領導干部談話制度意見
時間:2022-10-14 0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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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屆**全會和中紀委及省、市紀委三次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實行領導干部提醒談話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真貫徹落實《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確保領導干部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教育領導干部遵紀守法,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堅持做到廉政勤政,以實際行動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使各級領導干部真正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以推動我區跨越式發展,盡快建成西部一流城區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二、提醒談話類型
1、區級班子主要領導同班子成員的提醒談話;
2、區紀委負責人和區委組織部負責人同各黨(工)委、黨組,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機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主要負責人的提醒談話。
三、提醒談話范圍和對象
(一)區級班子主要領導主持的提醒談話范圍和對象:
1、區委書記主要同區級各班子主要領導和區委常委進行提醒談話,每年至少與每人談一次。
2、區級各班子主要領導同班子副職進行提醒談話,每年至少與每人談一次。
(二)區紀委負責人、區委組織部負責人主持的提醒談話范圍和對象:
各鄉鎮街黨(工)委書記、鄉鎮長、辦事處主任,區委各工作部門部長(主任)、區級機關各黨委(黨組)書記、局長(主任)、區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的主要負責人等,每年至少與每人談一次。
三、提醒談話內容
(一)區級班子主要領導同班子成員提醒談話的主要內容是:
1、提醒領導班子成員認真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班子各項決策;督促其加強學習。
2、提醒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分工在職責范圍內積極開展工作;督促其加強自身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建設。
3、提醒領導班子成員遵守“四大紀律、八項要求”;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4、提醒領導班子成員自覺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和家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加強對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思想教育和管理。
5、提醒領導班子成員要正確接受監督檢查、各種批評、查辦案件及工作意見。
6、了解和掌握領導班子成員在工作時間之外“生活圈”、“社交圈”等其它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有關情況。
7、結合實際有針對性的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
(二)區紀委負責人、區委組織部負責人同各黨(工)委、黨組,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機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主要負責人提醒談話的主要內容:
1、提醒和督促各鄉鎮街、區級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各人民團體黨(政)組織要認真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特別是要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各項決策。
2、提醒和督促各鄉鎮街、區級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各人民團體黨組織加強組織建設、制度建設、作風建設;黨(政)主要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實施黨內監督、加強干部教育管理、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
3、提醒和督促各鄉鎮街、區級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各人民團體班子成員要遵守“四大紀律、八項要求”,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自覺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家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加強對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和管理。
4、了解和掌握各鄉鎮街、區級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各人民團體黨政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以及學習、個人愛好等有關情況;了解工作時間以外對領導干部監督措施的落實情況。
5、提醒各鄉鎮街、區級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各人民團體黨政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要正確接受監督檢查,各種批評、查辦案件和工作意見。
6、結合實際,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四、談話的組織實施
談話以個別談話為主,可按下列方法步驟安排實施:
(一)區級班子主要領導與班子成員的提醒談話。由各班子主要領導確定提醒談話對象、提醒談話內容、提醒談話時間;區級各班子主要領導所在單位(區委辦、人大辦、政府辦、政協辦、紀委辦等相應辦公室)提前3-5天負責擬定提醒談話提綱,以書面形式將提醒談話要求、內容、時間、地點通知提醒談話對象;提醒談話對象在接通知后,根據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提醒談話實施過程中應指派專人做好記錄,必要時,也可請區紀委、區委組織部派人參與。并按要求填寫提醒談話登記表(見附表1)一式三份;提醒談話結束后,提醒談話記錄及提醒談話登記表由所在單位統一存檔備查,并將登記表分別報區紀委黨風室和區委組織部干部組。
(二)區紀委負責人和區委組織部負責人主持的提醒談話。
1、區紀委書記、副書記、紀委常委主持的提醒談話參照寶渭紀發[2003]20號文件要求組織實施。
2、區委組織部負責人主持的提醒談話。由部長或副部長書面提出提醒談話對象及提醒談話內容,部長提出的提醒談話對象經分管組織工作的區委副書記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副部長提出的提醒談話對象及提醒談話內容經部長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區委組織部干部組根據部長或副部長意見提前3-5天擬定提醒談話提綱,并以書面形式將提醒談話要求、內容、時間、地點通知提醒談話對象;提醒談話對象在接到通知后,根據要求做好有關準備工作;提醒談話實施過程中,區委組織部指定專人做好記錄,并按要求填寫提醒談話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送區紀委黨風室);提醒談話結束后,由區委組織部將提醒談話記錄與提醒談話登記表統一存檔備查。
3、各黨(工)委、黨組,區級機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黨組織主要領導每年要與班子所有成員至少進行一次提醒談話,并將提醒談話登記表與提醒談話記錄復印兩份,分別送區紀委黨風室和區委組織部干部組。
五、幾點要求
1、由區級領導任部門或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的提醒談話由區委分管領導主持進行,組織實施由區委辦負責。
2、各黨(工)委、黨組,區級機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黨組織要參照上述做法制定本單位提醒談話實施辦法,同時抄送區紀委和區委組織部,確保每位黨員領導干部每年提醒談話不少于3人;要積極開展與基層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和村(居)委會黨組織主要領導及黨員主任的提醒談話。
3、各黨員領導干部要按上述要求完成每年的提醒談話人數,并將完成情況做為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依據。
4、談話要實事求是,說理示警,正面鼓勵為主,輔之必要的紀律提醒。
5、每年度的提醒談話安排之后,及時報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備案,談話必須在每年的11月底以前進行完畢;年終由區紀委會同區委組織部進行匯總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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