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街道社區黨建設意見
時間:2022-10-23 0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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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貫徹黨的**屆**、**全會精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黨的先進性建設,構建城鎮社區黨建工作新格局,夯實黨在城市基層的執政基礎,推進城市現代化建設和城鎮化進程,根據《黨章》和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省委發[2005]6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重要意義
1、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重要性。街道、社區黨組織是黨在城市工作的基礎,是街道、社區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隨著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街道、社區黨組織承擔的任務日益繁重。大量退休職工黨員、下崗失業黨員和流動黨員進入社區,迫切需要街道、社區創新黨組織設置方式,轉變黨員教育管理以及活動方式,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越來越多的“單位人”轉為“社會人”,街道、社區承擔的區域性、群眾性、公益性、社會性的工作越來越多,迫切需要街道、社區黨組織進一步做好群眾工作,協調和處理好各種利益關系,提高整合社會資源的能力;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大量涌現,迫切需要依托街道、社區黨組織加強這些組織中的黨建工作,不斷擴大黨在城市工作的覆蓋面;城市居民的物質文化需求呈現出多層次、多樣化的趨勢,迫切需要街道、社區黨組織堅持以服務群眾為宗旨,強化服務功能,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載體,全面提高服務群眾的水平。
2、切實增強做好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近年來,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各縣區和有關部門,對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建工作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有的地方黨組織對街道、社區黨建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黨在城市工作的覆蓋面有待進一步擴大;有的社區黨組織活動方式、工作方法不適應形勢發展要求,服務群眾的工作比較滯后,黨組織的凝聚力不強;有的駐區單位和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不高,社區黨建工作協調機制尚不完善,等等。這些情況,迫切要求各級黨組織必須實事求是地分析當前街道、社區黨建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開創我市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3、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緊緊圍繞城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緊密結合城市社區建設的實際,以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為核心,以服務群眾為重點,不斷提高街道、社區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為創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推進我市城鎮化進程和城市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4、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目標要求:街道、社區黨的建設要努力實現“五個好”的目標要求:(1)領導班子好。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能夠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密切聯系群眾,政治堅定,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勤政廉政,團結協作。(2)黨員干部隊伍好。街道干部、社區工作者能夠發揮骨干帶頭作用,共產黨員能夠發揮先鋒模范作用。(3)工作機制好。街道、社區黨組織工作制度健全,運行規范,社區黨建工作協調機制完善。(4)工作業績好。社區各項事業協調發展,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成效明顯,社區治安良好。(5)群眾反映好。社區群眾和駐區單位對街道、社區黨組織的工作滿意,街道、社區黨組織得到社區群眾的擁護。各級黨組織要根據上述目標,結合實際,提出具體的創建標準和工作措施,明確責任,抓好落實,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進一步明確街道、社區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5、街道黨組織的主要職責:(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組織帶領干部群眾,努力完成所擔負的任務。(2)討論決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經濟發展和社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服務社區群眾,共同推進社區建設。(3)領導街道行政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法充分行使職權;領導街道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領導或指導社區、駐區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開展黨的工作。(4)領導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調利益關系,維護社會穩定。(5)加強街道黨組織自身建設,領導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的社區組織體系建設。(6)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教育、選拔、管理和監督工作;協助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其派出機構及其負責人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6、社區黨組織的主要職責:(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組織帶領干部群眾,努力完成所擔負的任務。(2)討論決定本社區建設、管理中的重要問題。(3)領導社區居民自治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法充分行使職權,完善公開辦事制度,推進社區居民自治;領導社區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4)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5)組織黨員和群眾參加社區建設。(6)加強社區黨組織自身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
四、不斷擴大黨在城市工作的覆蓋面
7、調整和健全街道、社區黨組織。以增強街道黨組織的領導和協調功能為目標,進一步理順街道領導體制。街道黨的工作委員會作為縣區委的派出機構,統一領導轄區黨建工作;根據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實際和社區黨員變化情況,堅持邊組建邊調整、邊鞏固邊提高,在調整社區設置時同步調整健全社區黨組織,確保實現“一社區一支部(總支、黨委)”的目標。凡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都要單獨建立黨組織。其中,有50名以上黨員的,可以成立黨的總支委員會;有100名以上黨員的,可以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要重視在城市新區、開發區和新建居民區及時建立黨組織,不斷健全和完善社區黨的組織體系。
8、加強街道、社區內新經濟和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要按照“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加強轄區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街道、社區黨組織要指導、協調和支持社區“兩新”組織及時建立黨的組織,對已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要認真選配好黨組織書記;對暫不具備單獨建立黨組織條件的,可采取“支部建在樓院”、“支部建在市場”等方式聯合建立黨組織,也可通過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幫助建立工、青、婦等群眾組織,積極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為建立黨組織創造條件。街道黨工委要與“兩新”組織的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上管單位建立雙向聯系制度,適時向他們通報這些組織黨建工作情況;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應將這些組織的注冊登記和年度檢查情況及時通報其所在街道黨工委。
五、加強街道、社區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和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
9、優化街道、社區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和社區工作者隊伍結構。按照“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選好配強街道、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尤其是黨組織書記。采取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干部中選派,從社區居民、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復轉軍人中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等措施,選配社區工作者。把熱愛和熟悉社區工作、熱心服務群眾的優秀黨員充實到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中,優化街道干部和社區工作者隊伍結構。通過2—3年的努力,使全市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逐步形成以中青年干部為主體、梯次配備的年齡結構;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全部達到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文化程度的達到80%以上,努力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社區工作者隊伍。提倡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經過民主選舉由一人擔任,實行“一肩挑”的社區,應配備1名專職副書記,負責黨務工作。
10、加大對街道干部和社區工作者的培訓力度。建立市、縣區、街道分級培訓制度,把街道干部和社區工作者的培訓納入整個干部隊伍的教育培訓體系,制定培訓規劃,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他們依法辦事、做好群眾工作和發展社區事業的能力。市委主要負責培訓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縣市區委負責培訓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和街道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街道黨工委負責培訓其他街道干部和社區工作者。每名街道干部和社區工作者每年參加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10天,市委黨校也要有計劃地舉辦優秀街道干部、社區工作者培訓班,全面提高他們的素質。
六、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員的教育管理
11、加強對社區黨員的教育管理。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加強和改進離退休黨員、下崗失業黨員和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離退休黨員“共管”機制和注動黨員“協管”機制。積極做好黨員關系的接轉工作,對因破產、改制、離退休等原因,需要整體移交社區黨組織管理的黨員,條件成熟的要盡快落實;條件暫不成熟的,要積極溝通和協商,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辦法,接收單位不得推諉和拒絕接收。移交單位也要根據移交黨員數量,給接收社區提供必要的活動場所或費用支持;社區對接收的黨員,要及時把他們編入黨的一個基層組織,組織參加黨的活動。要改進黨員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通過建立黨員服務中心、服務站等,積極為黨員特別是流動黨員搞好服務,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積極穩妥地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和流動人員中發展黨員的工作,不斷增強黨組織的生機和活力。
12、健全完善社區黨組織工作機制。堅持和完善“”、民主評議黨員、黨員教育培訓等制度,完善黨員管理的各項措施,努力提高黨員素質。廣泛開展“黨員責任區”、“黨員先鋒崗”、“黨員明星戶”、“黨員結對幫扶”等各種黨性實踐活動,創新方式方法,豐富活動內容,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增強社區黨組織的凝聚力。健全黨內民主,廣泛聽取黨員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解決他們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
13、積極組織在職黨員參加社區活動。建立健全街道、社區黨組織與駐區單位黨組織之間的雙向互動機制和在職黨員“雙管”機制,教育、引導在職黨員在社會生活中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創新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活動載體,根據在職黨員的職業特點和個人專長,通過建立志愿者服務隊、黨員責任區、黨員服務中心等多種形式,適度地組織他們參加社區建設。街道、社區黨組織要與在職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加強聯系,必要時可把在職黨員參加社區建設的情況向其所在單位黨組織反饋。駐區單位發展黨員、選拔任用干部和評選先進時,應注意聽取街道、社區黨組織的意見。
七、堅持把服務群眾作為街道、社區黨組織的重要任務
14、建立健全社區服務體系。從社區群眾和駐區單位的實際需要出發,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的作用,加強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站點建設,積極推廣“一站式辦公”和“一門式服務”,不斷提高社區服務的質量和水平。重視以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為骨干的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倡導國家公職人員從事社區義務服務,培育和發展社區義務服務隊伍。整合服務資源,引導社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開放服務設施,提高服務資源利用的社會化程度。建立健全社區事務受理、社區救助、社區文化、社區醫療衛生、社區保障等服務載體,形成社會化和產業化相結合的社區服務體系。運用現代科技和通訊手段,加快社區服務網絡建設,實現社區工作向智能化、信息化轉變,不斷適應現代社區管理和服務的需要。
15、積極組織開展社區服務活動。針對不同社區、不同社會群體的特點,鼓勵探索多元化服務方式,按照無償服務和有償服務相結合,以無償、低償服務為主的原則,不斷提高社區服務質量和水平。街道、社區黨組織要著眼于社區群眾多樣化的需求,努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迫切的問題,不斷拓寬社區服務領域,增強社區服務功能。積極開展面向貧困戶、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優撫對象等弱勢群體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優撫保障服務,開展面向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服務,開展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務和面向駐區單位的社會化服務。創新社區服務的途徑和方法,鼓勵和引導街道、社區開展面向市場的服務性經營活動,發展社區經濟,增強社區自我發展的能力。支持公益性民間組織參與社區建設,獨立自主地開展服務活動。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要通過減免稅費、政策傾斜等方式,支持社區經營性服務活動的開展。
16、大力推進社區文化建設。街道、社區黨組織要切實承擔起領導社區文化建設的職責,組織居民群眾廣泛開展豐富多采、健康有益的文化、體育活動,增強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歸屬感。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大力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社區居民群眾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質。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為他們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深入開展“文明社區”、“文明樓院”、“文明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組織動員社區居民群眾和駐社區單位共創文明社區。
17、努力做好維護社區穩定工作。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認真落實“一區一警”制度,加大社區治安室和聯防隊伍建設力度,積極構筑以社區民警為主導,社區治保會和物業保安為依托,社區居民積極參與的群防群治網絡,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規范和維護社區居民的生產生活秩序。正確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堅持開展群眾性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詢、民事調解工作,健全預防、化解各種矛盾和糾紛的機制,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保障社區群眾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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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立健全街道、社區黨建工作協調機制。按照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駐共建的原則,建立健全街道、社區黨建工作協調機制。市委建立街道社區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縣區建立社區黨建工作指導委員會,街道建立社區黨建工作協調委員會,社區建立黨建工作聯席會議,明確議事規則,定期開展工作,組織動員社區內各方面力量,共同推進社區建設,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街道、社區黨組織要不斷增強為駐區單位服務的意識,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標為紐帶,充分調動駐區單位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駐區單位黨組織要進一步增強共建社區的責任意識,自覺接受駐地街道、社區黨組織的指導與協調,圍繞轄區內的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工作,力所能及地為社區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并教育引導本單位的黨員積極參加社區建設。
19、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充滿活力的居民自治機制。街道、社區黨組織要支持和保障社區居民自治組織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社區居民自治組織要增強黨的觀念,自覺接受社區黨組織的領導。要規范社區決策議事范圍和程序,對本社區建設和管理中的重要問題,可在聽取居民群眾和駐區單位意見的基礎上,由社區黨組織書記主持召開聯席會議,社區黨組織、居委會全體成員參加,共同討論決定。涉及社區居民重大利益和屬于居民自治范圍的事項,須提交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積極推行街道政務公開、社區居務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要發揮好社區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作用,建立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具體制度,充分尊重和保障社區群眾的民主權利。
20、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工作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好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圍繞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的重大事項,建立社區黨組織領導、居委會負責、社會協同、居民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不斷推進社區建設的整體合力,進一步明確社區黨組織的工作重心和社區居委會的職能定位。積極探索建立政府工作進社區“準入制度”,嚴格執行“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規定,明確界定居民自治權利及協助政府工作的范圍,對政府部門需要委托社區協助完成的工作事項,相關部門要根據工作量的大小,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和工作條件。要認真研究解決社區工作者負擔過重的問題,對目前已經進入社區,而又不屬于其職責范圍的工作,要逐項清理。屬于政府和有關部門完成的行政性任務,不得隨意向社區轉嫁,社區有權拒絕各種不合理的攤派。建設、房管部門要督促物業管理單位熱情、主動地協助社區開展工作。
九、強化街道、社區黨建工作保障措施
21、為街道、社區黨組織開展工作提供經費保障。實施“兩個納入”,即:把社區黨組織的工作運行費用和社區工作者的工資、生活補貼納入黨地財政預算,確保社區黨建工作正常運轉;把社區工作者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確保社區工作者退有所養。社區黨組織的工作運行經費,按每個社區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標準安排,社區工作者的工資、生活補貼逐步達到當地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水平。
22、加大社區黨組織工作和活動場所建設的力度。嚴格按照市民政局、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建設局等十一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步做好社區組織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天市民基發[2006]19號),新開發區的社區黨組織工作用房和活動場所建設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明確責任主體,認真予以落實。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把社區黨組織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并按基本建設程序對項目進行建設和管理。財政部門要結合公共財政體制改革要求,為社區黨組織開展工作和服務安排必要的經費。規劃、土地、建設、房產等部門要依法協助、督促住宅小區開發單位和開發商按照規定的標準,把社區黨組織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納入公共建筑規劃進行建設,凡未列入的,規劃、建設部門不予審批,逐步形成政府投入、有關方面共駐共建的機制。從2006年開始,爭取用3年時間解決社區黨組織無自主產權辦公用房和活動場所的問題,使社區的基礎設施不斷完善。
十、加強對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領導
23、建立健全街道、社區黨建工作責任制。各縣區委要把街道、社區黨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做到認識到位、職責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市委每年、縣區每半年至少要專門研究和檢查一次街道、社區黨建工作??h區委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建立健全市、縣區黨委常委聯系街道、社區黨建工作制度,加強對街道、社區工作的指導,把街道、社區黨建工作成效,作為考核縣區委及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一項重要內容,確保街道、社區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24、積極推進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創新。堅持求真務實、與時俱進,認真研究街道、社區黨建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新形勢下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規律,不斷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適應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的趨勢,樹立大社區觀念。積極拓展社區功能,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完善社區領導體制和管理體制。善于總結實踐中創造的新鮮經驗,不斷創新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和運行機制。要著眼于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從街道、社區的實際出發,研究制定和完善社區黨組織發揮作用、體現成效的評價體系。要堅持分類指導,典型帶動,積極創建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示范點,培育和樹立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先進典型,抓點帶面,不斷提升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