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信訪穩定意見

時間:2022-10-26 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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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信訪穩定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穩定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調動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做好信訪穩定工作的積極性,促進信訪穩定工作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現就進一步做好全區信訪穩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信訪穩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斷增強做好新形勢下信訪穩定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信訪穩定工作是黨和政府密切聯系群眾、促進社會和諧的基礎性工作。近年來特別是今年以來,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做好信訪穩定工作的各項部署要求,不斷完善制度,落實責任,暢通渠道,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穩控工作,實現了“五個不發生”的目標,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應該看到當前全區信訪穩定工作還存在著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主要是,今年以來全區信訪總量高位運行,集體訪數量有所反彈。同時,我區困難企業多、困難群眾多、外來人口多、公共復雜場所多、重點人員多的狀況短期內不會改變,信訪穩定工作壓力非常大。特別是因重點工程、重點項目拆遷、征地引發的矛盾和問題時有發生;企業改制進入攻堅階段,市屬下放企業拖欠職工工資、養老、醫療保險等問題還比較突出,容易引發新的不穩定因素。有的基層組織和干部自身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有的干部宗旨意識、群眾觀念不強,不愿、不敢、不會做群眾工作;有的責任意識、大局觀念不強,遇到矛盾想法設法上交、外推、下卸,導致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有的法制觀念、依法行政意識不強,依法管理社會、處理問題的水平不高,等等。對此,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充分認識做好信訪穩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不斷增強憂患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居安思危,未雨綢繆,按照總書記關于“發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硬任務,是第一責任;發展是政績,穩定也是政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做好信訪穩定工作作為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抓緊抓好,堅決防止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發生,為實現我區“一年一個大提升,三年一個大臺階,五年實現大變樣”的奮斗目標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建立預警和工作責任機制,扎扎實實做好信訪穩定工作

1、認真做好矛盾糾紛及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要在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和“早發現、早化解、爭主動”原則的基礎上,按照排查、辦理、預警、穩控、處置、督導“六個機制”建設的要求,全面有效地開展矛盾糾紛及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確保不漏居、不漏村、不漏戶、不漏人。要切實加大矛盾糾紛化解的力度,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要全部落實領導包案、具體承辦單位和責任人,限期妥善解決,做到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排除不放過,切實把矛盾和問題及時消化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2、建立處置群體性、突發性上訪事件應急預案和預警機制。為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性上訪事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做好事中控制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區、街、鎮和部門要制定群體性、突發性上訪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預案,成立處置群體性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各街、鎮和區直有關部門要明確相關人員形成三級預警網絡,落實預警工作責任。對發生的達到預警人數的群體性事件,要在規定時間到場接訪,化解矛盾,盡快勸返;群體性上訪事件平息后,涉事單位要繼續做好疏導教育工作,及時跟上解決實際問題,直至“案結事了”。

3、高度重視和解決好初信初訪和重復信訪案件處理工作。對群眾初信初訪反映的問題,要嚴格實行首辦責任制,推行來信來訪事項“六個一”辦理工作機制,即一起案件,一個領導班子,一個工作思路,一個解決方案,一個結服時限,一個辦理結論,力求群眾第一次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都能及時得到妥善解決,最大限度地防止重信重訪。對重復信訪案件,要嚴格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切實做到“五個親自”和“三見五清”,即親自與當事人見面談話;親自與有關人員研判案件并提出解決辦法;親自協調部門之間、上下之間的關系;親自幫助解決問題實現息訴罷訪;親自落實穩控措施;要見卷宗、見承辦人、見上訪人,說清案情、說清上訪人訴求、說清案件目前辦理情況、說清影響問題解決的癥結、說清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4、切實在“事要解決”上下功夫,著力解決好信訪突出問題。要把解決好信訪突出問題作為工作重點,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工作原則,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辦理,能在第一時間解決的,要盡早辦結,決不推托敷衍;能一次性解決的,要堅決處理到位;凡是能在村居解決的,不要推到街鎮;凡是能在街鎮解決的,不要推到區里;凡是能在區里解決的,決不能推到市里、省里。各級各部門要對本轄區本系統帶有共性的信訪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研究對策,區別對待,分類解決。尤其要著力解決好征地、拆遷、企業改制、涉法涉訴、基層干群矛盾等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組織有關責任部門積極開展聯合接訪,共同研究處理意見,促進重大疑難突出問題的解決。

5、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廣泛開展“法律下鄉”、“法律進社區”等法制宣傳活動,加強對廣大黨員干部的法制教育,深化各行各業依法治理工作,不斷提高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能力。按照機構設置、職責任務、規章制度、隊伍管理、辦事程序、基礎設施“六個規范化”的要求,加強村居綜治工作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健全治保、調解、巡邏、普法、幫教等綜治組織,充分發揮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的作用。深入開展“平安街鎮”、“平安村(居)”、“平安企業”、“平安校園”、“平安單位”、“平安家庭”等基層平安創建活動,推進平安**建設順利開展。

6、進一步完善責任約束機制,構建大信訪工作格局。要在認真總結區委書記大接訪活動經驗的基礎上,指導各街鎮開展街鎮書記大接訪活動,促使各類矛盾糾紛及不穩定因素化解在基層、化解在當地。認真分析、總結、推廣區直機關干部下訪督導活動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包案制度等工作制度的作用,進一步嚴格落實信訪穩定工作責任制,建立權責清晰、職責明確的責任約束機制,調動方方面面的工作積極性,形成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穩定工作格局,不斷提升我區信訪穩定工作整體水平。

三、明確任務,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在信訪穩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制度。認真堅持黨政領導干部閱批群眾來信、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帶案下訪和包案處理信訪問題等制度,以區委書記大接訪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完善街鎮和區直部門黨政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制度,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及時傾聽群眾意見,了解群眾愿望,為群眾排憂解難。全區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調查研究,切實掌握本轄區本單位上訪人員的上訪原因、人數、動向、組織者及家庭情況等,做到底子清、情況明,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教育、矛盾化解、理順情緒的工作。

2、切實做好“三訪”和結對幫扶工作。各級黨組織特別是村、居黨組織要切實做好上訪人員的家訪工作,及時掌握上訪人員的思想狀況,宣傳黨的政策法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幫助解決職權范圍內的問題。在此基礎上,要走訪上訪人員所在單位,進一步溝通了解情況,共同探討解決問題的辦法。要及時走訪上訪人的子女及直系親屬,動員他們做好上訪人員的思想工作,及時勸阻上訪人的上訪行為。同時,廣大黨員干部要在維護信訪穩定工作中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帶頭與上訪群眾結成對子進行幫扶,經常深入到上訪群眾家中,耐心細致地向他們宣傳黨的政策,幫助他們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最大限度地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3、認真履行職能,充分發揮作用。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切實履行《信訪條例》賦予的受理、交辦、轉辦、承辦特定信訪事項,協調處理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提出政策性建議,指導信訪工作業務等六項職責;認真行使條例賦予的改進建議權、行政處分建議權和完善政策解決問題建議權三項職能;進一步建立健全督查督辦信訪事項工作機制,對違反《信訪條例》規定、不認真處理信訪事項的有關行政機關進行督辦,并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認真負責地向組織人事和紀檢部門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定期研究、分析信訪穩定工作情況,就信訪人反映的有關政策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提出完善政策、解決問題的建議。

四、進一步加強對信訪穩定工作的領導,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1、落實信訪穩定工作領導責任制。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信訪穩定工作,切實把信訪穩定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一把手”是信訪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信訪穩定工作要親自抓、負總責,經常抓、經常講,帶頭分析形勢、落實責任、解決問題,切實把信訪穩定工作抓緊抓好;分管信訪穩定工作的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其他領導成員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做好信訪穩定工作;要定期分析研究信訪穩定工作形勢,準確掌握信訪苗頭和不穩定因素,及時研究應對措施,落實領導包案、專人負責、限時辦結制度,確保社會政治穩定。

2、進一步轉變作風,提高效率,狠抓落實。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牢固樹立宗旨觀念和服務意識,把群眾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需要作為第一選擇、把群眾滿意作為第一標準,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多辦順應民意、化解民憂、為民謀利的實事,真正把群眾工作做好、把找上門的群眾服務好。要深入扎實地開展向區模范共產黨員鄭永生同志學習活動,堅決反對和克服“一般化”,不斷激發廣大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熱情和為民服務的自覺性。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經常深入群眾、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到困難多、群眾意見大、矛盾和問題集中的地方去,撲下身子、下真功夫,深入分析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因素,找準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一項一項抓好落實,一件一件加以解決。要加大政務公開、服務承諾制的力度,大力推行“辦理限時制”、“首問負責制”、“AB角工作制”和“責任追究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加大工作落實和責任追究的力度,促進工作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

3、整合資源,提高基層化解矛盾的能力。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實行聯合接待群眾來訪,會同辦理信訪事項制度,形成做好信訪穩定工作的強大合力。要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選好配強基層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加強對基層干部政治理論、群眾觀念、法律政策教育,不斷提高干部隊伍素質,改進思想和工作作風,堅決防止因濫用權力、作風粗暴、侵害群眾利益而引發的信訪問題。要充分發揮區、街鎮、村居三級為民服務網絡的作用,認真總結推廣“信訪制”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理順群眾情緒,提高基層化解矛盾的能力。

4、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和目標考核機制。將信訪穩定工作納入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巡視、經常性考察、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區委組織部、政法委、信訪局將對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履行信訪穩定職責情況進行跟蹤考察,并將考察結果作為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嚴格實行信訪穩定工作“一票否決”。要堅持從源頭上防止和杜絕信訪事件和不穩定因素發生,各級領導干部要不斷加強學習,切實吃透政策,嚴格依法辦事,對工作中發現的信訪苗頭和不穩定因素,及時靠上做好思想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做到關口前移,努力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日常工作中、化解在職權范圍內。要堅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既要嚴格依法辦事,又要兼顧社會效益,各級領導干部要帶著深厚感情做好群眾工作,理順群眾情緒,努力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在干部調整過程中,將由信訪穩定部門出具信訪穩定工作鑒定,對機關工作人員因態度生硬、政策不清、工作不力等人為原因造成信訪問題的;對執法部門的執法人員不執法、亂執法或執法不到位而引起上訪問題的;對政法干警就辦案而辦案,不做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或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造成信訪問題的,一律不予提拔使用。對于因工作不力或處置不當造成集體越級訪或群體性事件,引起嚴重后果的、到省市進京或打砸搶燒的,要給予必要的責任追究。對工作中已經造成上訪事件發生(沒有出區),但本人能夠積極主動地予以處理,并且積極挽回影響、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視情況不予追究。同時,區委組織部、政法委、信訪局將對某一信訪案件,就案件的形成、處理等情況實行跟蹤考察,對在案件處理過程中,不是因其發生或不在其職責范圍內而能夠積極主動處理,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防止上訪事件再次發生,平時工作表現較好的,予以優先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