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再就業加強意見

時間:2022-12-15 0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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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再就業加強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省政府日前下發了《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通知的意見》(閩政〔20****〕5號),對做好今后一個時期就業再就業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文件精神,現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調整《再就業優惠證》發放范圍

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下列人員發放《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相應的扶持政策:

(一)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

(二)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簡稱廠辦大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

(五)城鎮其他縣(市、區)以上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指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前參加工作的固定工,由國家正式分配在集體企業的人員,已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并進行失業登記一個月以上的人員)。

《意見》(閩政〔20****〕5號)下發前已通過領取營業執照從事個體經營、被用人單位招收等途徑實現再就業的人員,不再領取《再就業優惠證》。

二、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就業再就業政策,促進充分就業

(一)鼓勵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

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優先安排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人員的經營場地問題。

繼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真情創業”活動,經“真情創業”培訓,成功創業的,新增崗位用于安置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并與勞動者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每安置一名失業人員給予提供100元的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

(二)強化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1.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和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一般掌握在2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對利用上述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由當地財政全額貼息。對高校畢業生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由當地財政給予50%的貼息。

2.建立信用社區、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聯動機制。對信用社區推薦的下崗失業人員,經過創業培訓合格的,優先給予提供小額擔保貸款。

3.支持金融機構積極辦理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對經辦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銀行由財政按貸款本金的千分之五以內給予一次性手續費補助。

(三)加強就業援助

各級政府要把持《再就業優惠證》的就業困難對象(包括:持優惠證的“4050”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業確有困難的長期失業人員),作為就業援助的重點,提供相應的扶持政策。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就業困難對象,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可根據再就業資金的承受能力提供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50%比例的崗位補貼。

(四)完善社會保險補貼

1.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在相應的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企業應為所招人員繳納的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費計算,個人應繳納的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對2005年底前核準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但未到期的,在剩余期限內按此政策執行。

2.在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對象,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按實際招用的人數,在相應的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企業應為所招人員繳納的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費計算。就業困難對象中的“4050”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工作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可按工作期限相應延長。對2005年底前核準社會保險補貼但未到期的,按此政策執行。

3.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從事靈活就業和在非正規組織就業的人員,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4555”人員(即至20****年底女45周歲以上,男55周歲以上)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規定的當年繳費基數的12%,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當地最低月繳費金額的80%給予補貼。

“4050”人員(即至20****年底女40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男50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的社會保險費按當年實際繳費金額的20%給予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五)強化公共就業服務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以及進城登記求職的農村勞動者提供免費的職業介紹服務。立足當地經濟發展,完善職業介紹補貼政策,建立與服務成效掛鉤的機制,對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的各類職業介紹中介機構給予補貼。

為持《再就業優惠證》就業困難對象(包括4050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就業確有困難的長期失業人員)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并成功的,每人給予100元的職業介紹補貼;為持有《再就業優惠證》其他下崗失業人員提供免費服務并成功的,每人給予80元的職業介紹補貼;為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和進城登記求職的農村勞動者提供免費的職業介紹服務并成功的,每人給予60元的職業介紹補貼。

(六)強化職業技能培訓

1.整合社會教育培訓資源,逐步形成“政府主導、依靠企業、社會參與、公辦與民辦共同發展”的多元職業培訓格局。組織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和再就業培訓工程,提高勞動者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就業培訓要為當地經濟發展服務,完善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促進就業效果掛鉤的機制,引導各類教育培訓機構針對市場需求和當地產業發展需要,積極開展“定向”、“定單”培訓。

2.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參加為當地經濟發展的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經有關部門組織考試合格的,提供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職業培訓補貼標準應根據培訓項目內容的難易程度確定,原則上不高于每人500元。

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的職業培訓補貼辦法另文制定。

3.承擔就業服務的職業培訓機構要通過勞動保障部門的資質認定。定點培訓機構應具備相應的教學條件和師資力量,所開設的專業,要符合培訓人員的特點和社會需要,突出培訓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4.對無力墊付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內費用而由職業培訓機構墊支的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生活困難對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由承擔幫扶任務的培訓機構在確保培訓補貼資金使用效果及安全的前提下,為生活困難對象向同級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培訓補貼,用于職業培訓機構為符合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困難對象墊支培訓費。

(七)建立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對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夫妻雙下崗失業中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通過初次技能鑒定(限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制度的指定工種),可申領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補貼標準按職業技能鑒定初級費用的50%確定。

(八)加大再就業資金投入

各級財政要切實調整支出結構,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就業再就業資金投入。各級財政應將就業再就業資金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并根據就業形勢變化和就業工作的需要,增加就業再就業資金投入。

就業再就業資金主要用于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小額貸款擔?;鸷唾N息、公益性崗位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公共實訓基地實施建設、勞動力市場建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勞務派遣扶持、《再就業優惠證》工本費等支出。

三、強化組織領導,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就業再就業工作

(一)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就業再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繼續把新增就業人數和控制失業率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宏觀調控指標。把新增就業人數、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控制失業率、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勞務派遣以及加強失業調控和實現就業與社會保障制度的聯動機制作為主要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并納入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進行督促檢查。

(二)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協調。適應新的形勢任務要求,就業與社會保障工作的成員單位,要形成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

(三)充分發揮各派、工商聯,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協助政府制定政策,團結各方積極參與,以及宣傳動員、社會監督,幫助群眾創業就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四)加強宣傳工作。各級勞動保障和有關部門要開設經常性的咨詢服務電話,解釋答復有關就業再就業政策問題。各新聞單位要繼續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形式把就業再就業政策宣傳到群眾、企業和基層單位。要依托街道(鄉鎮)社區,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輿論宣傳,要通過樹立典型示范,引導廣大下崗失業人員在國家政策扶持和社會幫助下,依靠自身努力實現再就業。

(五)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的有關要求,抓緊制定出臺具體措施,確保就業再就業政策落到實處。

上述有關政策自20****年起開始執行,政策審批截止時間暫定到2008年底。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