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風辦糾風意見

時間:2022-12-27 0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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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風辦糾風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糾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提出20****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

一、主要任務

20****年的糾風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糾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解決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綜合治理、注重預防的方針,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繼續加強政風行風建設,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務求取得新的明顯成效,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保證。

(一)進一步加強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

各州(市)、各部門、各行業要堅決貫徹中央關于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推進政風建設的精神,進一步堅持“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切實糾正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制止超范圍超標準公務接待、公款旅游、修建豪華辦公樓等奢侈浪費之風,文山會海之風,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和各種名目的節慶活動,堅決糾正傷害群眾感情、漠視群眾疾苦、損害群眾利益,以及違背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的行為。要進一步完善民主評議制度,堅持全面評議與重點評議相結合,繼續深入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今年全省將重點對部分學校、醫院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對去年評議過的教育系統行評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各部門、各行業要結合自身實際,把民主評議作為糾正和解決問題、推動政風行風建設的重要舉措,把行風建設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對本系統的民主評議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提出明確要求,針對群眾對本部門、本系統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自查自糾。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部門和行業,要圍繞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文明行業創建活動,努力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以良好的作風取信于民。要大力開展創建文明行業和人民滿意的政府部門活動。行政執法部門要做到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經濟管理部門要做到便民服務、簡化手續,在解決群眾辦事難問題上見成效;公共服務行業要努力增強服務意識,規范服務行為,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要提高“政風行風熱線”播出質量,加大群眾投訴督辦力度。還未開通“政風行風熱線”的州(市)要盡快開通,實現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多種媒體互動。要逐步建立省政府糾風辦與州(市)政府糾風辦鏈接的糾風工作網站,并逐步向縣(市、區)延伸,便于信息共享,確保群眾的合理訴求得到及時解決。凡群眾急需又有條件解決的合理訴求,要限期予以解決;凡發現不正之風苗頭,要堅決予以糾正并防止蔓延成風;凡出現違規違紀問題,必須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二)進一步推進治理教育亂收費等工作

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督促各級人民政府切實履行投入和監管責任,確保全部免除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確保向農村貧困家庭中小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堅決取消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輔材料費、學具費、校服費、保險費、體檢防疫費等代收費和存車費、熱飯費、飲水費等服務性收費項目,相應的合理支出納入公用經費開支范圍,不得向學生收??;嚴格規范各類學校辦學和收費行為,停止審批新的改制學校政策,加大對原有改制學校清理規范力度,禁止公辦學校借辦分校、實驗校名義按民辦學校運行機制收費的行為,依法規范公辦學校參與舉辦民辦學校行為;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辦重點校、重點班,嚴禁以實驗班等名義額外向學生收費;提倡勤儉辦學,堅決糾正脫離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人民群眾承受能力追求奢華的辦學行為,嚴禁通過高收費將還貸責任轉嫁給學生和家長。切實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流入地的各級人民政府要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就學,并采取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的政策。繼續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進一步加大對教育收費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并實施對政府教育經費撥付、各級各類學校經費收入及使用情況、學校收費行為的年度專項審計及審計公告制度;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擇校生人數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30%,現有比例低于此標準的不得提高,今后逐年降低擇校生比例和擇校生收費標準。鞏固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成果,加強對民辦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管。大力治理教輔材料過多過濫和向學生強行推銷保險、有償補課以及其他加重學生經濟負擔等問題。繼續開展創建教育收費示范縣(市、區)活動。進一步加大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力度,對截留、挪用、擠占、平調教育經費和學校收費收入,開辦“校中?!被蚋恪耙恍芍啤边`規出臺收費規定,向學校亂罰款、攤派,以及各種亂收費等行為,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并對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三)加大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力度

進一步加強醫院管理,強化醫德醫風建設。嚴格落實公立醫院院長“一崗雙責”制度,全面推行醫院院務公開;規范醫療服務,堅持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完善醫療服務評價體系,規范醫院收支管理,改革和完善激勵機制,堅決糾正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的傾向。積極推進城市社區、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基本用藥定點生產和服務規范化;加快推進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和供應網絡建設,保證群眾基本用藥。大力推進以政府為主導、以省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減少流通環節,降低藥品經營成本。加強醫藥價格監管,進一步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強藥品成本價格調查和監測,改進藥品價格核定辦法;擴大政府定價藥品范圍,逐步實現所有處方藥由政府定價;嚴格執行藥品《差比價規則》,進一步調整不合理的藥品價格;加強對高值醫用耗材價格的監管,實時監控醫療器械價格;研究制定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指導意見,改善醫療服務補償結構,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積極開展價格服務進藥店、進醫院活動,促進企業和醫院規范價格行為;繼續整頓醫藥價格秩序,開展醫藥價格重點檢查,嚴肅查處政府降價藥品、集中采購藥品、醫療服務、醫療器械、一次性醫用衛生材料等方面的亂加價、亂收費行為。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的診療、用藥和收費行為;加強對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監督檢查,完善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管理,強化醫療保險第三方對醫療服務的監管。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繼續辦好惠民醫院。嚴肅查處醫療機構亂收費和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案件,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和醫療器械、非法行醫和虛假違法醫藥廣告行為。

(四)認真解決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

各級政府要對落實中央支農惠農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堅決查處截留、挪用及克扣涉農補貼款等問題。對損害農民土地權益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切實解決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落實、隨意調整和收回農民承包地、強迫農民流轉承包地、違法違規征收征用農民土地以及征地補償安置不到位等問題。要深入做好農民負擔監管工作,進一步規范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加強對涉及農民負擔文件出臺、項目公示的審核;繼續在全省開展農資價格和涉農收費專項檢查,加強對農業生產生活收費和村集體收費,特別是農業灌溉水費電費、排澇排漬收費以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等的監管,從嚴查處農民建房、殯葬、計劃生育、身份證辦理等方面的亂收費、亂罰款行為;強化對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監管,堅決糾正違背農民意愿、超范圍超標準向農民籌資籌勞和強行以資代勞等問題,并加強對籌集資金、勞務和專項補助資金的管理;加強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規范管理,集中治理財務混亂村;堅決糾正向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亂收費和攤派;進一步健全和落實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公示制,深入貫徹執行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要按照全面清理核實鄉村債務的有關要求,鎖定舊債,制止發生新債,建立制止發生新鄉村債務的長效機制;要進一步糾正鄉(鎮)人民政府和村級組織經濟管理活動中的各種不規范行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不得向鄉(鎮)下達招商引資指標,鄉(鎮)人民政府不得為經濟活動提供擔保,鄉(鎮)人民政府和村級組織不得舉債搞建設;建立健全發生新債責任追究和鄉村干部離任債務審計制度;對違反規定發生新債的鄉村,要嚴格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落實部門指導和屬地管理責任制,深入治理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哄抬農資價格等坑農害農問題,繼續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秩序。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堅決糾正不顧農民實際承受能力,違背農民意愿,盲目建設、強拆強建、強行要求農民配套出資出勞等加重農民負擔、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

(五)按時完成清理和規范評比達標活動任務

嚴格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意見》,按照程序和步驟抓好各階段任務的落實,在抓好自查自糾的基礎上,下一步要重點抓好兩個環節:一是搞好審核公示。根據各州(市)上報的初步意見,廳際聯席會對所有評比達標表彰項目進行甄別審核,該撤銷的一律撤銷,該合并的堅決合并,對保留的項目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布。6月底前,要基本完成清理任務,實現“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大幅減少、保留項目發揮積極作用、基層企業群眾負擔明顯減輕”的目標。二是建章立制。各州、市要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制度。廳際聯席會議要制定全省性的規范意見,州(市)級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原則上不再保留自行設置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年底前建立有章可循、依法管理的長效機制。要開通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群眾信訪舉報;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對弄虛作假、頂風違紀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六)進一步做好其他糾風專項治理工作

鞏固治理公路“三亂”工作成果。各州(市)和有關部門要堅決治理和糾正公路修建管理中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盡快建立健全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機制,認真落實國務院糾風辦等部門《關于取消公路基本無“三亂”地區資格的暫行辦法》,堅決糾正和查處以罰代糾、以罰代管及其他執法不規范問題,防止公路“三亂”反彈。要進一步規范收費公路管理,繼續清理道路站點,堅決撤并違規設置、已經到期和不符合間距要求的公路收費站點。20****年要提出明確的撤并時限和數量,并在年底前撤并一批。嚴格執行涉及機動車的相關收費政策,堅決制止機動車輛重復檢驗檢測、重復收費;繼續推行交通行政綜合執法試點和林業木材運輸檢查制度改革,規范道路交通標識和電子執法設備的設置和使用。切實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改善鮮活農產品流通環境。

堅決糾正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的做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減免車輛通行費的機動車輛進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數,逐一登記,凡不符合減免規定的機動車一律停止減免車輛通行費。同時,全面清理、集中收繳違規發放的各種車輛通行費減免卡,要依法規范、嚴格審核享受通行費減免待遇的車輛范圍,并報省人民政府審批。對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或以減免車輛通行費作交易條件謀取不正當利益等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盡快理順出租汽車行業管理體制,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加強市場監管,規范企業經營行為,提高從業人員服務水平,鞏固出租汽車專項治理成果,逐步建立行業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出租汽車群體性事件的督查力度,嚴肅查處公務人員私養“黑車”、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切實維護出租汽車行業穩定。

做好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等工作。嚴格規范所有報刊征訂發行行為,建立并嚴格執行鄉(鎮)、村級組織和農村中小學訂閱報刊最高限額標準,從嚴查處變相出版已停辦報刊和攤派發行報刊問題。

二、落實措施

(一)嚴格落實責任制。各地、各部門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對糾風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盡快作出工作部署,細化任務,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并加強對糾風工作的考核。各糾風專項治理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抓緊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級糾風辦要切實搞好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要注重發揮各級各專項治理廳(局)際聯席會議的作用,確保各專項治理任務的落實。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要把切實做好本部門本系統的糾風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重要任務,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各項工作措施。

(二)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各部門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要把監督檢查貫穿于各項治理工作的全過程。各糾風專項治理牽頭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參與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搞好專項檢查。要堅持定期的普遍檢查與經常性的明察暗訪相結合,日常檢查與集中檢查相結合、檢查與調研相結合,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及時發現并有效解決存在的問題。同時,在監督檢查的過程中,要抓好正反兩方面典型,對好的單位要及時總結經驗并加以推廣,對存在問題的單位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特別是要善于在檢查中及時總結一些帶有規律性的東西,發現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舉一反三,指導全局。

(三)嚴肅查處不正之風案件。各地、各部門要把查處案件作為推動糾風工作的有力抓手,進一步拓寬案源,充分發揮信訪主渠道作用,注意跟蹤新聞媒體曝光的問題,建立健全部門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聯合辦案的機制。要進一步提高查處案件的效率,對群眾的投訴舉報要及時受理、從快查處、按時辦結、及時反饋。堅持依紀依法辦案,對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要嚴格追究責任。要注重發揮查處案件的治本功能,通過查辦案件,還利于民,真正讓人民群眾得到實惠,讓違紀違法人員受到應有處理,讓負有責任的領導難逃追究,讓更多的同志受到教育,讓制度和監督的缺失得到彌補,讓此類問題不再重演。

(四)努力從源頭上防治不正之風。各地、各部門要堅持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導致腐敗現象發生的深層次問題,以改革和制度建設統攬各項糾風工作,認真抓好中央各項改革政策的貫徹落實,不斷把糾風專項治理工作、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引向深入。糾風專項治理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政風行風建設要體現改革精神,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要在改革中完善。要密切結合實際,把糾風工作寓于各項政策措施和業務管理之中,進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監督制約機制,規范行政權力運行,逐步鏟除滋生蔓延不正之風的土壤和條件。同時要大膽探索,勇于創新,開拓糾風工作新思路,推出糾風工作新舉措,創造糾風工作新方法,努力從源頭上防治各種不正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