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風辦糾風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05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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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風辦糾風工作意見

依據中心紀委第十七屆六次全會、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大會、省紀委第九屆七次全會和2012年全市、全區反腐倡廉工作大會對糾風工作的總體部署以及區委、區人民縣政府關于在全區掀起“責任風暴”、施行“治庸方案”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踐,現就做好2012年全區糾風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化貫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進一步優化投資發展情況為首要任務,以改良工作作風、規范行政行為為抓手,以改善政務情況為打破口,以提高行政效率為中心,以處理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為重點,深化推進清廉、高效和服務型縣政府建設,進一步優化投資發展情況,為完成我區“十二五”優越開局、促進我區跨越式發展和社會和諧不變供應剛強保證。

二、首要任務

(一)進一步優化投資發展情況

1.深化政務公開,打造陽光縣政府。認真貫實《縣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督促各街鎮場區、各部分和單位對應予公開的事項進行清算和規范,對應公開的事項一概公開。組織全區縣政府部分、公共服務行業就優化投資發展情況工作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此項工作由區糾風辦負責,各街鎮場區、各有關部分和單位共同)。制發區級政務服務中心服務規范,推進審批本能機能、審批事項、審批人員“三集中”,杜絕“體外循環、雙軌運轉”。履行服務質量評價制,由申辦人經過電子按鍵或評價單等,對部分及行業供應服務的質量、效率進行稱心度評價。(此項工作由區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區編辦、區縣政府法制辦共同)

2.深化開展“民評民議優化投資發展情況”活動。在全區范圍內,組織縣政府部分、公共服務行業及金融、保險行業開展“民評民議優化投資發展情況”活動。組織評斷督察組,對各參評單位開展明查暗訪,對暗訪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公開曝光;組織開展“千人評斷”活動,評斷后果實時向社會;規范評斷系統,細化評斷內容,增強評斷后果的運用,堅持健全政流行風建設長效機制。(此項工作由區糾風辦負責,各有關部分和單位共同)

3.繼續開展減輕企業擔負工作。清算規范涉企收費行為,嚴厲查處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向企業亂收費、亂分攤等問題。(此項工作由區經信局、區財務局、區物價局負責,區民政局、區縣政府法制辦、區糾風辦共同)

4.認真清算規范慶典、鉆研會、論壇活動。對各部分和單位擬舉行的慶典、鉆研會、論壇活動開展自查自糾和登記審核,依照規則實行審批順序,不符合規則的果斷予以撤銷。對同意開展的,要從嚴規范,保證活動數目大幅削減、舉行活動逐漸規范、基層擔負分明減輕。未經同意的,指導干部不得參加,不得在活動中掛名任職、發賀信賀電、題詞剪彩。(此項工作由區監察局、區糾風辦負責,區委宣傳部、區經信局、區商務旅行局、區審計局等部分共同)。果斷改正和查處違規舉行活動、指導干部違規到會有關活動、濫用財務資金、向企業和群眾分攤費用等行為。繼續穩固清算規范評選達標表揚活動工作效果,改正各類違規舉行活動的行為,避免呈現反彈。(此項工作由區監察局、區糾風辦負責,各有關部分和單位共同)

5.深化行政效能電子監察工作。進一步拓寬行政效能電子監察范圍,健全和完善電子監察績效測評系統,優化監察流程并向社會公開。(此項工作由區糾風辦負責,區編辦、區縣政府法制辦共同)

(二)督促落實中心嚴重改革辦法和民生政策

1.增強對強農惠農政策落實狀況的監督檢查。對中心和省、市、區各項強農惠農政策和資金落實狀況開展拉網式檢查,區紀檢監察機關班子成員帶隊明察暗訪,加大檢查力度,嚴厲查處與民爭利行為,促進強農惠農政策落實到位。(此項工作由區糾風辦負責,區委農工委、區財務局、區農經局共同)。增強強農惠農資金監管,果斷改正和查處截留、擠占、挪用、騙取強農惠農資金等行為。探究用改革的方法完善中心和省、市、區惠民政策落實保證機制,堅持政策施行和資金運用進程權利分化和及時監控機制,抓好流程治理,削減中心環節,使惠民政策與群眾面臨面。(此項工作由區財務局負責,區農業局、區農經局、區審計局、區糾風辦共同)。增強財務支農資金治理,深化強農惠農資金整合工作。(此項工作由區財務局負責,區監察局、區糾風辦共同)。開展鄉村中等職業學校堅苦學生國家助學金治理運用狀況專項清算。(此項工作由區監察局、區糾風辦負責,區審計局、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共同)。保證和維護農民土地權益,切實處理在鄉村土地承包、流轉、耕地占補均衡、土地整治等環節損害農民好處的突出問題。(此項工作由區農經局、區國土規劃局負責,區監察局、區糾風辦共同)。繼續增強農民擔負監管,嚴厲規范“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行為,果斷改正面向農民和村級組織的亂收費和集資分攤行為。(此項工作由區農經局負責,區物價局、區財務局、區糾風辦共同)。繼續開展農資打假,嚴厲查處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整理規范農資市場次序。(此項工作由區農業局負責,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分局、區公安分局、區供銷社、區監察局、區糾風辦共同)。增強對農民工工資付出狀況的監督檢查,實時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此項工作由區人社局、區城鄉建設局負責,區監察局、區糾風辦共同)

2.果斷改正違法違規強迫征地拆遷行為。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工作,加大對鄉村土地征用、流轉的監管力度,改正“未批先征”、“邊批邊征”、“以租代征”、“未征先用”行為,保證征地賠償款按時足額發放到位。(此項工作由區國土規劃局、區農經局負責,區監察局共同)。嚴厲依法拆遷,嚴禁突擊拆遷和“牽連式”拆遷。對采取暴力、要挾或許無故中綴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不合法方法迫使被拆遷人搬家的,要嚴厲查處;對違法違規強迫征地拆遷激發惡性案件和群體性事情的,要嚴厲追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此項工作由區監察局負責,區國土規劃局、區城管局共同)。加速堅持科學完善的征地拆遷賠償機制。(此項工作由區國土規劃局負責,區監察局、各街鎮場區共同)

3.增強保證性住房政策辦法監管。加速保證性住房建設,增強市場監管,遏制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此項工作由區房產服務中心負責,區發改委、區財務局、區物價局、區監察局共同)。增強對保證性住房建設、住房資金運用、工程質量和分派運用的監管。(此項工作由區房產服務中心負責,區發改委、區城鄉建設局、區財務局、區審計局、區監察局共同)。加速處理低收入群體和堅苦群眾的住房問題。實時向社會保證性安居工程建設方案、建設進度和資金運用等狀況,增強對保證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和資金落實狀況的監督檢查。(此項工作由區房產服務中心負責,區發改委、區人社局、區民政局、區財務局、區審計局、區監察局共同)

4.繼續增強對社?;稹⒆》抗e金和扶貧、救災救援資金等專項資金的治理和監督。改正資金分派、治理、運用進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保證資金安全。(此項工作由區人社局、區房產服務中心、區扶貧辦、區民政局負責,區財務局、區審計局、區監察局、區糾風辦共同)

(三)認真抓好糾風專項管治

1.深化改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工作。圍繞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增強對醫改政策和投入資金落實狀況的監督。(此項工作由區發改委、區衛生局負責,區財務局、區審計局、區糾風辦等單位共同)。增強醫改資金監控,健全內部節制機制,組織開展對財務投入醫改資金、新農合伙金、醫保資金運用狀況,以及醫療服務和藥品價錢的監督檢查。(此項工作由區財務局、區審計局、區人社局、區衛生局、區物價局負責,區糾風辦共同)。繼續推進和完善以縣政府為主導的網上藥品集中收購,開展收購量價掛鉤試點,逐漸將高值醫用耗材歸入集中收購范圍。(此項工作由區衛生局負責,區物價局、區糾風辦共同)。嚴厲查處藥品集中收購工作中的違規行為。(此項工作由區糾風辦負責,區衛生局共同)。增強醫德醫風建設、規范診療服務行為,增強合理用藥監測,切實處理開大處方、開單提成和收受回扣、紅包等問題,繼續深化藥品集中配送改革試點,完善順序,改良辦法。(此項工作由區衛生局負責,區糾風辦共同)。增強對醫療機構收費行為的監督治理,果斷改正自立項目、分化項目、反復計費等亂收費問題。(此項工作由區物價局、區糾風辦負責,區衛生局共同)。增強醫療保險和醫療服務的監管,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打擊力度,削減違規行為的發生。(此項工作由區人社局負責,區衛生局、區糾風辦共同)

2.深化管治教育亂收費工作。以鄉村任務教育新機制保證資金和中職助學金、免膏火津貼資金為重點,增強對教育經費撥付和運用狀況的監督檢查。(此項工作由區財務局、區教育局、區人社局負責,區審計局、區糾風辦共同)。推進任務教育平衡發展,嚴禁在任務教育階段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各類費用。進一步增強監管,規范幼兒園收費治理行為。(此項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區物價局、區糾風辦共同)。完善中小學教輔資料治理規則,切實減輕學生課業擔負和家長經濟擔負。(此項工作由區教育局、區體裁局負責,區物價局、區糾風辦共同)。穩固任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清算規范效果,加大公辦通俗高中改制學校清算規范力度。(此項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區糾風辦共同)。嚴厲執行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此項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區物價局、區糾風辦共同)。規范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嚴厲查處借機損害學生好處問題。(此項工作由區物價局、區教育局負責,區財務局、區糾風辦共同)。繼續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查處亂收費行為。(此項工作由區物價局負責,區教育局、區財務局、區體裁局、區糾風辦共同)

3.深化管治公路“三亂”工作。增強對鮮活農產物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落實狀況的監督檢查,保證“綠色通道”收集疏通和免費政策具體落實。(此項工作由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區公安分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糾風辦共同)。進一步規范涉路涉車法律行為,果斷改正罰款不開單子、以罰代管、下達或許變相下達罰款目標等問題。(此項工作由區交通運輸局、區公安分局負責,區糾風辦共同)

4.深化食物藥品安全專治工作。進一步明確和落實食物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責任,增強綜合協調機制,構成工作合力。制訂食物安全事故查詢處置方法,明確食物安全事故查詢處置順序和各部分的職責,堅持完善食物安全事故申報、查詢、處置和責任追查機制,嚴厲查處瀆職、不盡職等行為。增強食物生產企業誠信系統建設,嚴厲打擊食物生產違法犯罪過為。(此項工作由區食物藥品監管分局負責,區質監分局、區衛生局、區監察局、區糾風辦共同)。提高藥品和醫療道理質量規范,推進藥品安全責任系統建設,組織開展藥品安全專治,嚴厲打擊違法藥品廣告,非藥品假裝藥品等行為。(此項工作由區食物藥品監管分局、區工商分局負責,區衛生局、區監察局、區糾風辦共同)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強組織指導,落實工作責任。各部分和行業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需管行風”的準則,細化工作任務,嚴厲目的審核,保證任務落實。各專項管治工作責任部分和單位要認真制定工作方案,依照分工抓好組織施行。區糾風辦要增強組織協諧和監督檢查,抓好全區糾風工作任務的落實。

(二)突出工作重點,增強監督檢查。要重點增強對中心嚴重改革辦法和各項惠民政策落實實狀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影響、制約我區投資發展情況的突出問題的查處力度,保證改革深化推進、政策惠及民生。

(三)增強明察暗訪,查辦不正之風案件。要加大暗訪力度,對觸及相關部分在投資發展情況及民生問題等方面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經查屬實,果斷予以曝光。在專項管治工作中,要實時發現和把握糾風案件線索,嚴厲查處損害群眾親身好處和生命安全的案件,以糾風工作的實踐成效守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