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審計局會議意見

時間:2022-02-12 0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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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審計局會議意見

一、有關會議

(一)、局長辦公會議

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辦公室主任等人員參加,必要時可根據會議涉及的議題,由有關科室負責人列席。

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召開。

會議主要任務:研究、處理本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通報全局或條線工作情況;分析審計工作形勢,講評階段性工作成績、提出當前主要工作措施;討論并決定各科室請示局領導的重要事項等。

局長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2次,時間一般定在雙周的星期一上午。

(二)、全局會議

全局會議由全局干部職工參加,必要時可根據會議涉及的內容,邀請離退休人員參加。

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

會議主要任務:傳達貫徹上級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總結一段時期的工作,總結經驗、表揚先進;部署近階段全面工作或條線重點工作,以及涉及各科室的綜合性工作或需要各科室共同完成的重要任務;討論通過需要全局會議決定的事項;通報當前形勢等。

全局會議一般每半年召開1次,必要時可適時組織召開。

(三)、局務會議

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科室負責人參加,必要時可召開擴大會議,由涉及會議議題的有關人員列席。

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

會議主要任務: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和決定,并提出貫徹意見;通報黨組、局長辦公會議決定的有關重大事宜;講評和部署階段性工作,并提出具體要求、落實具體任務;分析當前形勢,通報有關情況;各科室交流工作情況等。

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在每月的第1周星期一上午召開。

(四)、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由涉及會議議題的有關人員參加,必要時可根據會議議題,請相關單位人員參加。

會議由局長、副局長或局長、副局長委托的有關人員主持召開。

會議主要任務:匯報、通報、討論審計工作開展情況;研究、分析、討論重大審計項目和事項;討論涉及全區性的有關工作;協調、處理日常工作中的具體業務等。

專題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

(五)、科室會議

科室會議由科室負責人召集??剖視h的主要任務:傳達貫徹局黨組、局重要文件或會議精神;交流、分析本科室總體工作,擬定和部署階段性工作計劃和任務。

科室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必要時由科室負責人決定召開。

二、有關規定

(一)、局長辦公會議、全局會議、局務會議和專題會議一般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安排。

(二)、局長辦公會議、全局會議和局務會議均作會議記錄,并根據會議內容的重要性,決定印發會議紀要或正式文件;專題會議根據需要印發會議紀要。會議決定和需要傳達的事項,以紀要或正式文件為準。

(三)、本局會議決定的事項,各科室必須認真遵守和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應及時報告,并根據會議要求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