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障工作意見

時間:2022-02-14 01:50:00

導語:就業保障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就業保障工作意見

一、市委宣傳部

繼續加強對新聞單位的協調指導,加大20*年促進就業工作的宣傳力度,為改革、發展、穩定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市監察局

積極參與促進就業工作,加強對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促進再就業政策的貫徹落實。

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若干意見》(廈委發〔20*〕18號)精神,進一步完善勞動就業保障體系,規范街道、鎮、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明確工作職責,積極協調街道、鎮勞動保障的工作力量問題。

四、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按照《中共*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和農業人口轉移的若干意見》(廈委〔20*〕22號)文件的有關要求,抓緊組織實施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工作。

五、市農業局

(一)正確引導和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條件具備的地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積極穩妥地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

(二)加強農村勞動力就業服務和培訓。以開展“百萬農民技術員培訓”、“綠色證書培訓”、“跨世紀青年農民科技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農機大戶培訓”為載體,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鼓勵社會力量和企業發展教育、培訓事業,扶持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發展。

(三)總結推廣各區幫扶大齡農民工再就業的做法,建立健全農村勞動力再就業援助制度。

六、市計委

(一)提出年度就業宏觀調控目標。根據我市就業狀況,提出年度新增就業人數、城鎮登記失業人數、城鎮登記失業率等就業目標。

(二)加大宏觀調控,促進經濟、就業結構調整。堅持發展為第一要務,通過經濟發展來增加就業崗位,促進就業工作發展。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在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時,將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作為重要工作目標,引導培育有利于增加就業機會的產業,重視發展具有比較優勢、有市場潛力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就業容量比較大的服務型企業和中小企業。重視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村就業崗位,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三)統籌做好全社會就業工作。推進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建設,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時統籌考慮全市勞動力市場發展規劃。有針對性加強職業技術學校建設,開展對農村勞動力的技能培訓,提高農民就業能力,加快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就業步伐。推進教育改革和發展,鼓勵支持大中專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

七、市經發局

(一)結合國有企業全面實施改革,爭取在20*年三分之二的一般競爭領域國有中小型工業企業完成改制任務。指導和推進國有工業企業改制,突出就業優先原則,堅持“企業出讓、安置第一”,妥善分流安置企業富余人員;加強對企業關閉破產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企業依法依規安置職工,積極穩妥地做好優勢企業減員增效工作。

(二)適時舉辦經驗交流會和專題研討會,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指導企業認真總結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新經驗、好做法,通過開展經驗交流等活動,以先進促后進,以點帶面,大力推動再就業工作。

(三)加快經濟發展,增強吸納就業能力。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加快國有企業改革、改組、改造步伐,依靠科技進步和體制創新,促進結構優化升級,鞏固就業容量。

八、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一)落實就業再就業目標任務。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全市城鎮新增就業11萬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0.65萬人(其中“4050”人員再就業0.3萬人);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1.5023萬人,農村富余勞動力培訓0.5萬人;職業指導22.1萬人,就業培訓1.675萬人(其中失業人員培訓0.5萬人),并將目標任務分解下達到各區。

(二)落實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確保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已經明確的政策得到全面落實,重點是小額擔保貸款、再就業資金籌措、就業服務政策等。

(三)加快發展勞務派遣,創新就業服務方式。做好引導、服務和管理工作。

(四)指導各區開展工作,全面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加強農村勞動力重點聯系點建設,島外每個行政村配備一名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協管員。取消農民進城就業的不合理和限制性規定,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

(五)進一步推進勞動力市場“新三化”建設。加強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建設,基本實現市、區、街道、社區四級聯網。

(六)全面落實促進再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強職業介紹、技能培訓等就業服務,重點做好失業人員中年齡較大、失業時間較長等就業困難人員的再就業工作,引導他們轉變就業觀念,提倡和鼓勵靈活多樣的就業形式和自主創業。

(七)加強職業培訓工作,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八)加強失業調控、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增強失業保險調劑能力,發揮失業保險金保生活促就業的雙重功能。

(九)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各類社會保障制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維權工作,形成合力,為促進就業和再就業服務。

九、市人事局

(一)加強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的促進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新機制。

(二)進一步落實各項就業政策措施。建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責任制,明確工作分工,密切協調配合,抓好國務院辦公廳49號、35號文件和省政府辦公廳82號文件的落實,排除妨礙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性、體制性障礙。

(三)進一步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積極鼓勵各類畢業生到農村基層、農業生產第一線工作;積極引導各類畢業生到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就業。

(四)抓緊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絡建設,為畢業生就業提供大容量、高效率、寬輻射的信息服務平臺。

(五)鼓勵大中專院校、人才中介機構積極舉辦各種形式的就業洽談會,為畢業生就業牽線搭橋。

(六)加強人才市場監管。

(七)加強社會需求和人才培養的信息收集和統計分析,做好就業情況統計匯總工作,研究建立科學的就業評估體系,公布畢業生就業率,促進專業學科結構的調整,促進畢業生培養與就業的對接。

(八)加大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力度。有針對性地加強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

(九)做好軍轉安置工作,師團職干部是部隊建設的中堅力量,有較高的綜合素質,繼續把師團職干部安置作為工作重點。認真貫徹中央有關軍轉安置工作的政策規定,把軍轉安置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接收好,安置好。

(十)實施優惠政策。鼓勵更多軍轉干部選擇自主擇業安置方式,減輕計劃安置的壓力。

十、市財政局

(一)繼續落實和完善再就業優惠政策。及時跟蹤了解再就業相關政策效應,研究解決各項政策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解決就業服務補貼等政策落實中的難點問題,不斷調整完善扶持政策和具體操作辦法。協同人行*中心支行、市勞動保障等部門繼續做好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落實。

(二)繼續加大就業和再就業投入。督促糾正虛列預算的現象,確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再就業優惠政策的兌現落實。

(三)加強再就業資金管理。落實再就業資金統計督查制度。對再就業資金使用實行追蹤問效,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督查。督促健全再就業資金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社會保險補貼、再就業培訓補貼和職業介紹補貼等資金的分配、使用辦法,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統籌考慮城鄉就業一體化問題,加大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扶持和引導。同時針對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加強分類指導,按照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結合的原則,結合各區實際確定促進就業工作重心。

十一、市教育局

(一)堅持以就業為導向的高等教育發展觀,建立科學的就業率公布制度。加大專業結構的調整力度,建立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專業設置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定期高校畢業生就業率以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二)加強領導,各校實行就業工作“一把手”工程;加大學校各項就業工作的力度,保證機構、人員、經費的充分到位。

十二、市民政局

(一)積極推進社區再就業工作,把社區再就業工作列為重要指標。

(二)積極推進社區服務與再就業的有效結合。拓寬服務領域,完善服務設施,創新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水平,大力發展服務群眾物質和文化生活的產業,特別是發展需求穩、投資少、有效益的服務項目和社區服務實體,加快市、區、街、社區四級服務聯網的建設步伐,進一步推進社區服務信息化建設,對全面落實各項優惠政策進行督促檢查,組織開展各項社區再就業服務。

(三)進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城市貧困居民納入保障范圍,妥善解決失業人員中特殊困難群體的實際問題。

(四)搞好調查研究。深入調研,了解復員退伍軍人的愿望和要求,了解接收單位的安置潛力,合理編制安置計劃,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完善安置措施,拓寬安置渠道,抓好工作督查。

十三、市建設與管理局、城管辦

(一)協同有關部門,增進溝通聯系,加強合作,積極穩妥地推進建設行業的各項促進就業工作。

(二)指導各區建設主管部門,充分發揮建設部門的行政職能作用,結合本區的實際,因地制宜,制訂適合本區本行業的再就業措施,確保再就業政策在我市建設行業得到全面的貫徹落實。

(三)充分發揮物業管理行業的優勢,為促進城鎮就業吸納大量的勞動力。

(四)充分利用建設行業點多面廣、能提供較多的就業機會的特點,努力開發適合失業人員的公共服務類就業崗位。

(五)妥善處理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城建監察與再就業的關系,積極采取具體措施,協助市工商局、各區政府解決好失業人員再就業的經營場地問題:①與相關部門劃定夜市街道,制定臨時經營場所,免收占道費。切實減輕再就業人員的負擔,為促進就業營造良好的環境。②在城建監察方面,配合當地政府、工商等有關部門做好流動攤點的引導安置工作,做到既能規范再就業攤點經營,又協助解決再就業的經營場地問題,促進再就業人員的經營活動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

(六)在建設系統積極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就業培訓,在技能培訓、技能鑒定等方面提供服務,提高失業人員的就業能力。

十四、市政園林局

努力開發適合本市失業人員的公共服務類就業崗位,并提供其競爭上崗。包括城市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公共設施養護等。

十五、市貿發局

(一)大力實施項目帶動戰略,促進社會就業。培育壯大多元化外貿經營主體,努力擴大外貿出口,大力發展加工貿易,提高加工貿易發展規模和水平;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提升利用外資水平,實現對外經貿的持續快速穩定發展,以擴大社會就業水平。

(二)與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和外事部門通力協作,加強與相關勞務輸入國家(地區)的合作,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不斷擴大境外勞務輸出。

(三)加快推進國有商貿企業改革,處理好國有商貿企業改革與再就業的關系,積極妥善處理好勞動關系,做好改制企業職工勞動關系的轉換、經濟補償金的發放和各項社會保險的接續工作,建立新型的勞動關系。

十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的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的有關優惠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設立并不斷完善失業人員再就業登記注冊專窗"綠色通道",開展免費咨詢服務,為失業人員辦照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三)組織、指導各級私營企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采取措施,改善服務,鼓勵、引導并扶持失業人員通過創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實現再就業。

(四)借助各級私營企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等社會團體力量,動員、鼓勵、支持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招聘、吸納失業人員,拓寬就業渠道,實現多形式就業。

(五)加強再就業的調查研究,了解掌握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重大問題及熱點問題,做好政策執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和報表的報送工作。

(六)總結促進再就業的典型經驗并進行有效的推廣工作。

(七)提供個體、私營企業就業人員資料。

十七、市國家稅務局

(一)指導各區稅務機關深入企業宣傳、解釋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繼續利用大眾媒體,切實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二)加強對各區稅務機關的監督檢查,進一步促進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

(三)進一步做好再就業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按規定及時、準確報送稅收政策執行情況,提高統計分析的工作效率。

十八、市地方稅務局

(一)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開展形式多樣的稅收宣傳活動,各級地稅機關深入居民社區、勞動職業介紹所、企業等地,宣傳、解釋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切切實實地將政策送到納稅人手中,有效提高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透明度。

(二)認真做好再就業稅收政策落實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三)繼續配合勞動保障部門做好年檢工作,確保通過年檢的企業和個人能夠及時享受再就業稅收優惠。

(四)簡化辦稅程序,提供優質服務,保證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十九、市統計局

(一)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制度的要求做好城鎮單位勞動就業統計工作,為就業和再就業提供重要數據。

(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鎮就業人員變動數據測算工作。

(三)開展勞動就業形勢分析工作。

二十、市物價局

繼續抓好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農民工進城務工有關收費優惠政策的落實工作,對涉及就業、再就業的各項收費和再就業的收費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督促檢查,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的開展。

二十一、人民銀行*中心支行

(一)進一步推進我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結合《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推進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銀發〔20*〕51號)精神,積極與市財政、勞動保障部門協調配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措施,重新修訂*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有關管理規定,促進*市小額擔保貸款業務規范快速發展;配合財政部門做好擔?;鸬墓芾砉ぷ?,建立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風險補償機制,降低反擔保門檻,按規定執行反擔保不超過貸款金額30%的政策。

(二)組織商業銀行積極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引導商業銀行落實政策,結合本行和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可操作的具體措施;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取消擔保公司中間環節,簡化貸款流程,規范小額擔保貸款操作程序;加強風險管理,及時清償風險貸款損失。鼓勵商業銀行對符合貸款條件,新增就業崗位吸納失業人員達到一定比例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三)探索創新工作方式。建立小額擔保貸款長效機制,協調勞動保障部門和商業銀行,利用現有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推行“一站式”就業服務,建立社區銀行,創建信用社區,提高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效率,推進小額擔保貸款業務開展。

(四)加強金融調研。開展金融扶持再就業政策實施情況調研,及時把握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建議,協同政府有關部門指導實施。

二十二、市總工會

(一)切實督促和推動再就業政策的落實,促進各項扶持政策發揮實效。針對再就業政策落實中的難點問題,及時摸清情況,找準問題,分析原因,重點研究。通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對再就業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配合和支持勞動保障部門強化勞動監察工作;在國有企業改制和職工分流安置工作中,充分發揮工會和職工代表大會的作用。

(二)繼續辦好工會的就業服務機構。以職工幫扶中心為依托,加強基礎建設、整合有效資源、規范管理運作和增強服務功能,形成具有政府認定資質、服務功能比較完備、體現工會特色的就業服務體系,成為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

(三)積極鼓勵和扶持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或實現再就業。充分利用工會系統的文化教育陣地和職業中介機構,開展失業人員轉崗就業培訓,為失業人員提供就業指導服務。通過辦好工會再就業基地,著力培育創業帶頭人,組織再就業供需見面會,為“4050”人員送崗上門,通過實現“春雨”行動幫助落實小額擔保貸款,“一對一”結對幫扶等形式,促進失業人員自我創業或實現再就業。

(四)圍繞再就業政策的落實、國有企業改制、維護進城務工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合法權益等問題,開展調查研究。

(五)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教育職能,以深入扎實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失業人員樹立新的就業觀念。積極評選再就業、先進典型,評選和樹立一批工會促進再就業示范單位和先進個人。

二十三、共青團*市委

(一)普及創業意識。通過召開動員會、報告會,舉辦創業大講堂、大討論等途徑,加強青年擇業和創業觀念教育,幫助青年認清歷史使命,增強創業的緊迫感和自覺性。

(二)培養創業能力。積極組織青年參加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同時要依托有條件的團校、青少年宮、青年就業培訓中心等團屬培訓陣地及青年企業家協會等共青團外圍組織,借助企業事業單位培訓機構和職業學校建立青年創業培訓基地。

(三)提供創業服務。建立青年創業項目庫,舉辦創業項目會,引導城鎮青年到第三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和高新產業的政策指導,幫助青年及時了解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青年,幫助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

(四)優化創業環境。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國家和地方政府出臺的一系列創業扶持政策,幫助青年及時了解和掌握有關優惠政策。加強對青年創業扶持政策如信貸、稅收、經營場地、繳納費用等各項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完善對青年的就業服務。采取加強職業培訓、提供中介服務、扶持青年創業、強化陣地依托、進行觀念引導、開展就業援助等措施幫助青年實現就業和再就業。

二十四、市婦女聯合會

(一)發揮婦聯優勢,抓好鐘點工、保姆、月嫂三支隊伍建設,創家政和社區服務品牌。

(二)做好農村富余女勞動力轉移,推動“一戶一就業”活動的開展。

二十五、市殘疾人聯合會

(一)認真落實各項優惠政策,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結合殘聯社救處實際,積極研究各種切實可行的辦法和措施,積極創造條件幫助殘疾人參加就業。

(二)要把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作為解決殘疾人就業的戰略性舉措來實施,進一步加大按比例就業相關法規、政策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推動按比例就業健康全面地開展。

(三)進一步完善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特別是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列入福利企業職工范圍計算比例,加大福利企業改制、改造工作,促進福利企業穩定發展,保護福利企業殘疾職工合法權益。

(四)積極籌措資金,加強培訓,努力提高殘疾人自身素質,大力推進殘疾人就業培訓。

(五)進一步加強就業服務工作,營造良好的殘疾人就業環境。建立各級勞動力市場、就業培訓機構與殘聯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的協作機制,使三者之間實現信息聯網,共享信息資源。

(六)加強維權力度,維護殘疾人就業、培訓權益。發現用工單位有違反勞動法和殘疾人保障法的,應及時交勞動保障執法部門進行處罰。

(七)不斷加大宣傳力度,使全社會了解殘疾人就業的方針、政策,總結經驗,樹立典型,推動殘疾人就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