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29 04:34:00

導語:政協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政協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黨對政協工作的領導,更好地發揮人民政協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共中央和中共市委有關做好新時期政協工作的要求,中共區委日前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協工作的意見》[寶委(2)37號]?,F將該意見主要內容摘編如下,請各專委會組織政協委員認真學習貫徹。

一、進一步提高對人民政協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全區各級黨政領導干部要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人民政協在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中的重要作用,積極支持政協開展工作,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

區委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黨校和區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要把黨的統一戰線、人民政協理論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列入干部教育內容。各單位、各部門領導同志特別是新走上領導崗位的同志,要把學習統戰、政協理論和政策作為必學內容,進一步提高對新時期人民政協性質、地位和作用的認識,增強統戰觀念和民主意識,重視和支持政協工作。

報刊、廣播、電視、網站等區新聞宣傳媒介,要及時報道政協的重要工作信息,充分反映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在促進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中所發揮的作用和作出的貢獻,充分展示政協工作的成果和政協委員的風采,為支持政協做好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區政協要組織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無黨派人士、各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中央、市委和區委對政協工作的指示精神,進一步提高認識,不斷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

二、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政協工作的領導

區委常委會每年至少一次聽取區政協黨組的工作匯報,將政協工作列入區委重要議事日程。區委書記和聯系政協工作的副書記要不定期與區政協主席、副主席開展談心活動。區政協黨組書記列席區委常委會和有關重要會議。區委、區政府召開有關重要會議和舉辦有關重要活動時,邀請區政協領導及有關政協委員參加。區委辦公室要進一步做好與區人大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和區政協辦公室的工作聯系,及時溝通、協調工作,增強工作上的合力。

區政協黨組要健全向區委請示報告制度,重大問題要隨時報告,主動提出做好政協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區政協黨組要發揮好在政協工作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把中央、市委、區委的決定、指示落實到政協的各項工作中去。

區委組織部、統戰部要積極做好政協委員的推薦、調整等方面的組織工作,按照《政協章程》規定的政協委員任職標準,不斷優化政協委員隊伍素質、結構。組織人事部門要配合區政協搞好政協機關干部隊伍建設,選調合適的黨政干部到政協機關工作,加強政協機關干部與黨政部門干部之間的崗位交流,為政協工作的開展奠定扎實的組織基礎。

三、進一步發揮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重要作用

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把政協的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納入必要的工作程序,凡涉及到需要協商的內容時,應在決策之前主動與政協進行協商,因特殊原因事先來不及協商的,事后應及時予以通報。區政協認為需要協商的問題,或根據派、人民團體的集體提議,可建議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將涉及的工作或問題提交政協協商。凡涉及到屬于民主監督的內容時,黨政部門應主動聽取政協的意見,使監督貫穿于工作決策、實施的過程之中。區委、區政府及各部門在實施國家法律、法規,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執行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和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遵紀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要自覺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此外,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的特邀監督員的作用,大力推進各單位、各部門的政風行風建設。

區委、區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可視需要提出調查研究的課題,委托或商請區政協組織力量或聯手進行調查研究。各黨政職能部門要與工作對口的區政協專門委員會加強工作聯系溝通,就有關重要工作和重要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認真聽取專門委員會的意見建議。全區各級黨政部門對政協組織的調查研究、工作視察等活動,要予以積極支持和配合,根據區政協的要求,妥善安排,認真落實。區政協提交的委員提案、調研報告、大會發言等,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辦理,及時答復。對區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或主席會議提出的建議案和以派、人民團體名義提出的集體提案,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親自閱批,責成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辦理,并審定處理意見。對區政協建議案的處理意見,應以區委、區政府的正式文件形式進行回復。

各鄉鎮、街道、委辦局黨委(黨工委),應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本地區或本系統的政協委員、各黨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參加的座談會,通報本地區和本系統的重大事項,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還可邀請上述人士列席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或街道及部門的有關會議。

政協委員所在單位黨政組織,要支持政協委員積極參加政協的各項活動,特別是政協的全體會議和重要活動,確保政協委員從事政協工作的時間(每年參加政協會議、活動的時間,政協常委不少于17天,政協委員不少于14天),盡可能幫助政協委員處理好單位工作與履行政協委員職責的關系,并把政協委員參加政協會議、活動的時間按其本崗位正常出勤對待。區政協組織政協委員跨省外出進行學習考察的差旅費,一般由委員所在單位予以解決。根據市委辦公廳、統戰部的有關規定,凡發至縣團級的有關中央和市委文件(除另有規定外),可傳達到區政協常委,明確規定向全體黨員干部傳達的中央和市委文件,原則上都要傳達到區政協委員。

要幫助政協拓寬工作領域,發揮政協在人民外交、海外聯誼和招商引資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根據需要并創造條件,邀請區政協領導和區政協專門委員會及政協機關有關同志參加區的外事接待和參團出訪活動。各部門、各單位也要支持政協委員參加海外聯誼、業務考察等活動。

四、進一步推進區政協的自身建設

區政協要根據《政協章程》的規定,組織和推動政協委員在自愿的基礎上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時事政治,學習、交流業務和科學技術知識,增強為祖國服務的才能,增進共同政治基礎上的團結合作。

區政協要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區委對政協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要求,積極探索在新形勢下做好政協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斷總結經驗,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有關工作制度,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努力提高政協工作的水平和質量。要按照政協專門委員會工作的規律和要求,進一步加強專門委員會的建設,不斷深化和活躍專門委員會的工作和活動,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在政協工作中的基礎作用,組織政協委員圍繞中心、參政議政,獻計出力、服務大局。政協委員要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參政議政的能力,在做好本單位工作的同時,積極參加政協活動,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密切聯系本界別的群眾,及時反映社情民意,為促進改革、發展、穩定作出政協委員應有的貢獻。政協委員中的共產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加強自身學習,模范執行政協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政協組織的各項活動,按照“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切實搞好同黨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努力成為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模范,熱愛和積極參與政協工作的模范,發揚民主和促進團結的模范,履行政協委員職責和義務的模范,廉潔自律和遵紀守法的模范。

要按照新形勢下的新任務和新要求,進一步加強區政協機關的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幫助政協委員了解情況、熟悉政策、擴大視野、把握全局。要認真處理政協委員提供的各種信息,及時辦理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做好落實和反饋工作,更好地為政協委員參政議政服務,不斷開創政協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