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委普通技術課程教育意見
時間:2022-04-04 0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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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的順利實施,現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技術課程標準(實驗)》和《*市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驗工作方案(試行)》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教學管理
(一)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實施工作的領導,在本區縣課改領導小組內設立由主管主任牽頭的專項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的實施;安排專人負責檢查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開設的準備工作,確保將各項工作按要求落到實處。在師資培訓、隊伍建設、資源開發、經費投入、設施設備、教學研究、課程評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確保開足開齊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必修模塊,逐步開設選修模塊。做好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選修模塊基地學校(或中心)的建設,整體規劃,合理布局,符合課程的基本要求并做到實用夠用,具有特色。充分利用并整合本地區的教育資源,發揮轄區內職業學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廠礦企事業單位在技術人才、設施場所等方面的資源優勢,盡可能使學生在本區域內完成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必修、選修模塊的學習。
(二)各普通高中校(含民辦高中及設有普通高中教學班的中等職業學校等,下同)應有一名校級領導具體負責通用技術課程的實施工作,加強對通用技術課程的教學管理,使學生按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的要求完成必修模塊的學習任務。有條件的普通高中可以根據本校實際,有選擇地開設選修模塊中的1個或若干個專業,首輪實驗至少在高中三年開設一個選修模塊,并逐年增加選修模塊數量。充分發揮教師的指導作用,幫助學生選擇適合自我發展的通用技術課程選修模塊。
二、抓好教師培訓重視隊伍建設
(一)市、區縣教研部門要根據高中通用技術必修模塊和選修模塊不同教學內容、特點和專業需要,采取適當的培訓方式組織好教師培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各普通高中校負責組織并確保教師參加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不培訓,不上崗”的原則。
(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盡早規劃普通高中教師專業結構的調整,督促并協助學校根據需要逐步配齊、配足通用技術課程教師。通用技術課程必修模塊按每5--6個平行班配備1位專職教師;選修模塊可配專職教師,也可聘請固定的兼職教師。要支持學校招聘工科院校適合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優秀應屆畢業生,擔任通用技術課程教師,支持學校聘請其他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教師擔任通用技術課程兼職教師。
(三)各普通高中??蛇x派理科或勞動技術等學科的教師擔任通用技術課程或實驗的輔導教師,鼓勵有條件的青年教師從事通用技術課程教學或輔導工作。
(四)各高等師范院校、教育學院等要積極創造條件,盡快設置“技術教育專業”或開設有關的選修課程;同時,還可采用舉辦通用技術課程師資培訓班或函授班等方式,解決目前通用技術課程教師的培養和專業技術培訓等問題。
(五)教育行政部門將會同人事部門研究建立通用技術師資隊伍建設機制,設立通用技術教師(含技術實驗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目前可參照理科教師的標準為其核定工作量、確定職稱評定標準,將其納入繼續教育及評先、評優等相關體系中,并給予適當傾斜,鼓勵教師在通用技術課程教學領域盡快成長,不斷健全專業隊伍,要為通用技術教師的專業發展創造條件,提供保障。
三、開發課程資源保障設施建設
(一)市、區縣教研部門要統籌規劃并組織開發通用技術課程教學資源,充分利用*教師研修網為通用技術教學服務,開展多種形式的教研活動。
(二)市、區縣教育技術裝備部門要在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按照有關標準組織生產廠家為學校做好通用技術課程(必修模塊)專用教室設備及器材的購置、裝配、調試以及售后維修、保養等工作,確保通用技術必修模塊教學的正常實施。
(三)市、區縣兩級學具發行部門要按照通用技術課程必修模塊教學的需求,采取集約訂購、按時配送、供貨到校的方式,為學生提供質優價廉,符合環保、衛生和安全標準的試驗原材料。
(四)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各普通高中校要統籌規劃通用技術必修、選修模塊教學場地的建設,利用好已有的勞動技術教育中心、教學輔助中心、職業高中實習、實訓基地以及普通高中與其他單位共建的實踐基地,可以統一建設通用技術教育基地(中心),或在臨近的基所學校分別建設不同選修模塊專用教室,實行學生跨校選課制度。在通用技術課程必修模塊專用教室尚未完善時,通用技術課程的教學試驗可以利用物理實驗室或計算機等專業教室進行。
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各普通高中校,要依據《*市普通高中新課程通用技術(必修)課程教學設備配備標準細則》做好教學設備配備計劃,要設立專項經費,在三年內達到相關標準。
三、開展教學研究做好課程評價
(一)市教研部門和師訓部門要根據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選修模塊特點和不同專業的教學目標,在全市范圍內組建由各區縣相同選修模塊教學單位(如:基地校、教學中心、教研室、教學點等)教師參加相應選修模塊教研協作組,充分發揮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等在相關師資、技術設備和管理等方面的資源優勢,有計劃地開展相同的理論知識培訓,專業技術的技能訓練,共同開展相同選修模塊的教學研究。
(二)各區縣教研機構必須配備專職的通用技術課程教研員。通用技術課程教研員負責本區縣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必修模塊的教學研究、指導和服務,并配合市教研部門、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做好通用技術課程選修模塊校際間教學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各普通高中校應設立通用技術課程教研組,或成立校際間的通用技術課程聯合教研組,定期開展教研活動。要加強通用技術課程教學過程管理,要建立通用技術課程教學檔案。
(四)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領導并發揮區縣教研機構在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評價中的作用,指導各普通高中校做好通用技術學分認定工作,監控和評估普通高中校綜合素質評價通用技術課程的質量。普通高中校通用技術會考和模塊考試學分認定工作,要按照《*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會考制度改革的意見(試行)》(京教基[2007]35號)和《*市普通高中新課程學分認定及模塊考核指導意見(試行)》(京教基[2007]16號)的有關要求進行。
(五)市、區縣教科研規劃部門每年應安排一定數量的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相關課題項目,通過課題研究,促進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的實施,不斷提高通用技術課程的教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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