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2-06-03 0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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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和《*省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試行)》等有關文件,推動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現就我廳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有關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重要意義
黨的*要求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同時要求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有利于強化執法責任、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有利于加強監督,確保權力的正確行使,是貫徹落實*精神、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也是提高政府服務質量、保障各類事業健康發展、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需要。作為省人民政府主管教育事業的行政部門,我廳依法具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強制等多種形式的行政執法職權,行政執法是我廳及各處室的經常性活動,也是我廳及各處室實施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各處室、單位一定要從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認識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重要意義;要增強執法責任意識,切實轉變觀念,轉變工作習慣與工作方法;要依法訂立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把行政管理全面納入法律軌道,推進教育的改革發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依法界定行政執法職責,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首先要界定執法職責。經梳理,目前我廳行政執法依據主要有70部法律、法規和規章,賦予我廳的行政執法職權主要有:行政處罰10類,行政許可11項,行政確認5項,行政強制2項,其他行政行為22項。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廳處室的設置情況,現將行政執法職權進行分解,由各有關處室負責具體實施。
各處室應當根據分解的職責,認真做好貫徹落實工作。一是要嚴格按照職責分解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執法職責,或者超越職權、濫用職權。二是要將本處室承擔的行政執法職權進一步分解到具體的執法崗位,明確執法責任人。三是要根據各具體執法項目、執法崗位,制定具體可行的操作程序,明確職責權限、程序步驟以及具體時限等,確保行政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四是要將其負責行使的每一項行政執法職權名稱、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期限、執法責任人等事項報廳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審定后上網公布,切實為社會公眾提供便利。
三、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
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是執法監督的重要機制,是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重要環節。根據上級規定,我廳實行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對負有執法職責的處室及其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評議考核。
1.評議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執法處室及其執法人員行使行政執法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包括行政執法的主體資格是否符合規定,行政執法行為是否符合執法權限,適用執法依據是否規范,行政執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執法決定的內容是否合法、適當,行政執法決定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結果,案卷質量情況等。
2.廳機關逐步建立健全考核方案、考核標準,不斷改進考核方法,確保評議考核工作的公開、公平與公正。
3.廳機關逐步建立行政執法獎懲機制。對執法成績突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有違法、不當行政執法行為或者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責任追究。
4.我廳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由廳黨組統一組織開展,政策法規處、人事處、監察室負責具體的實施工作。
四、加強行政執法責任制配套制度的建設
1.健全行政執法依據動態調整機制。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頒布、修改或者廢止時,政策法規處應當會同有關業務處室,在30個工作日內及時調整相關執法依據,分解執法職權,落實崗位職責,并在*教育門戶網站予以公布,同時報省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備案。
2.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取得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廳機關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由政策法規處按照規定條件初審,廳務會審定,并報省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備案,辦理行政執法證件。
3.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學法制度。廳機關采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法律知識培訓,并把學法用法情況、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作為個人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政策法規處會同人事處、機關黨委擬定廳機關執法人員學法制度,報廳領導審定后實施。
4.建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實施行政處罰,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適當的行政處罰決定。對情節輕微的,可以依法免予處罰;對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對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從重處罰。廳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具體基準,由政策法規處擬定,報廳務會審定。
5.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及評查制度。實施教育行政許可、教育行政處罰和辦理教育行政申訴、教育行政復議、教育行政賠償案件,應當使用規范的行政執法文書。案件辦結后,承辦人應當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則將案件材料按照規定的順序裝卷,交檔案室管理。廳辦公室會同政策法規處定期組織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
6.建立行政執法投訴和回訪制度。廳機關設立投訴點、投訴電話、投訴信箱等,主動自覺地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的監督。
7.推行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對影響重大的行政訴訟案件,廳領導可以出庭應訴、答辯。
8.完善行政執法報告統計制度。廳機關各處室應當于每年*月*日前向廳機關書面報告年度行政執法工作情況。政策法規處負責匯總各處室的報告,起草廳機關行政執法年度工作報告,經廳領導審定后向上級機關報送。
五、加強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組織領導
1.成立以廳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相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處室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我廳推進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督促指導,研究部署相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處,具體負責推進依法行政以及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日常事務。
2.各處室要根據本意見要求,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要認真總結回顧處室的行政執法工作,明確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采取加強措施;要從分解職責、明確崗位責任、規范執法程序等方面入手,把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到實處;要加強處室執法人員的學習與培訓,努力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各處室主要負責人是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第一責任人,要統籌安排處室各項工作,確保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3.具有行政執法職權的廳直屬事業單位要參照本意見制定本單位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規定,并報我廳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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