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會計電算化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2-06-04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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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提高企業財務核算水平,減輕納稅人不必要的辦稅負擔,加強稅源管理和稅收分析,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促進招商引資工作的開展,根據《關于本市企業、單位實行會計電算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兩個減負”優化納稅服務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納稅人申報資料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的有關精神,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統一認識,明確意義
(一)有利于促進企業管理的現代化。實行會計電算化可有效減輕財務從業人員的勞動強度,提高企業財會信息處理和傳遞速度,使企業財會工作發生質的變化:一是使企業財務真正做到統一規范;二是達到信息資源的內外部共享;三是便于加強財務內部控制;四是強化了財務管理,保證了財務目標的實現。
(二)有利于加強稅收征管,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企業實行會計電算化后,一方面可以減輕納稅人在辦稅過程中不必要的辦稅負擔,解決好納稅人重復報送資料等問題。另一方面可以使納稅人直接利用經財政部門備案的財務核算軟件傳送相關數據信息到稅務機關,使稅收征管更加科學化、精細化。
(三)有利于推進招商引資工作的開展。實行會計電算化有利于提高開發區招商引資的質量,減少失信企業,促進區域稅收和經濟秩序進一步好轉。同時,也對區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經濟分析和社會管理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為本區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安置就業提供契機。
二、加強領導,密切協作
推廣會計電算化是一項面廣量大的工作,為了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本區成立**區會計電算化應用推廣小組(以下簡稱推廣小組),由副區長朱永泉任組長,區府辦、區招商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及各街道、鎮政府、園區分管經濟的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下設**區推廣會計電算化應用工作辦公室,負責區會計電算化推廣的具體工作落實,辦公室設在區招商局,由區財政局、區稅務局派員參加。區招商局負責做好牽頭和對各街、鎮、園區落實情況的工作考核。財政、稅務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配合工作。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一)統一制定對納稅人宣傳輔導的內容和口徑;
(二)提供財務核算軟件供應商和記帳公司的服務信息;
(三)制定出針對財務核算軟件供應商和記帳公司的相關管理辦法和措施;
(四)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納稅人實行會計電算化備案;
(五)加強對納稅人會計電算化工作的指導,保證其所用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符合《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
(六)加強與各街、鎮、園區的聯系,及時了解掌握推廣會計電算化的工作進度,協調解決街、鎮、園區在推廣過程中反映的情況和問題。
各街、鎮、園區也應成立相應的推廣應用工作協調機構,由分管經濟的領導為組長,經濟發展區、財政所、稅務所共同派員參加。
三、循序推廣,分步覆蓋
結合本區實際情況,計劃在**年上半年內分步完成會計電算化的推廣應用。具體工作步驟:
(一)1月底前:完成對全區納稅人(除個體定期定額戶外)開展會計電算化應用情況的調查,確定適用名單。包括:
1、已經實行會計電算化且已備案的納稅人;
2、已實行會計電算化、尚未到財政局進行電算化備案的納稅人;
3、有意向實行會計電算化的納稅人;
4、無條件實行會計電算化,但有愿望委托中介機構電算化記帳的納稅人;
5、無條件實行會計電算化,又不愿望委托中介機構電算化記帳的納稅人。
(二)3月底前:完成對有意向實行會計電算化納稅人中的重點稅源戶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工業制造業、酒店(餐飲、娛樂)業、建筑業企業的推廣應用工作;
(三)6月底前:完成對有意向實行會計電算化納稅人及有愿望委托中介機構電算化記帳的納稅人推廣應用工作。
四、行政引導,市場操作
本區的會計電算化推廣應用采取鼓勵企業費用自理和政府購買服務相結合的辦法,對新開辦的和尚無條件實行會計電算化的中小企業,由街、鎮、園區指定的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為其電算化記帳,費用由相關開發區主管部門支付。待企業各方面條件成熟后再獨立實行會計電算化。
對已實行會計電算化或電算化記帳的納稅人,財政和稅務部門在信譽等級評定、各類資格認定、供應發票版本和數量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反之,對不愿意實行會計電算化,又不愿意委托中介機構電算化記帳的納稅人,一般不列入A、B類信譽等級,稅務部門將加強辦稅輔導,實施重點監控。
五、加強考核,優勝劣汰
本項工作的完成情況列入**年全區各經濟發展區“雙優”競賽評比內容之一。同時,區工作辦公室根據財務核算軟件供應商和記帳公司的實際銷售和服務現狀定期進行考核,建立競爭機制,優勝劣汰,從而提高軟件開發、維護單位和記帳公司的服務質量。軟件開發、維護單位和記帳公司有以下情況的,將被取消銷售和的推薦資格,并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1、有重大違法經營情況發生的;
2、所開發或應用的會計電算化軟件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有關規定以及財政部頒發的《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規范》等條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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