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體育設施資源管理實施意見
時間:2022-06-04 11:51:00
導語:學校體育設施資源管理實施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按照《關于本市體育文化教育設施資源向社區開放指導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號)精神,為不斷增強社區服務功能,整合社區內學校體育設施資源,推進社區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更好地滿足廣大社區居民積極參與體育健身需求,現就本區學校體育設施資源向社區居民開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強社區建設和管理的精神,以推進學習型城區建設為目標,以“惠及社會”為導向,以學校社區互動、共同發展為出發點,通過規范有序地向社區開放學校設施資源,最大程度地發揮政府投入的社會公共資源的效用,滿足社區居民對體育活動的基本需求,更好地為居民服務。
二、工作目標
圍繞建立社區體育資源共享服務體系,以社區內學校體育設施為載體,加大資源的整合統籌力度,向社區居民開放,并通過社會化、市場化的管理,做到開放制度化、管理規范化,建立學校與社區雙向參與、互動發展的機制,提高體育資源共享利用水平,以滿足社區居民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積極促進“每天鍛煉一小時,健康快樂在社區”的和諧社區建設。
三、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統籌指導、組織協調,有組織地實施學校體育設施資源開放工作。
2、有序管理。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和開放單位建立管理網絡,有組織、有計劃、有保障地開展開放工作。
3、因地制宜。按照街鎮區域內學校實際情況,分類指導,分別確定開放范圍、開放時間。
四、開放辦法
1、開放范圍:公辦中小學校所屬的體育設施。各校可根據自身條件,以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不受影響,確保活動安全為前提,逐步分類開放。
2、開放時間:在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情況下有時間段地開放學校體育設施,其中每天早上、雙休日、節假日、寒暑假為固定開放時間,其他時間視各學校具體情況而定。
3、開放對象:社區居民
4、開放項目:本區學校的室外操場、球場、田徑跑道等運動體育鍛煉場所免費向社區居民開放;通過委托社會化管理,鼓勵學校的室內體育設施逐步有償向社區居民開放。
五、組織管理
1、學校體育設施資源開放工作應在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按照分片、對口、相對就近的原則,學校與街道、鎮簽訂“學校體育設施資源開放協議”,并向社區開放。
2、學校體育設施資源開放的日常管理由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負責,可采取自行管理或委托俱樂部、專業協會以及各類群眾性活動組團形式(以下簡稱“管理組織”)的組織管理。
3、有鍛煉需求的社區居民可到街鎮主管部門或管理組織辦理活動卡或會員卡,管理組織按照人數與活動場所容量相適應的原則接納會員,發放定期會員卡或活動卡。社區居民與街鎮或管理組織簽訂進入學校進行體鍛活動的相關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鍛煉時憑卡進入。
4、工作職責:
——區政府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區教育局:具體落實學校設施開放工作,協調學校體育設施資源向社區居民開放,做好開放工作的推進及實施過程中的監督及考核工作。區體育局:負責做好對管理組織及街鎮的指導和培訓。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主要職責。要將社區居民體育健身、社區資源共享等工作項目作為關注民生的實事工程加以落實。一是做好社區內學校體育設施資源開放的指導、協調、督促工作,組織建立由鎮、街道、學校等方面負責人參加的管理委員會,就體育設施資源開放工作進行共同協商,與學校簽訂協議,明確體育設施資源的具體開放形式、開放時間和開放要求以及各自責任,共同研究確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并經常性地對開放情況進行檢查、總結,全面掌握轄區內體育設施開放情況;二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積極組建各種形式的管理組織(體育俱樂部等社團組織),并與管理組織簽訂委托管理協議,為體育設施開放的委托管理創造條件;三是加強對管理組織的管理和監督,規范其運作;四是及時將“學校體育設施資源開放告示”、入校手續及相關權利義務等向社區居民公告,并做好活動出入證的制作、分發、統計工作;五是落實專人和措施,加強相應的管理和宣傳,教育居民愛護設施、注意安全、遵紀守法;六是調解相關糾紛,維護社區居民和相關單位的合法權益;七是保障落實社區體育設施開放所涉及的相關經費。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
——學校體育設施資源開放保險費:由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統一向保險公司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為社區居民提供安全保障。
——管理費以及必要的人員勞務費,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由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每年落實一定的專項經費用于彌補開放單位或管理組織在日常管理中所存在的各類開支的經費不足。
——學校體育設施開放中的物耗補償和簡單的維修、零件更換補貼由學校承擔;大的設施維修、場所改建納入年度教育預算統籌解決。
2、安全保障
——由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為參與開放活動項目學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在開展活動時段發生的因設施和管理等原因引發的人身傷害事故,由保險公司賠償經濟損失。
——由管理組織或學校落實開放場所的安全警示標識和安全告示,指導活動者自覺遵守活動項目規則,明確損壞賠償標準等規定;嚴禁傳染病患者和無民事行為能力者進入相關單位。
——由管理組織或學校組織專業人員在每次開放前,對設施進行例行檢查,確保設施安全可靠。
——由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會同管理組織安排專職保安人員和社區民警對開放場所進行治安巡查,對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和損害設施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并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
七、具體要求
1、建立區級聯席會議制度。由區政府分管區長擔任組長,成員由區府辦、區文明辦、區地區辦、區教育局、財政局、體育局、民政局、團區委及各街鎮等有關單位組成,具體負責開放實施工作中的領導、推進、指導、培訓和協調工作。
2、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建立相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開放工作的實施,主動與體育、教育部門加強溝通協調,促進相關設施盡可能向社區居民開放。將體育設施資源向社區開放工作納入社區精神文明共建、共議、共管的范圍加以落實。學校要加強日常管理,將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作為融入社區、服務社區的主要工作之一,認真加以實施。
- 上一篇:區鎮級教育經費統籌的實施意見
- 下一篇:監察局監督半年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