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和諧社區建設意見
時間:2022-06-27 0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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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黨委政府、縣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和全市社區建設協調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城鎮社區建設工作,進一步推進我縣城鎮和諧社區建設,充分發揮城鎮社區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基礎性作用,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設城鎮和諧社區的重要意義
城鎮社區是城鎮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活動的基本單元,是社會的細胞。推進城鎮和諧社區建設,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社區自治組織體系,加強以社區服務、社區衛生、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區環境、社區治安為重點的社區工作是完善社會管理,保持社會安定有序的客觀需要,是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建設城鎮和諧社區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加強領導,積極探索,創造特色,著力推進我縣城鎮社區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建設城鎮和諧社區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部署和要求,以提升居民素質為重點,以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為主線,進一步加強城鎮社區黨的組織建設、推進城鎮社區居民自治建設、健全城鎮社區服務體系、提升城鎮社區管理水平、完善城鎮社區工作機制、規范城鎮社區工作制度,使城鎮社區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上發揮服務作用,在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上發揮橋梁作用,在創造安居樂業良好環境上發揮促進作用,夯實和諧*建設的基礎。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服務居民。堅持把服務城鎮社區居民、提高居民生活質量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解決城鎮社區居民最迫切、最關心、最現實、最直接的民生問題為重點,努力增進城鎮社區居民生活幸福,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2、黨政主導、居民主體。城鎮和諧社區建設要堅持以鄉鎮為主,充分發揮鄉鎮黨委、政府的主導作用,為和諧社區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同時又要充分發揮廣大居民在建設城鎮和諧社區中的主體作用,不斷拓寬居民群眾參與城鎮和諧社區建設的新渠道,提高城鎮社區居民的參與積極性。
3、分類指導、整體推進。建設城鎮和諧社區,要結合本區域的實際,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的原則,根據不同狀況和不同的薄弱環節,實行分類指導,整體推進。
4、城鄉互動、協調發展。堅持以城帶鄉,以鄉促城,取長補短,優勢互補,城鄉結對,互相促進,推動城鎮社區和漁農村新社區建設的協調發展。
(三)總體目標。
1、居民自治、充滿活力。黨組織領導下充滿活力的居民自治機制比較完善,城鎮社區黨的建設得到加強,民主制度更加健全、規范,居民群眾在基層經濟、政治、文化和其他事務中發揮主人翁作用。
2、機制健全、管理有序。社區各種組織完善、職責明確,民主協商、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共駐共建、民情民意反映機制等健全完善,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相處。
3、服務完善、居民得益。社區服務設施、服務項目、服務功能齊全,服務質量好、服務水平高,能不斷滿足社區居民日益增長的精神和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
4、治安良好、安居樂業。社區治安管理到位,群防群治網絡健全,安全防范體系完善,社區秩序井然,廣大居民安居樂業。
5、環境優美、生態和諧。社區內建筑、綠化、垃圾收集(分類)、污水處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環保要求,居民普遍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和較強的環保意識、節約意識,促進人和自然和諧發展。
6、文明祥和、文化繁榮。居民的公德意識、互助意識較強,健康、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導和推行,鄰里友愛誠信、團結親善,守望相助,家庭和睦幸福、互敬互愛。
圍繞上述目標任務,按照梯次推進、以點帶面、輻射延伸、鞏固提高的工作思路,爭取到2010年底,全縣城鎮社區實現城鎮和諧社區創建目標。
三、建設城鎮和諧社區的工作重點
(一)進一步明確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職責。
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要按照有關法律和政府規章的規定,進一步明確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具體為:一是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教育居民自覺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執行居民會議的決議、決定,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二是完成社區居民會議或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管理社區公共事務,發展社區公益事業,管理和維護社區資產,實行居務、事務、財務三公開,接受居民監督。三是動員和組織駐社區單位開展共駐共建、資源共享,發展社區文體教育事業,普及科技和法律知識;組織社區居民開展鄰里互助,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四是樹立為民服務意識,開展便民利民服務,興辦社區福利事業,為社區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指導本社區的志愿者組織、民間組織和物業管理機構,參與業主委員會對本社區的物業管理和服務。五是協助政府相關部門開展社會治安、計劃生育、民事調解、衛生保健、社會救助、培訓就業、文教體育、健身娛樂、慈善捐助、老年福利、環境整治、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等工作。六是向政府或者政府的所屬部門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訴求和建議,組織社區居民對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在社區的有關工作進行民主評議、民主監督。七是完成上級交辦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任務。
社區居民委員會既要堅持社區居民自治的性質,又要自覺接受上級組織的指導,依法履行職責,同時積極協助和配合政府部門、鄉鎮和有關單位開展工作。
(二)切實加強城鎮社區黨組織建設。
1、充分發揮城鎮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城鎮社區黨組織是城鎮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黨建工作協調機制,切實履行城鎮社區黨組織的工作職責,要不斷改進領導方式,創新工作方法,完善運作機制,拓展活動內容,積極主動地把城鎮社區黨建工作融入到做好居民自治、加強城鎮社區管理、強化城鎮社區服務、維護社會穩定的具體工作中去,滲透到繁榮城鎮社區文化生活、創建精神文明活動、改善城鎮社區人居環境、構建城鎮和諧社區的具體實踐中去,不斷增強城鎮社區黨組織在居民群眾中的凝聚力、向心力和號召力。城鎮社區居委會、群團組織、民間組織等都要自覺接受城鎮社區黨組織的領導,發揮自身優勢,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齊心協力,共建城鎮和諧社區。
2、充分發揮城鎮社區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城鎮社區黨組織要按照“屬地管理和雙重管理”的原則,加強對城鎮社區黨員的教育和管理,不斷完善對離退休人員、下崗失業人員、流動人員中黨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機制。城鎮社區黨員要增強服務城鎮社區居民的意識,進一步完善黨員聯系群眾制度,始終保持黨員先進性,充分發揮全體黨員在建設城鎮和諧社區進程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三)大力推進城鎮社區居民自治建設。
1、健全城鎮社區居民自治的組織體系。要切實完善居民自治組織,使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真正成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自治組織。要切實加強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推選政治素質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強、善于做群眾工作、居民公認度高的人員進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領導班子。要加強城鎮社區協調議事委員會組織建設,把城鎮社區內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轄區單位領導和有一定威信的居民代表組織起來,共議建設城鎮和諧社區大事。
2、健全城鎮社區居民自治的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城鎮社區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制度。要進一步建立和健全城鎮社區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優化城鎮社區居民代表結構,居民代表要從城鎮社區黨組織、駐城鎮社區單位、城鎮社區居民及各類自治組織和民間組織中按一定比例推選產生,共同研究決定城鎮社區治理的重大事項。要切實維護城鎮社區全體居民的合法權益,保證廣大居民依法行使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民主權利。要進一步完善城鎮社區居民代表會議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推進民主決策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民主議事協商制度,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事前都應通過民情懇談會、事務協調會、工作聽證會、成效評議會等制度形式,廣泛聽取居民群眾的意見。要進一步建立完善民主評議制度,每年定期組織居民代表對城鎮社區工作人員的績效進行評議,評議結果必須在城鎮社區公開欄向社會公開。要把居民代表對城鎮社區工作人員的評議結果作為上級組織考核城鎮社區工作人員年度工作的主要依據,并與城鎮社區工作人員的報酬、獎勵掛鉤。
(四)努力提升城市社區管理水平。
1、切實加強城鎮社區安全防范能力。加強城鎮社區管理,確保城鎮社區安定有序,增強城鎮社區居民安全感,是建設城鎮和諧社區的重要任務。要深入開展“平安社區”創建活動,維護城鎮社區和諧穩定。要進一步深化城鎮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要加強城鎮社區警務室,城鎮社區綜治工作室(站)、城鎮社區群防群治隊伍的建設,實施社區警務戰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社區安全服務機制。要開展社區歸正人員矯正工作,幫助、教育和轉化刑釋解教人員、監外執行人員和有不良行為的青少年。要加大城鎮社區電子監控、紅外線報警現代化防范設施等建設力度,加強城鎮社區防范機制和防控網絡的構建,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任務,協助政府部門積極提高城鎮社區安全防范能力。
2、深入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引導居民學法、懂法、守法,不斷增強居民的法制觀念和治安防范意識。要加強對重點對象的教育、服務和管理,不斷推進城鎮社區矯正、禁黃、禁賭、禁毒等工作。要切實維護好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青春期健康教育。要強化對城鎮社區及周邊區域的治安整治,優化青少年成長環境。要進一步完善城鎮社區居民矛盾排查、調查和調解工作機制,及時正確地處理城鎮社區內部矛盾。要積極引導城鎮社區居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
3、加強城鎮社區環境綜合整治,完善城鎮社區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要進一步做好垃圾處理、噪音污染治理和節水、節電等工作。要加大整治城鎮社區內亂建房、亂停車、亂貼小廣告等違法、違規力度,維護城鎮社區環境整潔有序。要建立健全公共衛生、食品安全、自然災害等城鎮社區應急預案,加強防災減災教育,提高城鎮社區應對公共危機的能力。要積極開展城鎮社區環保宣傳教育、愛國衛生運動,倡導綠色消費理念,動員和組織廣大居民參加義務植樹、種草、護綠等勞動,共同建設綠色、健康、文明的美好家園。
(五)切實強化城鎮社區服務功能。
1、不斷拓寬城鎮社區服務領域。要把城鎮社區服務覆蓋到全體居民,涵蓋各個領域,逐步形成托老養老、助殘康復、擁軍優屬、文體娛樂、服務衛生、扶貧濟困、計劃生育、就業培訓、民事調解、法律咨詢等多個服務系列,使城鎮社區服務項目涵蓋居民生活的衣、食、住、行、醫、娛樂等物質和精神的全方位,不斷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和物質的需要。
2、完善城鎮社區服務體系。要著力推進城鎮社區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工作平臺建設,加強對失業居民和困難居民的服務。通過提供就業再就業咨詢、再就業培訓、就業崗位信息服務和城鎮社區公益性崗位開發等,對就業困難居民提供針對性服務和援助。積極開展城鎮社區社會救助服務,關心困難居民的生產和生活,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渠道,切實幫助解決困難群體的實際困難。進一步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加快發展城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業。要著力推進城鎮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建立健全以城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為主體的城鎮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網絡,加強對城鎮社區衛生服務的監督管理,保證服務質量。要著力推進城鎮社區文化、教育、體育服務,逐步建設方便居民讀書、閱報、健身、開展文體活動的場所,促進城鎮社區精神文明建設。要著力推進便民利民服務,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便民利民服務項目,方便居民生活。要著力加強對流動人員的管理與服務,把外來流動人員納入城鎮社區管理和服務的范圍,按照“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原則,讓外來人員實行資源共享,為他們創造良好的生活和就業環境,保障參與民主自治的權利,促進他們與當地居民和睦相處。
3、提高城鎮社區服務信息化水平。通過對城鎮社區服務信息平臺的整合、升級,合理構建縣、鄉鎮、社區多層次的政府公共服務網、社區管理服務網、便民利民服務網、社情民意信息網。要科學整合民政、勞動保障、公安、城管、衛生、人口計生等部門在城鎮社區的信息資源以及各類服務熱線,更便捷地為居民提供各類信息服務。要加大城鎮社區信息化建設硬件投入,配置信息化基礎設施,使電腦、電視、電話信息服務平臺和政府公共服務網、社區管理服務網、便民利民服務網、社情民意信息網相銜接,逐步建立以城鎮社區為網絡的管理信息系統和服務信息系統,提高信息化的集群效益和網絡效應,推進城鎮社區服務向社會化、信息化方向發展。
(六)深入開展城鎮社區精神文明創建。
1、努力提高居民文明素質。要緊緊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基本內容,大力開展“八榮八恥”、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清廉文化、生育文明等教育活動,努力塑造文明守法、誠信友愛、合作互助的城鎮社區新型人際關系。要整合資源、挖掘潛力,積極發展各類城鎮社區學校,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活動,努力倡導學習型城鎮社區,不斷提升居民的現代文明素質。
2、廣泛開展文明創建活動。以倡導文明新風、滿足文體需求、普及科學精神、融洽人際關系為目標,以開展“愛我家園、爭創文明”為主題,廣泛開展文明社區、文明樓群、文明樓道、文明家庭戶、文明居民等形式多樣的創建文明評選活動,促進城鎮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要不斷豐富城鎮社區活動內涵,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藝術、全民健身、科普教育等活動,不斷滿足居民求知、休閑、娛樂等需求,努力培育各具特色的社區文化、社區精神,增強居民對城鎮社區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七)加強城鎮社區基礎設施建設。
1、科學合理規劃。今后舊城改造和新區開發建設,要根據現代城鎮社區的標準,加強城鎮社區建設的總體布局規劃。把城鎮社區建設真正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同步配套建設好城鎮社區基本設施。要以社區居民的地域感、歸屬感和認同感為基礎,按照有利于居民自治、便利群眾生活、有利資源整合的原則,科學設置社區,合理確定規模,城鎮社區原則上按1500戶至3000戶左右的規模設置。
2、強化陣地建設。強化城鎮社區陣地建設,事關城鎮基層組織建設,事關居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城鎮社會的穩定與和諧。各鄉鎮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解決城鎮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把城鎮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納入城鎮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責任,狠抓落實。財政部門要加強公共財政的投入力度,為城鎮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建設安排必要的資金??h財政每年安排一定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城鎮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配套補助。土地、建設等部門,要依法做好協助工作、督促住宅小區開發單位(商)按照規定的標準,把城鎮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列入公共建筑建設規劃。規劃部門在編制審批新開發小區的具體規劃時,應當依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配置包括城鎮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在內的管理服務和文體設施建設用地,并嚴格把關,編入詳細計劃。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城鎮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規劃實施監督管理,建設城鎮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設計和施工,嚴格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進行監督和檢查。對規劃確定應當建設城鎮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而未實施建設的,要責令建設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限期糾正。對拒不改正的,予以處罰,并將其不良行為納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民政部門要掌握建設的進展情況,及時向政府匯報并向有關部門通報,做好相關的協調工作。所在鄉鎮應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相關部門要主動征求和傾聽鄉鎮的意見,確保城鎮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與舊城改造和新建小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檢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區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由縣政府牽頭,鄉鎮和有關部門配合,通過劃撥、置換、整合等多種途徑,切實加以解決。對現有產權不明的城鎮社區辦公和服務用房要明晰產權。鄉鎮要加強對城鎮社區組織指導,要把城鎮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的建設和管理,納入創建文明城鎮、文明社區建設活動之中,各部門要齊抓共管、協同配合,進一步做好城鎮社區工作和服務用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爭取用三年時間,通過各種有效途徑,使全縣各城鎮社區的工作和服務用房面積基本達到350平方米以上。
(八)加強城鎮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
1、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城鎮社區工作者隊伍,是創建城鎮和諧社區的關鍵所在。鄉鎮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城鎮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要從實際出發,采取多種途徑,進一步優化城鎮社區工作者的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城鎮社區原則上按照每300戶左右配1名工作人員和每個城鎮社區應不少于5名專職工作人員的要求,配足、配強、配好城鎮社區工作人員。要進一步完善城鎮社區黨組織、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和操作程序,積極探索城鎮社區工作者選拔機制,逐步推進城鎮社區黨組織“兩推一選”和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直接選舉。要根據“配精、配強、配優”的要求,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質高、管理能力強、服務意識好,年紀輕、有文化、熱心城鎮社區工作的優秀人員選入城鎮社區黨組織或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的領導班子。提倡城鎮社區黨組織書記和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一肩挑”,城鎮社區黨組織專職成員和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交叉任職”。要逐步健全對城鎮社區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制度,完善考評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城鎮社區工作人員的監督和管理。
2、切實加強對城鎮社區工作者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城鎮社區工作者的政治素質和管理服務水平。城鎮社區工作人員由縣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5天。同時,可根據實際,出臺相關鼓勵政策,積極鼓勵城鎮社區工作者參加在職學歷教育。要逐步推行城鎮社區工作者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逐步建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積極推進城鎮社區工作者的職業化、專業化進程。
3、逐步提高城鎮社區工作者的待遇。被選任或招聘的城鎮社區工作者,應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城鎮社區工作者的年收入不得低于縣上一年城鎮職工的平均收入水平,同時要辦理好養老、醫療等各種社會保險。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要逐步提高城鎮社區工作者的收入水平,要把城鎮社區工作者的年收入增長與當地經濟發展同步,與當地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年度工作業績相結合。要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且表現突出、工作成效明顯的優秀城鎮社區工作人員,報考國家公務員或事業編制的,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取。
(九)加快發展社區物業管理服務業。
1、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新建住宅小區全部實施物業管理,積極探索和推進舊小區物業管理。到2010年,全縣城鎮社區基本實現物業管理服務。
2、提高物業管理水平。建立業主與物業企業雙向選擇的機制,鼓勵上規模、上檔次的物業管理企業進小區實施物業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專業化管理水平。到2010年,全縣物業管理專業人員的持證上崗率達100%。
(十)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服務體系。
1、要大力培育發展以公益為目的的城鎮社區民間組織,更好地服務社區,促進社區治理。按照“政府引導,民間主辦,分類管理,規范運行”方式,鼓勵社區居民成立形式多樣的慈善組織、群眾性文體組織、科普組織和為老年人、殘疾人、困難群眾提供生活服務的組織。支持民間組織開展社區服務活動,為其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場所、經費資助和信息服務。建立民間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的評估資助機制,部分公共服務項目可交給基礎好、服務功能強的社區民間組織運作。
2、壯大社區志愿服務隊伍。培育社區志愿服務意識,弘揚社區志愿服務精神,推行志愿者注冊制度。優化志愿人員結構,建立“服務儲蓄”等社區志愿服務激勵機制和制度吸引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教師、青少年學生以及身體健康的離退休人員和其他成員加入志愿者隊伍。指導志愿組織和志愿人員開展活動,不斷創新服務形式,提高服務水平。探索采取委托制方法,將部分社區公益性服務項目委托社區志愿服務組織管理、承擔,不斷開拓社區志愿服務新領域。
四、建設城鎮和諧社區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推進城鎮和諧社區建設的工作領導,要把建設城鎮和諧社區工作列入黨政工作的議事日程,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配合抓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保證城鎮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協作、居民主體、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為加強綜合協調、形成城鎮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整體合力,縣委、縣政府決定調整完善由縣委領導任組長的縣社區建設協調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負責日常工作。高亭、東沙、衢山三個鄉鎮也應成立或調整完善相應的社區建設協調機構,定期研究解決城鎮和諧社區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建立健全領導聯系城鎮社區建設工作制度,確保城鎮和諧社區建設工作有序推進。
(二)經費保障。創建城鎮和諧社區是黨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各鄉鎮要隨著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逐步加大公共財政對城鎮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投入力度,進一步完善城鎮社區各項硬件設施建設。城鎮社區工作所需的人員經費、辦公經費、活動經費要列入鄉鎮財政年度預算,并根據城鎮社區的實際居住人口按規定要求給予核撥。縣級財政每年也將安排一定的資金,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按實際居住人口比例補助給各鄉鎮,以保證城鎮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為切實減輕城鎮社區工作和經費負擔,要嚴格規范城鎮社區工作準入制度。各級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委托或需要城鎮社區協助辦理的城鎮社區職責范圍以外的工作,必須向同級社區建設協調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實行工作準入審批。對準入的工作,要實行“權隨責轉、費隨事轉”,以保證城鎮社區有權利、有人力、有財力完成各項協辦工作。
(三)共駐共建。各鄉鎮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城鎮社區各種資源,動員城鎮社區內所有成員積極有效地參與城鎮和諧社區建設。駐城鎮社區單位應大力支持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城鎮社區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敞開大門、融入社區”,將單位內部設施資源無償向城鎮社區提供使用,實現城鎮社區資源共享,積極參與共建城鎮和諧社區。要對城鎮社區全體成員廣泛開展城鎮和諧社區建設的宣傳教育,提高城鎮社區全體成員對建設城鎮和諧社區工作的認知度,充分調動城鎮社區全體成員共同建設城鎮和諧社區的積極性。城鎮社區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城鎮社區共建單位都要把建設城鎮和諧社區工作列入本部門、本單位工作的重要內容,共同參與城鎮和諧社區建設。
(四)加強督查。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加強創建和諧城鎮社區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切實落實好城鎮和諧社區建設各項工作。要及時總結、推廣建設城鎮和諧社區建設的典型經驗,全面推進我縣城鎮和諧社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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