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發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工作意見
時間:2022-11-23 0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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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引導全區企業增強信用(合同)觀念、改善信用(合同)狀況,提升企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全面打造“誠信*”的新形象,現就在全區范圍內大力培育發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政府推動、部門協作、制度保證、分步實施”的要求,以開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動為載體,建立企業信用信息征集體系、信用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和失信懲戒制度,全面提高企業的誠信意識和信用管理水平,構建“誠信*”的社會信用體系。
二、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確認活動,達到在內部建設上,引導企業加強信用自律,建立管理機構,制定管理制度,落實信用責任,強化信用考核;在外部監管上,建立和完善信用評價體系、信用征信和信用查詢系統。力爭在三年時間內,在全區范圍內發展國家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3戶,省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8戶,市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50戶,使全區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數達到企業法人數的20%以上,為全面促進企業整體信用水平的提高和企業綜合競爭力的增強發揮重要作用。
三、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
(1)在《*日報》〈工商專版〉開辟“重合同守信用企業之窗”專欄、大力宣傳《合同法》、《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江蘇省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正反兩個方面的典型案例,引導廣大企業、企業負責人及其員工增強“守信受益、失信受損”的意識。
(2)由各街道牽頭,區工商分局具體負責,召開轄區內企業負責人會議,制訂培育發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三年工作計劃,堅持一年培植、二年規范、三年提高的總體要求,堅持標準,做到成熟一戶、發展一戶。
(3)印發《爭創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宣傳資料,公開申報條件、考核標準及其申報與考核的工作程序以及對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優惠政策,使爭創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變為企業的自覺行動。
(4)組織開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法律法規知識競賽。通過知識競賽,促進企業經營信用意識和綜合素質的提高。
2、組織實施
(1)加強對企業信用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督促。由各街道牽頭,區工商分局組織專人,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所有企業(含私營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經營管理的事業法人)信用管理工作,并建立符合行業和企業特點的信用管理機構、人員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企業信用管理檔案,同時要加大引導和積極推行合同管理軟件的應用,進一步做好企業信用(合同)管理的提檔升級工作。
(2)組織培訓。培訓工作為每年的一季度進行。由區工商分局負責對企業信用管理人員合同管理的業務知識進行輔導,聘請市企業信用管理協會領導和重合同守信用管理示范企業負責人召開企業信用(合同)管理的知識講座;區工商分局、區法院、區質監分局、區國稅分局、區地稅分局等部門組織對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及企業信用(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法》、《稅收征管法》、《產品質量法》、《民事訴訟法》、《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江蘇省標準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知識培訓,并統一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人員發放《培訓合格證》。
3、企業申報
企業通過規范自身的信用(合同)管理,對照認定條件,向企業所在地工商所或直接向區工商分局提交申報材料,各轄區工商所按領導小組下達的具體任務負責向區工商分局推薦并申報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區工商分局統一負責受理申請和材料初審,對符合申報條件企業,及時指導填報《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登記表》和完善相關材料。
4、考核認定
由區培育發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法院、質監、國稅、地稅等部門信用數據庫中查詢申報企業的信用記錄,對符合信用企業標準、信用數據庫中無不良記錄的企業,嚴格按照十條標準考核提出推薦意見,報區培育發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領導小組審批,考核認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二季度進行。
5、區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公告命名
對符合區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標準的,經區培育發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領導小組審批后,由區工商分局作出認定和命名的決定,同時發放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牌匾及榮譽證書,并在市級報刊上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命名公告。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公告命名安排在每年的三季度進行。
四、有關要求
1、加強領導。為加強對爭創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活動的組織領導,區成立“培育發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領導小組”,由區政府鄭立志副區長任組長、區工商分局羅水明局長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區工商分局、區文明辦、區計經局、區法院、區質監分局、區國稅分局、區地稅分局、區招商中心及各街道分管領導為成員(具體名單見附件三),領導小組在區工商分局下設辦公室,由區工商分局李海林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督查全區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認定工作。
2、落實責任。各相關單位特別是各街道要把推進企業信用建設列入為企業服務的重點工作之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明確專人,與轄區內的工商所一起,精心組織,落實責任,加強協調,相互配合。各企業要明確專人具體負責,積極實施爭創計劃,及時上報有關申報材料,將爭創工作落到實處。
3、協調配合。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區發展重合同守信用企業領導小組的部署,相互配合,協調一致,共同開展好信用建設活動,不斷提高企業守信意識和信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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