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事處檔案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2-11-24 03: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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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辦事處檔案的實施意見

按照《檔案法》、《機關檔案工作條例》和省市檔案管理條例“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它組織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向檔案館移交檔案”及《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集中統一管理我區機關、街道到期檔案,擬于2009-2011年將區級機關部分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到期文書檔案、會計檔案和區民政局婚姻檔案全部接收進館?,F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組織落實

(一)移交檔案單位應成立由分管檔案工作領導掛帥的檔案移交工作領導小組和鑒定工作小組。

(二)把檔案移交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中,指定專人負責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檔案移交范圍和時間安排

(一)移交范圍

凡區級機關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2004年以前形成的文書檔案(永久和長期)、會計檔案(永久和長期)、婚姻檔案(100年)均應移交區檔案館。

(二)檔案移交時間安排

2009年檔案移交單位有:區委辦、區政府辦、檔案局、民政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東山街道財政所、秣陵街道財政所、*街道財政所、谷里街道財政所、祿口街道財政所、橫溪街道財政所、湖熟街道財政所、淳化街道財政所、湯山街道財政所等13個部門、單位。

2010年檔案移交單位有:東山街道辦事處、秣陵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谷里街道辦事處、祿口街道辦事處、橫溪街道辦事處、湖熟街道辦事處、淳化街道辦事處、湯山街道辦事處等9個街道辦事處。

2011年檔案移交單位有:區人大辦、政協辦、紀委、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審計局、建設局、科協、環保局、黨校、黨史辦、老干部局、信訪局、機關工委、總工會、團委、婦聯等19個部門、單位。

三、檔案移交要求

(一)檔案移交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抽調一定人員,指定專人負責,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檔案移交進館工作。

(二)全面收集珍貴材料,確保檔案材料的齊全完整,能夠真實反映本單位的歷史面貌。

(三)嚴格按照檔案規范進館的要求,進行科學分類,保持文件之間的歷史聯系,便于檔案信息資源的保管和利用。

(四)編制科學的檔案檢索工具。各移交檔案單位必須用檔案管理專用軟件,對案卷級目錄、文件級目錄進行全部錄入,確保檔案同軟件錄入一并移交,缺一不可。

(五)區檔案局(館)指定專人負責對各移交單位檔案整理、移交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六)履行檔案移交手續,凡檔案移交單位都要編制檔案移交清冊,一式三份,并由移交單位認真填寫,經分管領導簽字,單位蓋章后于檔案一并移交區檔案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