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工作意見

時間:2022-12-02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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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工作意見

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是城鄉一體化的基礎條件和組成部分,隨著我市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路網結構的不斷改善,現行的城鄉公交客運模式,已不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出行需要。為加快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進程,促進我市城鄉一體化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總體要求,從2009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時間,改革現有城鄉公交客運模式,打破城市公交與農村客運“二元分割”的局面,構筑和完善從城區到鎮和中心村的三級城鄉公交客運網絡,最終實現布局合理、結構優化、方便快捷、暢通有序的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目標,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標

從2009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時間構筑和完善我市的城鄉公交客運網絡。具體分三步走:第一步,2009年底前完善現有城區公交網絡,改造開通城區東片至集鎮的城鄉公交客運;第二步,2010年底前改造開通城區西片至集鎮的城鄉公交客運;第三步,2011年開始全面推行集鎮至村的公交客運,連接集鎮至集鎮之間、集鎮至村之間的客運網絡,切實提高城鄉公交客運通村率,基本實現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的目標。

三、等級劃分

(一)一級城鄉公交客運網,是指城區及通往城郊結合部的城區公交客運線路。其范圍原則劃定為:東至經十路,西至新鎮廣線,南至錢資蕩,北至環園北路。

(二)二級城鄉公交客運網,是指城區通往各集鎮的城鎮公交客運線路。

(三)三級城鄉公交客運網,是指集鎮通往集鎮、集鎮通往村之間的農村公交客運線路。

四、實施原則

(一)政府主導原則。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是事關民生的社會公益性事業,必須實行政府主導,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全面履行職能,加強對城鄉客運的規劃、組織、協調和管理,建立城鄉公交客運運行的長效管理機制。

(二)統籌規劃原則。市各有關部門、單位應樹立“大交通、大公交”的理念,切實打破行政區劃、部門職能界限和城鄉“二元分割”的局面,加大協調力度,統籌規劃,合理整合城鄉公交客運線路和站點,充分發揮城鄉公交客運資源網絡化效能,實現資源的有效共享。

(三)公交優先原則。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從城市發展的長遠角度出發,把公共交通的建設、管理放在優先位置,在資金、用地、稅費減免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使城鄉公交客運能以暢通的道路、良好的車況、布局合理的線網站點,為廣大群眾出行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務。

(四)有序推進原則。對現有城鄉公交客運經營,通過對經營車輛收購、改造等形式進行整合,成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緊密型公交客運經濟實體,有序推進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工作。

(五)便民利民原則。合力構筑布局合理、站點配套、道路暢通、車況良好、價格實惠的城鄉公交客運網。堅持城鄉聯動,有序銜接,合力設置城鄉公交客運換乘點,為城鄉居民出行提供便利服務。

五、實施要求

(一)明確管理體制。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工作由市交通、城管部門牽頭進行統一管理、協調和督促,其它相關單位按照職能密切配合,共同實施好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工作。

(二)編制網絡方案。以建設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為目標,由市交通、城管部門會同規劃、建設、公安等部門,依據*市綜合交通規劃,編制全市城鄉公交客運網絡方案,提出城鄉公交客運線路、換乘點和公交站場的建設意見,報市政府審定后實施。

(三)合理核定票價。本著公共服務、相對穩定、保本微利的原則,由市物價、交通、城管部門共同協調,在試運行的基礎上,充分收集資料,按照價格定價和調價程序,合理確定城鄉公交客運票價,并建立健全定價和價格調整機制。

(四)規范營運車型。投入營運的車型要求與路況配套,同線車輛原則上要求同等檔次。對路況良好的一級、二級城鄉公交客運網絡投入的車輛擬選擇為帶空調的中級以上公交型客車;三級城鄉客運網絡投入的車型按路況條件由市交通部門會同公交客運企業進行確定。城鄉公交客運車輛實行統一的線路編碼和標識,在車頭上方、車身、車尾標明線路牌及標志(指示燈)。

(五)統一站場設置。城區設置公交樞紐站,一級、二級城鄉公交客運線路設置中轉站和首、末客運站(亭),城鄉道路主干道和有條件的次干道設置候車站棚;次干道和三級公交客運線路設置招呼站牌。

(六)統一服務標準。城鄉公交客運營運線路按“五定、三統一”(定線路、定班次、定時間、定票價、定站點;統一排班、統一調度、統一結算)的服務標準規范運行。具體服務標準由市交通、城管部門另行制定。

(七)提升行業水平。提高城鄉公交客運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城鄉公交客運智能化系統、電子調度平臺、電子站牌建設,積極推進城鄉公交客運“一卡通”、“城鄉通”等電子消費服務,盡快建立包括公共交通出行查詢系統和線路運行顯示系統的城市公共交通綜合信息網絡。

六、政策扶持

(一)優先安排建設用地

凡經*市綜合交通規劃、城鄉公交客運網絡線路方案確定的城市綜合交通樞紐、農村客運站、公交停車場、首末站、換乘點等重要公交基礎設施,優先安排建設用地計劃,原則上采用劃撥方式提供建設用地。

(二)實行補貼、補償制度

1.積極支持建設標準化農村客運站,對按標準建設并驗收合格的農村客運站,每個站點補貼60-90萬元。城鄉公交港灣由市交通部門建設,對站臺、站亭建設實行適當補貼。建設、補貼資金納入交通工程建設經費預算。

2.對城區公交首末站、巡回場、港灣、換乘點、站亭、站臺等公交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納入城市工程建設經費預算。廣告經營權統一招租,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站亭、站臺、站牌的日常維護保養。

3.積極支持公交客運企業增開城區公交線路和優化車輛結構,對新增或更新符合標準的城區公交、城鎮公交、鎮村公交車輛分別給予適當的資金補貼,具體補貼資金標準由交通、城管部門制定,報市政府批準后由市財政支出。

4.逐步建立完善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的財政補貼和經濟補償機制,對城區公交、鎮村公交政策性虧損、公交承擔社會福利、學生運輸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增加的支出,按照市財政、審計、物價、交通、城管等部門聯合審計的結果,給予財政補貼。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優先發展公交客運,是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進富民強市與構建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也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為切實加強對公交客運事業發展工作的領導,成立*市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協調全市公交客運一體化工作。各鎮(區)、各相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真正把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從大局出發,通力協作,共同推進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工作。

(二)強化對城鄉公交客運市場的監管

按照國家和省關于發展城鄉公共客運事業的相關要求,市交通、城管部門要完善工作措施,嚴格公交客運企業經營服務管理。制定相關考核辦法,規范企業經營服務行為,建立健全城鄉公交客運市場監管制度,依法查處非法經營、妨礙公共交通正常運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違法、違紀行為;對達不到要求的公交客運企業與從業人員,要及時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力的企業要依法強制收回線路經營權,對教育無效的從業人員可依法吊銷其從業資格證。公交客運企業要建立公交服務保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完善應急預案,確保公交正常營運。

(三)加強公交客運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高度重視公交客運行業行風建設,深入開展文明線路、文明班組、文明駕駛員、青年文明號及巾幗示范崗等創建活動,扎實有效地做好公交客運行業規范化服務工作,大力推行文明服務公約和社會服務承諾制度,不斷改進和調整服務內容,依靠制度創新和服務創優,全面提高行業服務水平。

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具體實施方案,由市交通、城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