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實施意見
時間:2022-12-21 0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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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藥品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促進我縣村級醫療機構藥房規范化建設,根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遂寧市鄉鎮醫療機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規范藥房(庫房)”管理辦法(試行)〉〈遂寧市農村衛生站(室)“規范藥房”實施標準〉的通知》(遂食藥監發[2007]11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縣村級醫療機構中開展創建規范藥房活動。具體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為目的,通過村級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創建活動,進一步增強村級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管理意識,逐步完善農村藥品使用環節的管理機制,形成科學、規范的藥品質量管理體系,保障廣大農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二、創建目標
采取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深化和鞏固已經取得的村級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創建成果,并持續深入地開展村級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創建活動,確保實現全縣60%以上的鄉鎮至少要創建1家村級“規范藥房”示范點,總計不少于40家的創建目標。
三、創建對象與標準
村級“規范藥房”創建活動的主體是:已經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全縣各村級衛生站(室)。
村級“規范藥房”創建標準:按照《遂寧市農村衛生站(室)“規范藥房”實施標準》組織實施、驗收。
四、方法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方案,明確創建工作措施和創建工作重點;加強領導,落實創建工作責任和具體創建工作安排。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各創建主體(即:參與創建的村衛生(站)室)對照村級“規范藥房”創建標準進行自查自評,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并按照創建標準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完善藥房管理制度,改造藥房設施設備,規范藥房管理。
(三)驗收評價階段(2008年10月l日至2008年10月30日)。由我局村級“規范藥房”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參與創建活動的村衛生站(室)進行驗收,提出初評建議性意見,并報我局村級“規范藥房”創建領導小組評審。創建領導小組根據現場驗收情況,對照創建標準進行綜合評價,并作出評價結果。驗收評價合格的統一制作懸掛村級“規范藥房”標識牌。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
經研究,決定成立村級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加強對我縣村級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保證各項創建工作落到實處。在我局藥品器械監督股設立村級“規范藥房”創建辦公室,具體承辦規范藥房創建各項工作的指導、監督、評價。
(二)加強督查,務求實效。
我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適時對村級“規范藥房”創建工作進行督查,及時發現好的典型和存在的問題;對創建工作突出的,要通報表揚;對進展情況差的要采取必要措施,限期整改。
(三)二個結合,穩步推進。
對全縣農村醫療機構創建工作分類實施監督、指導,合理規劃,周密部署,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創建工作。一要將創建工作與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等工作有機結合,全面推進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建設水平;二要將創建工作與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對于已達到創建標準的,可以適當減少監管頻次;對于態度消極、行動遲緩、達不到“規范藥房”標準的,要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力促早日達標。
(四)嚴格標準,動態管理
村級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創建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嚴格按照遂寧市村級衛生站(室)“規范藥房”實施標準,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創建工作的真實性、公平性和嚴肅性。
對不同條件、不同情況的醫療機構,要有針對性地采取動態管理,根據需要適時調整監管、指導方式方法,加大督促力度,提高建設效率。對于已達到創建標準的藥房,要結合日常監管工作定期進行跟蹤檢查,防止達標后管理松懈和工作滑坡,鞏固創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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