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初中畢業生素質評價意見

時間:2022-12-21 0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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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初中畢業生素質評價意見

各初級中學:

今年是我縣實施與新課程配套的初中畢業考試的第二年,為了做好20*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根據*市教育局(金市教基[20*]5號)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舉措,必須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同時要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改革提供條件。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我縣20*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順利進行,決定成立武義縣20*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協調,組織有關人員對各校獲得“A”等級的學生進行審核認定。

組長:高江洪

副組長:傅偉徐正躍潘泉清

成員:朱鴻飛方育荷方志明

為確保工作順利進行,各初中都應建立綜合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本校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同時,各初中每個畢業班要建立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小組,負責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工作。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根據學生的平時表現,活動記錄、學習作品、特長潛能、獎懲情況等,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總體發展水平。

四、評價原則

1、堅持過程與結果相結合的原則,學校應充分發揮“學生成長記錄冊”的作用,全程、全面記錄、反映學生在初中階段各方面的成長狀況。

2、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等應事先向學生公布,評價結果應告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其中各類獲得“A”等級學生名單必須在校內公示。對評價結果有異議,學校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處理。

五、評價辦法

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定等第”兩種呈現方式。

1、綜合評語:綜合評語(模塊一)主要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現等方面進行定性描述,并為后續的針對性教育提出建議。

綜合評語應當結合“學生成長記錄冊”反映的情況,由初三班主任撰寫,學校領導審核。

2、評定等第:主要對能體現學生素質發展水平的部分項目進行定量測評。測評項目分為三個模塊:

模塊二: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地方課程、學校課程、學科競賽、創造發明等);

模塊三:勞動與技能(勞動技術教育、信息技術教育、實驗操作等);

模塊四:審美與表現(音樂與美術課程、藝術特長等)。

綜合素質模塊二至模塊四的評定結果以等第方式呈現,一般分為A、P、E三等(分別代表優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學生所在學校確定,A等由學校列出名單上報武義縣教育局,由縣教育局組織專門人員通過一定的程序進行審核與認定,以確保其公正性和權威性。各校對E等第要嚴格控制。

綜合素質等第認定的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條件,同時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具體實施請參照附件《*市20*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

六、評價程序

1、學生自評:學生根據學校提供的評價細則,自我評定。

2、同學互評:由班級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小組認定。

3、學校評定:根據學生自評、同學互評,綜合“學生成長記錄冊”內容、舉證材料,在廣泛聽取教師、學生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確定學生等第。

4、反饋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以反饋意見表的形式,將評定結果與學生家長見面,學校設立公示欄,對“A”等的學生予以公示,同時學校設立意見箱,接受舉報,公示時間一般為5天。

5、結果確認:各初中將各類獲“A”等第的學生情況,送交縣教育局綜合素質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填寫《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表》一式兩份,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送交縣招生辦。

七、時間安排

各初中于20*年4月26日前完成綜合素質測評工作,5月中旬縣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對各?!癆等”學生進行審核認定,5月17日前各校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表》報送縣招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