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領導廉政談話意見

時間:2022-01-06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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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領導廉政談話意見

一、廉政談話對象

廉政談話工作按照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權限,由經濟工委負責組織實施。

廉政談話對象是指密云縣人民政府授權密云縣經濟委員會監管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企業、城鎮集體企業的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向國有參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監事和負責管理的黨群組織負責人。

二、廉政談話方式

廉政談話主要分為任職廉政談話、誡勉談話、警示談話三種類型。

(一)任職廉政談話:是經濟工委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圍繞廉潔從政的基本要求,與所監管企業新任職的領導人員的談話。談話方式可以采取集體談話,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與企業新任正職領導人員的談話,由經濟工委主要領導或經濟紀工委書記進行;與企業新任副職領導人員的談話,由經濟紀工委書記進行,也可以委托其所在企業的黨委主要領導進行。

(二)誡勉談話:是經濟工委與已有群眾反映或已出現輕微違紀行為,但尚不構成紀律處分的領導人員的談話。談話應由經濟工委書記、副書記、經濟紀工委書記或委托其所在企業黨委主要領導以個別方式進行。

(三)警示談話:是經濟工委針對所監管的某個企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與領導班子及領導人員的談話。談話可以采取集體談話與個別談話相結合的方式,可視情況由經濟工委主要領導或經濟紀工委書記進行。

三、廉政談話內容

廉政談話主要圍繞六個方面進行: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從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正確對待和使用權力,始終保持同職工群眾的聯系。

(3)加強領導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設,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

(4)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履行“一崗雙責”。

(5)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遵守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做到廉政勤政。

(6)堅持“三重一大”制度,科學、民主、集體決策,確保國有資產安全運行和保值增值。

同時,經濟工委要針對所監管的某個企業的工作情況,針對群眾對于領導人員的反映或舉報的主要問題,與有關領導班子或領導人員進行談話。

四、廉政談話程序

(一)經濟工委紀檢部門圍繞廉政談話的內容和要求,每年要對廉政談話作出安排,提出廉政談話建議,經主管領導批準實施。重要的談話,由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二)任職廉政談話,原則上在新任領導人員任職三個月內進行。根據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的權限,新任領導人員的任職廉政談話由經濟工委紀檢部門進行。

(三)經濟工委紀檢部門負責將談話主題、時間、地點、主談人及有關要求,書面通知談話對象。對談話中發現的問題、形成的意見,要及時轉交有關部門落實;涉及重要問題或人員的談話,紀檢部門要加強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督辦。

(四)進行談話時,談話對象應如實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執行情況;允許談話對象就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提出不同意見;對主談人提出的有關建議、希望和要求,談話對象應有明確的表態。談話結束后,談話對象對要求整改的問題,要制定措施及時整改。對要求寫出書面整改報告的,要及時將整改報告報送經濟工委。

(五)經濟工委紀檢部門建立談話工作的專項檔案和臺帳。每次談話后,要填寫《經濟工委領導人員廉政談話備案表》。受經濟工委委托,本單位黨委主要領導與有關副職領導人員的談話,要在談話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備案表上報經濟工委紀檢部門。

五、幾點要求

(一)各企業黨委要加強對談話工作的領導,紀檢部門要切實抓好談話工作的落實,把談話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部署之中。要根據《中共北京市紀委關于印發〈關于實行領導干部廉政談話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和本意見,制定相應的廉政談話制度和實施細則。

(二)各企業紀檢部門要積極配合經濟工委做好組織協調工作,要及時收集反饋信息,不斷完善廉政談話工作。

(三)各企業紀檢部門每年要對年度廉政談話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并形成書面報告,分別于當年6月25日和11月25日之前,報送經濟工委紀檢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