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食品安全工作指導意見
時間:2022-02-01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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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續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原則和“全市統一領導、各級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社會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下移監管重心,落實監管責任。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整治重點的原則,強化日常監管。
二、逐步推行農村食品安全目標責任考核制。將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和各監管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中,建立農村食品安全目標責任制。
三、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質量認證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的建設。加快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測制度和農產品安全追溯制度,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檢測。
四、繼續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防止農產品源頭污染。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推廣“公司+基地+專業合作組織+農戶”模式,加快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生產基地的建設,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五、嚴格農村食品生產企業許可證的審查和發放工作。清理整頓已獲得許可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加大對食品生產集中地和產品質量不穩定的企業的監督抽查力度,強化食品生產環節的日常監督和檢查,使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加工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
六、加強農村食品市場流通監管。在流通秩序上,建立農村食品現代流通網絡,60%以上鄉鎮建立食品銷售網絡,農村集貿市場食品銷售行為得到規范,農村超市、零售店進貨索證索票率達到85%以上。
七、加大農村餐飲衛生許可證的審查力度,嚴格準入制度,把好入口關。爭取在消費環節上,鄉鎮所在地學生食堂量化分級管理率達到90%以上,餐飲業量化分級量化率達到60%以上,農村學校食堂、餐飲業年度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八、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有效凈化農村食品市場。嚴厲打擊和查處農村食品市場無證無照經營、摻雜使假和經營過期、霉變、有毒有害食品及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抓好城鄉結合部和農村消費比較集中場所的食品經營日常巡查和監管;加大對農村學校食堂和自辦宴席的安全事故預防及監管力度。不定期突擊檢查與節假日重點檢查相結合,確保專項整治活動有序、有效開展。
九、完善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建設,建立鄉鎮食品安全監管協調機制,成立鄉鎮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小組),建立“一會兩站”(12315維權聯絡站、消費者投訴站),對農村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整治,防患于未然。
十、加快農村食品現代流通網絡建設,制定發展農村現代食品流通業的規劃,構建新型的農村食品供應網絡,積極推進大型食品生產流通企業利用現代流通方式改造農村食品經營網點。
十一、切實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新聞媒體、消費者和社會的監督作用,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和食品安全常識,讓農民群眾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識、假冒偽劣食品鑒別的基本方法、依法維權的基本程序,切實提高農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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