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推進殘疾人事業發展實施意見

時間:2022-03-03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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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推進殘疾人事業發展實施意見

一、認清形勢,明確要求

(一)認清我縣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形勢。殘疾人是一個數量眾多、特性鮮明、特別需要幫助的社會群體。我縣現有殘疾人7.82萬,涉及近五分之一的家庭。縣委、縣政府歷來重視殘疾人事業發展,特別是近年來,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殘疾人生活水平和質量不斷提高,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顯著改善。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縣殘疾人事業基礎還比較薄弱,殘疾人事業仍滯后于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等任務還十分艱巨,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發展殘疾人事業重視不夠,歧視殘疾人、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殘疾人的整體文化素質和技能水平有待于進一步提高,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能力需進一步增強。因此,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已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二)明確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殘疾人事業發展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后發崛起,全面跨越”戰略目標,堅持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堅持普惠加特惠、全面發展,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指導,以“殘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為抓手,切實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堅持“縮小差距、協調發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標,努力縮小殘疾人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實現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力爭到2012年,全縣殘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實保障,有適應指征貧困殘疾人的助明、助聽、助行等康復需求得到基本滿足,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基本納入集中托養、日間照料或居家安養,使殘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和康復服務,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殘疾兒童少年人人享有九年義務教育。到2020年,殘疾人文化教育水平進一步提高,生活和醫療康復保障更加完善,就業更加充分,參與社會更加廣泛,使廣大殘疾人政治上有地位、經濟上有實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尊嚴,與全縣人民一道邁進小康社會。

二、健全殘疾人保障體系

(三)保障殘疾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殘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服務,努力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社會保障、衛生部門要將殘疾人分別納入城鄉合作醫療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城鄉殘疾人參加醫療保險覆蓋率達95%以上。將貧困殘疾人列入城鄉醫療救助、惠民醫療的重點對象,切實解決貧困殘疾人看不起病的問題。

(四)保障殘疾人享有基本康復服務。將殘疾人康復服務納入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實現資源共享,逐步形成完善的康復服務網絡體系,努力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康復項目納入城鄉合作醫療保險范圍,保障殘疾人的康復需求。應建立貧困殘疾人康復救助專項基金,或定期發放貧困殘疾人康復救助券(卡),簡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時效。將貧困殘疾人購置基本輔助器具所需補助經費納入公共財政支付范圍。建立公益性專業康復服務機構與設施,完善功能,規范管理,切實提高康復服務水平;有計劃地在醫療機構中設立康復醫學科室;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興辦殘疾人康復機構;充分利用城鄉社區內各種有效資源,積極開展社區康復服務,扎實推進康復進社區、服務到家庭;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免費為孤殘和貧困家庭殘疾兒童提供搶救性康復治療。城鄉社區要配備殘疾人康復協調員,將殘疾人康復人才專業培訓納入政府教育計劃,將殘疾人康復納入全科醫生培訓的內容,加大對基層社區康復人員培訓力度。

(五)建立健全殘疾預防體系。建立健全政府牽頭,衛生為主,相關部門、有關社會團體及專家參與協作的殘疾預防工作管理體系。將預防出生缺陷和殘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實施配套工作計劃,廣泛開展以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預防工作。免費開展婚前醫學檢查和孕產優生檢查。加強對各類人群的健康宣教。強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交通安全和環境污染等方面的執法監察,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與發展。建立健全全縣出生缺陷與殘疾的監測網絡,進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監測和0—6歲殘疾兒童的監測方案。建立殘疾人信息共享機制,開展信息收集、監測和研究工作。

(六)改善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居住條件。按照重點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標。全面實施“殘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完善覆蓋城鄉殘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機制,逐步擴大保障范圍,提高保障水平。民政部門要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持證重度殘疾人單獨施保;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鎮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0%的家庭中的持證重度殘疾人,參照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額發放補助金,并享受其他社會救助政策;逐步將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殘疾人納入集中托養、日間照料或居家安養。勞動保障部門要將集中托養機構中照料重度殘疾人人員的工作作為社會公益性崗位安排。政府救助機構要及時救助、妥善安置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殘疾人。房管部門要將農村殘疾人優先納入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對象,優先落實救助措施。將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殘疾人家庭優先納入城市廉租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提供實物配租,減免租金或優先購房。

(七)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險政策。各級政府要確保城鎮殘疾職工按照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職工,可以對其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給予相應的補貼。落實和完善貧困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基本養老保險補貼政策,鼓勵并組織個體就業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支持各類商業保險機構增設預防各種傷殘風險和殘疾人專項險種。

三、促進殘疾人的全面發展

(八)發展殘疾人教育。各級政府要將殘疾人教育納入全民教育發展總體規劃和教育發展評價考核體系,科學規劃,特別扶持,保障殘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權利。全面普及殘疾人九年義務教育,加快發展學前康復教育和高中階段特殊教育,保障適齡殘疾人享有十五年教育,大力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完善本縣特殊教育體系,支持發展、規范特殊教育機構,逐步提高辦學能力和水平。要建立扶殘助學制度,進一步完善助學政策,殘疾兒童在公辦幼兒園接受教育的,給予減半或免收保育費;對于需要語言和康復訓練的聾兒、腦癱兒和智殘兒,凡家庭生活困難的,可予減半或免收教育康復訓練費用,相關經費由縣財政給予補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在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各級政府免除學雜費、課本作業本費、住宿費,免費提供愛心營養餐;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免除學費、代管費;在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免除學費、代管費,免費提供愛心營養餐;支持殘疾人、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非低保、非特困家庭的殘疾學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每人每學年補助500元,中等職業教育的每人每學年補助1000元,就讀全日制普通大學??频拿咳嗣繉W年補助1500元,大學本科的每人每學年補助2000元,接受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中、高等教育和自考的,在其取得畢業證書的當年,一次性補助1500元;家庭持有本縣民政、殘聯等部門簽發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重度殘疾人補助金領取證》或《特殊困難殘疾人優惠證》的殘疾學生或父母殘疾的學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每學年補助1000元,中等職業教育的每學年補助2000元,就讀全日制普通大學??频拿繉W年補助2500元,大學本科的每學年補助3000元,接受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中、高等教育和自考的,在其取得畢業證書的當年,一次性補助2500元。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殘疾人所在單位和有關社會組織要免費對殘疾人開展掃除文盲、職業培訓、創業培訓,鼓勵殘疾人自學成才。鼓勵教師從事特殊教育工作,開展特殊教育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對從事特殊教育的教師,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晉級等方面,予以優先和照顧。要加大對特殊教育學校的師資配備和辦學經費的支持力度。各級各類學校在招生、入學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學生。

(九)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認真貫徹落實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保障殘疾人平等就業的機會和權利。各有關單位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對未達到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的單位,依法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進一步規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工作,完善地稅部門代征制度,做到依法征收,應收盡收。加強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使用管理,充分發揮其促進支持殘疾人就業創業的重要作用。鼓勵和扶持興辦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工(農)療機構、輔助性工場等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保障殘疾職工合法權益,按規定減免相關稅費,并在生產、經營、技術、資金、物資、土地使用等方面給予扶持。各級政府要積極出資扶持、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將難以實現就業的殘疾人列入就業困難人員范圍,優先提供就業援助。多渠道籌集資金設立殘疾人創業專項扶持資金,其中公共財政資金投入不低于30%。完善殘疾人就業創業和其他新型就業形式的資金扶持、稅費減免、貸款貼息、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等相關政策。將農村扶貧開發和支農惠農政策落實到貧困殘疾人家庭,扶持農村貧困殘疾人從事種養業、手工業和多種經營。完善殘疾人扶貧基地扶持政策,凡具有一定規模、安置殘疾人就業和帶動殘疾人脫貧致富成效明顯、被列入省、市、縣級殘疾人扶貧示范基地的,農業等相關部門依照同級農業龍頭企業的優惠政策給予扶持。積極組織和推動殘疾人異地就業,幫助欠發達地區殘疾人增加收入。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增強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殘疾人人才開發和交流的公共服務平臺以及殘疾失業人員登記管理平臺。鼓勵和支持各類職業學校、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開展殘疾人就業創業培訓。經常性舉辦殘疾人技能競賽和技術比武,充分調動和鼓勵殘疾人鉆研技術、提高職業技能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十)繁榮殘疾人文化體育事業。各級黨委、政府和文化、體育等部門要將繁榮殘疾人文化體育事業納入文化大縣、“體育強縣”建設內容,鼓勵、組織、扶持殘疾人開展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保障殘疾人“人人享有基本文化體育權益”。培育、挖掘殘疾人藝術人才,組織殘疾人群眾性文化活動。在推進“文化低保”工程等工作中,加大向殘疾人提供免費文化產品、文化活動和文化服務的力度。公園、展覽館、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體育場館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對殘疾人實行免費開放;健身公共場所要配置適合殘疾人身心特點的健身器材;公共圖書館要為盲人提供有聲讀物,縣級公共圖書館要配置盲文版書籍;盲人讀物郵件免費寄遞。有計劃地興建適合殘疾人特點的文化、體育、娛樂等活動場所。加強對殘疾人體育運動的指導,要建設殘疾人文化體育設施,完善管理和訓練功能。積極開展殘疾人體育運動和比賽。發展和扶持殘疾人特殊文化藝術,將殘疾人特殊藝術表演列入當地重大節慶表演項目,要開展殘疾人特殊文化藝術比賽,要開展演出,鼓勵支持殘疾人參加國內、國際文化藝術比賽和交流。建立殘疾人優秀運動員、文化藝術人才的培養、選拔、輸送、激勵機制,完善殘疾人優秀運動員的就學、就業、醫療和生活保障,對獲得優異成績的殘疾人運動員及其教練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健全殘疾人服務體系

(十一)加快殘疾人服務體系建設,發展殘疾人服務業。以殘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為目標,針對殘疾人特殊性、多樣性、類別化的服務需求,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務機構為主體、其他社會服務機構為補充、社區服務為基礎、家庭服務為依托,以生活照料、醫療康復、社會保障、教育就業、文化體育、權益維護等為主要內容的殘疾人服務體系。各級政府要將殘疾人服務業納入服務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專項實施計劃,建立為殘疾人提供康復訓練、托養照料、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文化娛樂、體育健身、輔助器具服務、專門協會活動等基本公共服務的公益性服務機構,同時推動其他公共服務機構為殘疾人提供優先優惠優質服務。將殘疾人公共服務機構開展服務所需經費納入公共財政的保障范圍,鼓勵各類組織、企業和個人通過民辦公助、公辦民營、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興辦殘疾人服務機構;加大對殘疾人服務業發展的支持力度,依法運用稅收減免、貸款貼息、經費補助和獎勵等方式扶持殘疾人服務業發展。要將為殘疾人公益服務的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總體規劃,完善提高縣級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支持鼓勵鄉鎮加大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力度,切實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改革、財政、建設規劃、土地部門要優先安排立項、項目資金、項目規劃、項目用地等。

(十二)加快無障礙建設和改造。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規劃、設計、施工、監理和驗收等各個環節嚴格執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規范和標準,實現無障礙設施與城鎮發展建設相配套。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社區、城市道路、公共設施和場所等項目,要實行無障礙設施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小城鎮、農村地區要逐步推行無障礙建設和改造。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查建設項目時,要將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列入審查范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鄉規劃、建設部門在審查、審批與驗收公共建設項目無障礙設施時,要聽取殘疾人代表和殘疾人組織的意見,吸收其參加項目驗收。充分考慮殘疾人需求,加大適宜殘疾人居家服務設施的建設力度,有條件的地方要對貧困殘疾人家庭住宅無障礙改造提供資助。公共交通工具和站所要配置無障礙設備,標明殘疾人專用座椅;公共停車區要設置方便殘疾人的專用停車泊位,并為殘疾人代步車停車提供方便和照顧。殘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優先購票并優先進站、上下車(船),其隨身必備輔助器具應予免費攜帶;除法律規定盲人免費搭乘公共汽車等市內公共交通工具外,其他殘疾人搭乘公共汽車等市內交通工具憑《殘疾人證》減免交通費。公共機構要積極創建信息無障礙平臺,推廣應用文字轉換語音或語音轉換文字裝置,提供語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語等無障礙服務,縣級電視臺要定期播出手語或配有字幕的新聞節目,影視作品和節目要加配字幕,并確保字幕播出的完整性;網絡、電子信息和通信產品要方便殘疾人使用。

五、建立健全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支持保障體系

(十三)建立完善穩定的殘疾人事業經費保障機制。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殘疾人事業的經費投入。殘疾人事業經費要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建立財政資金投入穩定增長的保障機制,殘疾人事業經費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將殘疾人專業服務設施建設、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和無障礙設施改造等納入各級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重大項目建設行動計劃,給予重點扶持。每年應安排一定額度的專項經費,落實中央和省重點扶助項目的相應配套資金,確保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需要。縣級財政要進一步加大對貧困鄉鎮殘疾人事業投入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加大對貧困鄉鎮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支持力度。

(十四)加強殘疾人事業法規貫徹力度。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切實保障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的權利。黨委、政府要根據當地實際出臺扶持殘疾人的配套政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應充分考慮優秀殘疾人和殘疾人工作者;尊重殘疾人對相關法律法規和殘疾人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制定涉及殘疾人權益和殘疾人事業的有關政策,要聽取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代表的意見;人大、政協要定期組織開展與殘疾人權益有關的康復醫療、教育就業、社會保障、無障礙環境建設等工作的監督、視察、檢查、驗收等活動,要吸收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代表參加。全縣各法律援助機構要加大對殘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的力度,對需要法律援助的殘疾人做到“應助盡助”。在各級殘聯和基層社區(村)、福利企業等殘疾人較為集中的地方,可設立法律援助聯絡部或工作站。司法機關和執法部門要加大對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案件的查處力度,依法打擊各種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法治觀念,提高殘疾人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

(十五)優化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社會環境。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在全社會大力弘揚人道主義精神和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倡導“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形成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社會風尚。加大殘疾人事業宣傳力度。宣傳、文化、新聞、出版等部門和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宣傳殘疾人事業和殘疾人自強模范及助殘先進事跡,組織好“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活動;新聞媒體要開設專版專欄,刊登播放相關公益廣告。教育部門要將人道主義思想納入中小學德育教育內容。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及老齡協會等社會組織要發揮各自優勢,加大對殘疾職工、殘疾青年、殘疾兒童、殘疾婦女和殘疾老人的扶助力度。全面開展扶殘助殘愛心城市、愛心鄉鎮、愛心單位創建和“自強模范”、“助殘先進”等評選活動,并納入各級各類文明創建內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對在社會主義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殘疾人,對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為殘疾人服務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十六)促進殘疾人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發展。進一步建立完善殘疾人福利政策和社會助殘捐贈政策,鼓勵社會支持、參與殘疾人福利和慈善事業。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殘疾人事業的力度,福利和體育彩票公益金要按一定比例用于殘疾人康復、救助等福利項目和殘疾人教育及體育事業。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慈善團體要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要成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廣泛動員社會各界踴躍為殘疾人開展愛心捐助活動。積極培育扶持為殘疾人服務的慈善公益組織,廣泛募集殘疾人事業發展資金。創新殘疾人慈善募捐的方式和手段,促進為殘疾人服務的民間慈善機構的發展。

(十七)加強殘疾人狀況統計和信息化建設。做好殘疾人生存發展狀況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狀況統計,為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殘疾人工作提供依據。要建立殘疾人信息資源平臺,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縮小殘疾人在信息社會中與健全人的差距。完善實時共享的殘疾人基礎數據動態信息庫,全面準確掌握全縣殘疾人基本狀況。按照政務公開要求,殘疾人政策信息、辦事程序、責任部門和聯系方式,為殘疾人網上辦事提供便利。

(十八)開展“扶殘助殘愛心城市”創建活動。要積極創造條件,著力開展創建浙江省“扶殘助殘愛心城市”活動。通過創建活動,完善和落實殘疾人康復醫療、教育培訓、就業創業、扶貧脫困、文化體育、社會保障、平等參與、權益保障等政策,建立為廣大殘疾人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的長效機制。在創建過程中,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浙江省扶殘助殘愛心城市創建辦法》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加大經費投入、完善服務設施、優化助殘服務、擴大社會宣傳、健全殘聯組織,高標準、高質量做好創建工作。

六、加強對殘疾人工作的組織領導

(十九)完善殘疾人工作的領導體制。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把殘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h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議要建立每年專題研究殘疾人工作的制度。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要承擔第一責任,親自過問殘疾人工作;要明確一位黨委領導和一位政府領導分別聯系和分管殘疾人工作,經常聽取專題匯報,及時協調解決殘疾人工作熱點難點問題。把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定期檢查評估、督促落實,并列入年度工作報告內容;將殘疾人事業發展水平納入社會事業發展的評估考核體系。落實縣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責任制,建立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報告、督辦反饋、檢查評估等制度;各級殘聯承擔同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要健全工作制度,配強工作人員,加強工作協調,提高工作效率。

(二十)發揮殘疾人組織作用。各級殘聯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殘疾人的橋梁和紐帶,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為殘疾人服務,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職能。各級黨委、政府要支持殘聯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開展工作,拓寬渠道,支持參與殘疾人事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對殘聯承辦的社會事務和專業服務項目要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健全基層殘聯組織,鄉(鎮)要通過整合、調劑現有人員編制,落實殘聯專職理事長,切實加強殘疾人基層基礎工作;社區(村、居)要建立殘疾人協會,落實殘疾人活動場所。加強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建設,為其開展活動提供條件,充分發揮其在殘疾人事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二十一)加強殘疾人工作干部隊伍建設。各級黨委、政府要抓好殘疾人專職、專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各級殘聯領導班子,將殘聯干部隊伍建設納入當地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整體規劃,加大培養、選拔和交流力度,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給予關心愛護。大力選拔優秀殘疾人干部充實殘聯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各級黨委要按照有關規定,在殘聯組織中配備殘疾人領導干部??h殘聯干部隊伍中,都要有一定數量的殘疾人干部。全面落實殘聯領導干部以同級黨委管理為主,上級殘聯協助管理的干部管理體制;上一級殘聯要履行對下一級殘聯領導班子成員培養、教育、了解、考察及提出使用建議的職責。根據當地殘疾人口總量增長和殘疾人工作發展的需要,配備必要數量的殘疾人專職、專業人員,并落實相關待遇。各級殘聯專職理事長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配齊配強,與其他同級人民團體負責人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條件的,可推選為同級人大或政協常委。積極推進殘疾人服務機構和服務人員的專業化,逐步完善相關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建立和規范任職資格評定體系,穩定專業人員隊伍。特殊教育教師和從事殘疾人工作的手語翻譯享受特殊教育津貼。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發展壯大助殘志愿者隊伍,建立服務平臺,創新服務形式,豐富服務內容,建立志愿者助殘激勵機制,更好地為殘疾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