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行業推廣普通話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18 0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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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行業推廣普通話工作意見

社會用語、用字規范文明,是全國文明城市評選的標準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公共服務行業以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服務用字,提倡公共服務行業以普通話為服務用語。為貫徹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做好省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迎評工作,現就做好全市公共服務行業及單位推廣普通話、規范用字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意識。商業、郵政、文化、交通、鐵路、旅游、銀行、保險、醫院、信息產業(電信、移動、聯通)等公共服務行業及單位,交流空間廣,服務人群多,社會影響大。在公共服務行業及單位推廣普通話、規范用字,對提高職工素質,提高服務質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營造良好投資軟環境,塑造城市良好形象,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公共服務行業主管部門、各公共服務行業及單位,要強化社會責任感,持之以恒地將推廣普通話、規范用字工作抓緊,抓細,抓實,抓出實效。

(二)健全組織領導,完善管理網絡。推廣普通話、規范用字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各公共服務行業主管部門、各公共服務行業及單位,要做到有領導負責,有職能部門分管,有健全的管理網絡;涉及到的各項工作、各個環節、各個層面要有專人負責,各司其職,有效協調,形成點面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真正發揮好“窗口作用”。

(三)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各項措施。各公共服務行業主管部門、各公共服務行業及單位,要將推廣普通話、規范用字列入管理目標,列入崗位要求,列人工作標準,列入考核評比內容,并融人內部人文管理和外部文明服務的各個環節;要將普通話作為工作用語、會議用語、服務用語、交際用語,直接面向群眾的服務人員要逐步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制度;各種場所、各項活動要規范用字,尤其是廣告制作從業人員應具備正確運用規范字的能力,嚴禁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地名牌、公交站牌、交通指示牌等公共場所的設施用字,要依據語言文字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按照相應的國家標準制作;面向公眾的場館要設置“請說普通話”、“請用規范字”等提示牌,有條件的要利用電子屏幕、公益廣告等形式宣傳標語。

(四)加強管理監督,抓好檢查整改。各公共服務行業主管部門、各公共服務行業及單位要抓好推廣普通話、規范用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監督,近期要以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標準為依據,對“窗口”服務工作人員的服務用語情況和單位招牌、處(科)室牌、指示牌、標語牌、產品說明以及動態的電子屏幕、產品廣告等用字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市語委辦要會同各公共服務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公共服務行業及單位推廣普通話,規范用字工作的指導檢查,樹立典型,表彰先進,督促后進;動員在澄高校、各中小學積極開展“小手拉大手,普通話溝通你我他”等活動,努力提高公共服務行業及單位推廣普通話、規范用字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