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加強人事改革整治意見

時間:2022-01-28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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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加強人事改革整治意見

局屬各事業單位

為深化本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實現人事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中共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并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實施范圍與對象

(一)由本局主管,經縣機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并納入管理的事業單位,列入本實施意見的管理范圍。經批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本局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或已經由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列入本實施意見的管理范圍。

(二)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納入人事、編制部門管理并按06工改套工資的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崗位類別設置及結構比例

事業單位崗位分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三類,以縣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員額確定崗位總量,三類崗位的總量和結構比例,具體控制標準如下:

(一)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占主體,一般不低于單位崗位總量的70%。

(二)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占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50%以上。

(三)主要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服務保障等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技能崗位占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50%以上。

(四)事業單位主體崗位之外的其他兩類崗位,應該保持相對合理的結構比例。

(五)鼓勵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社會化,逐步擴大社會服務的覆蓋面。已經實行或者有條件實行社會化服務和管理的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置相應的工勤技能崗位。

三、崗位等級設置

(一)管理崗位等級設置

1、管理崗位分為五至十級職員6個等級崗位,依次分別對應現行的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

2、管理崗位的最高等級根據事業單位的規格,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和權限設置。

3、事業單位各等級管理崗位的職員數總量,根據事業單位的規格、規模和隸屬關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和權限確定。

事業單位領導崗位數量(包括正、副職)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領導職數執行,中層及其以下各等級管理崗位的職員數量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本局和各有關事業單位研究確定。局屬事業單位按規定由機構編制部門核定中層領導崗位數的,按照核定數執行。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設置

1、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包括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和初級崗位。高級崗位分為7個等級,其中正高級崗位為一至四級,副高級崗位為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分為八至十級3個等級;初級崗位分為十一至十三級3個等級,其中十三級是員級崗位。

2、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區分正副高的,暫按現行專業技術職務有關規定執行,待國家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出臺后,按新辦法實施。

3、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以及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根據我縣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水平和行業特點,以及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系和專業技術水平,實行不同的結構比例控制。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為0.7:4:5.3。高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為:二級、三級、四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1:3:6,五級、六級、七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2:4:4;中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為:八級、九級、十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3:4:3;初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為:十一級、十二級崗位之間的比例為5:5。

如經核準的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空缺的,可將空缺數使用于專業技術四級崗位,專業技術四級崗位空缺的,可將空缺數使用于專業技術五級崗位,依次類推。

4、本局將根據國家和省行業指導意見和本實施意見規定,以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專業技術水平和人員結構現狀,確定所屬事業單位各等級專業技術崗位數量。

各有關事業單位要嚴格執行核準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不得擅自突破。可在核準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控制范圍內,自主確定不同類別專業技術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但應優先保證主體崗位的數量和等級。正高級崗位主要設置在單位的主系列,輔系列一般不設置正高級崗位,根據工作任務確需設置正高級崗位的,應嚴格控制。輔系列崗位等級的設置原則上應低于主系列崗位等級的設置。

(三)工勤技能崗位等級設置

1、事業單位設置一至五級工勤技能崗位,依次分別對應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

2、嚴格控制技術工一級、二級崗位的總量。一級、二級崗位主要應在專業技術輔助崗位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職責等對技能水平要求較高的領域設置,其他領域原則上不設置技術工一級、二級崗位。

3、工勤技能崗位結構比例:縣屬事業單位技術工一級、二級、三級崗位不超過工勤技能崗位總量的20%,其中一級崗位不超過工勤技能崗位總量的1%,二級崗位不超過工勤技能崗位總量的4%。

四、崗位基本條件

(一)各類崗位的基本條件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基本條件,主要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確定。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管理崗位基本條件

1、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級以上

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

2、各等級職員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五級職員崗位,須在六級職員崗位上工作兩年以上;

(2)六級、七級、八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七級、八級、

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

1、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規定執行。實行職業資格準入控制的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應包括準入控制的要求。

2、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是我省重點設置的專任崗位,由省委組織部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管理,實行數量控制和條件控制。其任職條件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和中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浙人社發[2010]37號)文件規定執行。

3、專業技術三級崗位是市重點設置的專任崗位,由市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管理,實行數量控制和條件控制。

4、事業單位應按照行業指導意見、本實施意見及本單位的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專業技術水平要求等綜合因素,擬定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內部不同等級崗位的具體條件,報本局審定。

事業單位設置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或專業技術三級崗位,由事業單位提出申請,經本局審核匯總后上報。

(四)技術工崗位基本任職條件

1、一級、二級技術工崗位,須分別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并具有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2、三級、四級技術工崗位,須分別通過高級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并具有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3、學徒(培訓生)學習期滿和工人見習、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可確定為五級技術工崗位。

獲省、部級以上技術比賽名次或技術革新、技術發明成果證書的技術工,應聘一級、二級技術工崗位時,在下一級崗位工作的年限可放寬1至2年。

五、實施程序與方法

(一)組織動員,調查摸底。(11月1-11月10日)

成立縣建設局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工作班子,制定《縣建設局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組織召開縣建設局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會議,對整體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學習貫徹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相關文件及縣有關會議精神。

各有關事業單位組織廣大干部職工學習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相關文件,對現狀進行調查,摸清單位機構編制、在冊正式人員和主體崗位等基本情況。

(二)編制《崗位設置方案》,相關材料審核報批。(11月11-11月30日)

各有關事業單位根據省、市文件和國家《行業指導意見》(文件匯編)、省《部分行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控制標準》規定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控制標準,結合本單位工作職責、目標任務、人員結構和事業發展需要等因素,擬定崗位的總量、等級及不同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編制崗位設置方案(參考附件2)。局屬各有關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由各單位負責人組織集體討論通過,交局辦審核匯總,并于11月中旬前報送縣崗位設置辦公室核準后組織實施。同時,須認真填寫如下報批材料:

(1)《關于上報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函》;

(2)《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及附件材料;

(3)《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表》;

(4)《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情況一覽表》;

(5)《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審核表》;

(6)《單位按06工改套改工資的人員名冊》;

(7)機構編制部門批復文件;

(8)單位負責人集體討論記錄復印件等。

(三)編制《崗位設置實施方案》,開展崗位聘用。(12月1日-12月20日)

1、各有關事業單位編制《崗位說明書》,明確崗位的工作職責、目標任務、任職條件和績效等,《崗位說明書》作為人員聘用與管理的主要依據。同時,依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審核表》,在核準的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額內,制定本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參考附件6)?!秿徫辉O置實施方案》須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單位負責人集體討論通過、本局審核后實施。

2、根據《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本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和《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等,各有關事業單位開始全面實行人員聘用制度,全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統一使用《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樣本)》(目前已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事業單位和人員,應根據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情況及時變更聘用合同)。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2)應聘人員申請應聘;

(3)聘用單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4)聘用單位對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或競聘,根據考核或競聘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5)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

(6)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四)開展認定工作,確定崗位工資。(12月21日-12月30日)

1、各有關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工作后,須提交以下材料,并經本局審核匯總后,報縣組織或人事部門審核認定。

(1)《崗位設置和聘用工作報告》

(2)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3)《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備案登記花名冊》;

(4)《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情況一覽表》;

(5)《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情況認定表》;

(6)《崗位聘用人員名冊》;

2、各有關事業單位按規定程序經縣組織或人事部門認定,符合政策規定、完成規范的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憑縣組織或人事部門核定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實施情況認定表》,根據所聘崗位,從次月起確定兌現崗位工資待遇。同時,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做好材料歸檔工作??偨Y內容:基本情況、主要做法、成效、存在問題及工作建議。總結材料于12月底前報送局辦公室。

六、組織領導

(一)本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有關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

(二)各有關事業單位負責人,要認真履行職責,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抓好本單位的崗位設置管理和人員聘用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在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工作中,應堅持走群眾路線,切實保障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并積極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參與,確保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順利實施。

(四)各有關單位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上報,妥善解決處理。本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要求12月20日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