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糧食生產區建設和保護建議
時間:2022-06-23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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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增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確保糧食安全,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與保護工作的意見》(浙政辦發〔2010〕7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我市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保障糧食安全為總目標,按照“保面積、保產量、保儲備、保質量、穩價格”的總體要求,通過全面開展機制創新和科技提升,著力建設一批良種、良技、良器相結合的噸糧田和糧食生產功能區。功能區內主導品種、主推技術、統防統治、測土配方施肥基本普及,良種覆蓋率100%,復種指數200%以上,至少有一季種植糧食作物,水稻生產綜合機械化水平80%以上,使功能區成為旱澇保收的穩產區、高產高效模式的示范區、先進適用技術的應用區、規模經營的先導區、解決季節性拋荒的帶動區和統一服務的先行區。
二、目標任務
根據省政府下達的糧食生產考核指標和我市現有糧食生產規模、生產條件等實際,結合實施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工程,力爭通過10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市建成100萬畝糧食生產功能區,整體達到畝產噸糧的生產能力。其中,年底建成12萬畝。
三、建設原則
(一)政府主導。糧食生產功能區由縣(市、區)政府負責建設,每個項目區應確定責任單位,由鄉鎮政府擔負項目建設主要責任。
(二)統籌規劃。統籌糧食生產穩定發展用地和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用地的關系,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規劃要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城市發展規劃等相銜接,確保功能區建成后在較長時期內不被征占用。
(三)重點扶持??h(市、區)政府要將糧食生產功能區作為本地穩定糧食生產、保障糧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整合糧食生產政策,整合支農資金及人員力量,重點扶持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
(四)社會參與。鼓勵工商企業、現代農業經營主體積極參與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增加投入,加快推進。
四、工作要求
(一)選準空間。糧食生產功能區應根據國土資源部門提供的標準農田檔案資料,選擇適宜種植水稻、地勢平坦、田面平整、相對集中連片面積100畝(山區30畝)以上的標準農田進行建設。
(二)搞好規劃。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市里下達的計劃任務,根據省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規劃編制導則和要求,科學合理編制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規劃(含分年度實施計劃),并在年月底前隨同電子地圖、數據庫,報省農業廳等有關部門備案,同時抄送市農業局。
(三)加快建設。按照耕地集中連片,溝、渠、路、電綜合配套的要求,完善基礎設施建設。結合標準農田地力提升工程,通過秸桿還田、種植綠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機肥等措施,改善標準農田地力狀況。積極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培育發展種糧大戶、糧食專業合作社,推廣統一供種、育秧、插種、防治、收割、烘干、加工等社會化服務。全面實施糧食高產創建活動,示范應用糧食生產的高產高效集成技術和穩糧增效種植模式,提升功能區科技含量、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科學管護。實行嚴格的驗收認定制度,每年統一組織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的驗收認定工作。驗收認定后統一編號命名,并建立電子地圖和數據庫檔案。對建成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嚴格實行項目化管理保護,并明確鄉鎮行政負責人為管理保護責任人。嚴格保護糧食生產功能區耕地,建成后原則上不得占用,對因重大建設項目確需征占用的,必須嚴格按“先補后占、占補平衡”的要求執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切實把這項工作作為保障糧食安全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市政府成立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領導小組,各縣(市、區)也要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機構,明確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農業部門具體負責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與保護的指導、監督、考核和政策實施等工作。發改、國土、水利、交通、電力等相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協作,合力推進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
(二)加強責任考核。各地要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分解落實計劃任務,切實把建設任務落實到鄉(鎮)、村,工作任務落實到人員,實施內容落實到田塊。
(三)加大資金投入。市財政每年統籌200萬元資金,集中投入市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對集中連片面積300畝以上的糧食生產功能區給予重點扶持。婺城區、金東區財政要進行配套,進一步加大投入??h(市、區)政府作為建設主體,要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扶持資金,切實增加地方財政投入,制定的糧食生產扶持政策、土地流轉扶持政策、農機補貼扶持政策等要向糧食生產功能區傾斜,并引導和整合農田水利、農業綜合開發、標準農田地力提升等項目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實施。
(四)加大輿論宣傳。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是一項戰略工程、公共事業和創新工作,各級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認真總結報道各地各有關部門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和好經驗,努力營造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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