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救助和保障與物價漲幅掛鉤聯合機制建議
時間:2022-11-07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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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統計局調查總隊統計,5月份我區城鄉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上漲8%,6月份上漲98%,7月份上漲10%,已連續3個月漲幅超過5%。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意見的通知》(寧政辦發〔2011〕85號)要求,為保障低收入群體生活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經自治區政府同意,決定啟動臨時物價補貼機制。
一、補貼時間
從8月1日起,對全區城鄉低收入群體給予月—月3個月臨時物價補貼。
二、補貼對象
臨時物價補貼對象包括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和聯動機制啟動當月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以5月份為基數,我區臨時物價補貼623760人。其中,城鄉低保對象584693人(其中城市209181人,農村375512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15445人;重點優撫對象9540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14082人。在上述人員中,財政安排補貼的人數609678人(城市218721人、農村390957人),失業保險金安排補助的人數14082人。
三、補貼標準
比照因物價上漲低收入居民二季度人均月多支出,5月—7月按每人每月40元予以補貼,共計安排臨時物價補貼資金74851200元。
四、資金來源
臨時物價補貼資金由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籌安排。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重點優撫對象聯動補貼資金由各級財政按比例分擔,按現行自治區對市縣城鄉低保資金的補助比例執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補貼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五、補貼發放
(一)啟動聯動機制發放臨時物價補貼的當月,向補貼對象一次性補發前3個月的補貼額;后續月份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連續超過5%,按月發放補貼額。
(二)當城鄉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回落到5%以內,中止機制運行。
(三)臨時物價補貼由民政廳、財政廳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具體負責,各市、縣(區)政府配合,直接發放到低保人員賬戶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一卡通”上。
(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商務廳、農牧廳、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物價局、工商局、糧食局、供銷社、質監局、食品藥監局、統計局,國家統計局調查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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