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法治建設十二五規劃意見
時間:2022-12-29 1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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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為深入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發〔〕10號,以下簡稱《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17號,以下簡稱《決定》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33號,以下簡稱《意見》和《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十一五”工作回顧和當前的形勢
市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十一五”期間。認真貫徹落實《綱要》決定》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這個中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省政府組織的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中保持名列前茅。
(一)市政府了市人民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劃》并逐年制定工作方案,規劃管理考核全面推進。十一五”期間。有序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辦法》將依法行政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考核工作制度化。年,全省率先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體系。
(二)市政府共審議規范性文件116件;審查市直各部門報送前置審查的規范性文件185件;審查市直部門和區縣政府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476件。對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制度建設質量不斷提高。十一五”期間。決定保留98件、修改34件、廢止24件。全省率先建立行政規范性文件異議審查制度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統一編號制度。年和年,市分別被確定為全國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示范點和省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規范性文件備案監督方面)示范點。
(三)市政府《市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意見》建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制約機制,行政執法監督得到加強。十一五”期間。減少了處罰隨意性。相繼制定了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辦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試行)行政復議案卷評查內容和標準(試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進一步制度化。建立了重大行政處罰案件、行政許可案件備案審查制度。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并公布,清理工作步入常態化、程序化和規范化軌道。
(四)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復議案件133件,行政復議應訴水平提高。十一五”期間。辦結132件。創新行政復議案件審查方式,聽證調查率和終止審理率均達到百分之四十以上。行政訴訟應訴案件2件,均被維持。年國務院法制辦行政復議工作專項檢查中獲得充分肯定。
(五)市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在全省率先實現區縣全面覆蓋,執法體制改革成效顯著。十一五”期間。區湯口鎮還成立了全省第一個城管執法分局。積極探索和推動城管執法向鄉鎮延伸。建立旅游管理領域綜合執法機構。
(六)了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重大行政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重大項目法律論證、協議審查、執法協調中,重大決策機制不斷完善。十一五”期間。充分聽取政府法制機構和政府法律顧問組的意見和建議。市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的做法,被省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圍繞發展推進依法行政典型做法”全省推廣。
全市各級各部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綜合判斷。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緊緊圍繞經濟建設中心,服從、服務全市工作大局,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良好成效,為保障我市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依然面臨重大挑戰。一是綱要》提出經過10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目前只剩下3年,時間緊迫,任務艱巨。二是隨著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普遍提高,利益訴求越來越多地付諸法律渠道,對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三是少數部門工作理念不適應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基本要求,規則意識仍然比較淡薄,未來五年。個別部門尤其是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意識不強,沒有把依法行政貫穿到日常工作中去,發展經濟與依法行政“兩張皮”現象或多或少存在四是工作機制不適應依法行政的需要,不同區縣、部門和層級之間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進展不平衡,行政執法監督力量不足,手段不強。五是工作方法不適應行政管理的新情況、新變化,抓落實不到位,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問題偶有發生。六是制定規范性文件等決策行為未全面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需要,公眾參與度還不高,專家論證、事后評估等制度落實有待加強。對此,必須高度重視,逐步改進。
二、十二五”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推動轉型發展、開放發展、綠色發展、和諧發展,為實現建設現代國際旅游城市的戰略目標提供法治保障。
二)總體目標
綱要》確立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實;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標有效實現;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基本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基本建立;服務政府、責任政府、誠信政府、廉潔政府等政府自身建設在法治軌道上實現有機統一。
依法行政各項工作得到及時、動態、量化的評價??茖W合理的法治政府考核體系基本建立。
與科學發展觀相適應的法治觀念普遍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深入開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明顯增強,憲法至上、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氛圍在行政機關基本形成。
三、十二五”主要任務
一)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做到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1.完善領導班子學法制度。各級政府及各個部門建立健全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專題法制講座、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研討等制度。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專題法制講座和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研討一般每年不少于4次。認真制定年度法制學習計劃并組織實施。
重點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及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培訓;各級政府部門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專業法律知識培訓,2.健全依法行政集中培訓制度。各級政府有計劃地對本級政府部門及下級政府工作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開展行政執法人員業務能力測試,測試不合格的安排離崗培訓。依法行政法律知識培訓情況作為年終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內容。
任職前考查其是否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和依法行政情況,3.落實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核制度。對擬任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干部。必要時對其進行相關法律知識測試。考查和測試結果作為任職的依據。
增強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意識,4.探索建立法制專員制度。積極探索新任領導干部到同級政府法制機構掛職任法制專員制度。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及時按照法定程序和權限調整政府職責、設置組織機構、確定人員編制。精簡和規范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1.深入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提高行政效能。合理劃分市、縣(區)鄉(鎮)政府的管理權限,積極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組織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約機制。
改善經濟調節,嚴格市場監管,加強社會管理,更加注重公共服務。制定社會組織促進和管理制度,更好地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2.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實現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轉變。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
優化公共服務程序,3.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公共服務意識。完善公共服務保障體系。促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有形建筑市場建設,建立“統籌、公開、開放、監督”建設領域公共權力監管機制。推進政府管理的信息化,加快電子政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不斷拓展政府網站功能,擴大網上辦事的范圍,逐步實現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
加大便民服務力度,4.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切實加強對相對人知情權的保護。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及重點環節的政府信息公開,推進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
積極穩妥地下放行政審批權限,5.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清理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審批項目設置和實施程序,加強對行政審批的監督管理。繼續推行“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服務”等便民措施,推進項目聯合審批平臺建設,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能。推行網上電子審批,加快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實現對網上行政審批項目的實時監控和預警糾錯。
三)進一步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制定規范性文件年度立項計劃,1.合理制定規范性文件立項計劃。更加注重改善和保障民生、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及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制度建設。提高立項的科學性。
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2.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實《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省政府令第149號)修改《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市政府令第22號)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嚴格依法制定規范性文件。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或者違法剝奪、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制定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規范性文件,應采取多種形式,公開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并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并經政府常務會議或者部門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后由主要負責人簽署。未經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的不得施行。實行規范性文件登記制度,對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并按照規定時限交由政府網站和政府法制網站統一公布。
實行一件一卷宗,3.建立規范性文件卷宗制度。2012年6月底前在區縣政府和市直部門全面建立規范性文件卷宗制度。一年一評查。
每隔2年清理一次規范性文件,4.及時清理、修訂規范性文件。完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并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及時修訂規范性文件,做好匯編工作。
加大對下一級政府和本級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力度,5.加大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力度。繼續實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和異議審查制度。備案率達到100﹪,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查、有錯必糾;落實并完善《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異議審查程序暫行規定》積極受理異議審查申請,創新異議審查方式,加大監督管理力度。
四)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效能
建立動態調整機制,1.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水平。科學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計劃。完善宏觀調控機制;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及各級各類應急預案,重點落實基層政府在應急管理中的責任,全面提升應急管理水平。
加快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大力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和慈善事業。積極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各類保險制度。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體系。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服務制度。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和綠色經濟,3.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推進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加強科教文體、商業流通以及社會治安、安全生產等領域的制度建設,保障各項事業有序發展。
完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4.深化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繼續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等制度改革。積極推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健全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加快形成統一規范透明的財政運行機制。
放寬社會資本投資領域,5.推進投資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完善社會投資監管體系。
五)深入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通過召開座談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1.實行重大行政決策征求意見制度。重大行政決策作出前。除依法不得公開的事項外,通過政府網站、報紙等形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決策承辦單位應將意見的采納情況及理由以適當形式反饋或公布。對專業性和技術性強、復雜疑難的重大行政決策,應當組織專家對決策方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進行論證,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公眾對決策方案有重大分歧,2.執行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切身利益?;蛘叻伞⒎ㄒ?、規章規定應當聽證的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進行聽證。充分考慮聽證事項的性質、復雜程度及影響范圍,選擇聽證代表,使選擇的聽證參加人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并將聽證參加人名單向社會公布。聽證意見應當作為行政決策的重要參考。
應進行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的風險評估。通過輿情跟蹤、抽樣調查、重點走訪、會商分析等方式,3.建立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并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風險評估結果應當作為重大決策的重要依據,未經風險評估的不得作出決策。
應當在召開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前交由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4.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制定《市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政府作出重大行政決策。決策機關不得作出決策。重大行政決策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或者部門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法制機構主要負責人應當列席會議。
決策機關應跟蹤了解決策的實施情況,5.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后評估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實施一段時間后。通過多種途徑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對決策執行效果進行全面評估。探索決策實施部門評估、專家評議、管理相對人評價相結合的評估方式,提高決策評估的科學性。決策機關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是否對決策予以調整或者停止執行。
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原則,6.落實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超越決策權限或違反決策程序進行決策、決策出現重大失誤或者依法應當作出決策而不作出決策。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減少行政執法層次。積極推動區域行政執法工作合作,1.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快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向文化、林業、旅游、農業等領域延伸。適當下移行政執法重心。完善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
大力推進執法公開。健全和完善行政執法告知、調查取證、聽證、回避、說明理由、集體討論、投訴、回訪等制度,2.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建立執法依據和執法職權動態梳理、公布機制。統一相關執法文書,推行說理式執法決定書。
建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的動態完善機制和有效應用機制。積極開展規范行政審批(許可)自由裁量權工作,3.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全面推進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積極探索規范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等領域的自由裁量權。
推行行政指導制度,4.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大力推廣以人為本的人性化”執法方式。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加強對執法行為的日常監管,避免“突擊式”運動式”執法。探索建立行政執法分類動態管理模式,對不同執法對象分別采取不同的監管方式,切實提高監管效能。
實現行政執法案卷管理的規范化。5.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定期開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復議等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
建立行政執法人員定期培訓和考核機制,6.加強行政執法隊伍管理。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制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能力和水平。繼續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堅決杜絕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上崗執法。建設行政執法主體及行政執法人員信息數據系統并不斷完善。
嚴格執行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7.深化行政執法責任制。繼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體系。切實落實到執法單位、執法崗位和執法人員。
七)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前,1.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防與排查機制。建立行政爭議預防機制。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應對可能出現的行政爭議進行評估預測,提前做好應對準備。加大對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力度,堅持定期排查和重點時期排查相結合,重點對本地區涉及城市建設和管理、房屋拆遷、土地征收、社會保障、企業改制、環境保護等容易引發行政爭議的領域進行排查,及時發現、化解社會矛盾。對可能引發行政爭議的苗頭和隱患,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及時分析原因,制定應對措施,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化解在初發階段。
市及各區縣2012年底前建立行政調解工作體制,2.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機制。建立由各級人民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充分發揮行政機關在化解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進一步加大行政調解宣傳力度,不斷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機制,規范調解程序,引導社會群體和成員合法、理性地表達利益訴求。科學界定調解范圍,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在資源開發、環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領域產生的與行政管理有直接或間接關系的民事糾紛,以及涉及人數較多、影響較大、可能影響社會穩定,需要政府出面協調的糾紛,納入行政調解的范圍。認真實施《人民調解法》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充分發揮村(居)民組織的自治和協調作用。推動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聯動機制的有效運行。
實行行政復議首長負責制,3.加強行政復議工作。高度重視行政復議在防范化解行政爭議中的作用。將行政復議工作納入本級政府和本部門目標責任制。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簡化申請手續,方便當事人提出申請。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程序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行政救濟的權利。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應深入調查,充分聽取各方的意見,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等手段,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注重運用調解、和解方式解決糾紛,調解、和解達不成協議的及時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復議決定。行政機關應嚴格履行行政復議決定,對拒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健全行政復議機構,充實行政復議工作人員,確保行政復議案件依法由2名、重大案件由3名以上復議人員辦理。推行行政復議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行政復議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適應行政復議工作特點的激勵機制和經費裝備保障機制。
逐步實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只設立一個綜合性行政復議機構。認真開展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4.創新行政復議體制和機制。積極推進相對集中行政復議權工作。遵循依法實施、穩步推進、注重實效的原則,重點對行政復議委員會的功能定位、職責范圍、組織形式、運行機制、工作規則等進行積極探索。2011年在區開展行政復議委員會的試點工作,2012年啟動市行政復議委員會的試點工作。
發揮仲裁的優勢和特色,5.充分發揮仲裁職能作用。積極支持仲裁事業健康發展。切實保障仲裁機構依法獨立仲裁,使仲裁成為解決民商事等糾紛的重要手段。不斷推進仲裁工作和仲裁機構的規范化建設,規范仲裁程序和裁決行為,確保仲裁案件依法公正審理。采取多種方式宣傳仲裁法律制度,創新服務方式,充分發揮仲裁功能。
暢通信訪渠道,6.健全信訪工作制度。認真受理信訪事項。規范辦理程序,加大督查力度,維護信訪秩序,落實信訪責任,切實解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書信、電話等方式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健全信訪案件受理、復查、復核制度,提高信訪事項辦理質量和效率。完善信訪反饋與政策研究聯動機制,針對信訪工作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及時完善和調整相關政策。充分發揮信訪機構職能作用,建立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綜合平臺,促進信訪與訴訟、復議、仲裁、執法監督相配合,積極引導信訪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矛盾和糾紛。
八)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建設
認真接受人大代表的詢問、質詢,1.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建立健全重大決策事項事先向人大報告制度和征求政協意見制度。積極配合人大、政協的視察、檢查活動。依法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2.自覺接受司法監督。建立健全行政訴訟案件備案、統計、重大案件報告、敗訴案件分析等機制。建立行政敗訴案件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和裁定,認真對待司法建議。健全和完善行政機關與人民法院的聯系溝通機制。
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整合監督資源,3.完善政府層級監督機制。落實《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強化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健全和完善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決定書的備案審查制度。加大監督力度,發揮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作用,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及重要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積極探索電子監督的途徑和方式,4.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進一步健全投訴舉報制度。逐步推行社會評議、民意調查等制度和機制。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認真調查核實群眾投訴舉報及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應將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完善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充分發揮各派和各群眾團體的監督作用。
不斷完善行政問責機制。5.嚴格行政考核和問責。制定《市政府績效考核辦法》規范政府績效考核的主體、對象、內容、程序、方式。大力推動行政監察、行政復議、審計等監督方式的銜接。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強組織領導。
并切實擔負職責,各級政府及部門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繼續完善依法行政報告制度,堅持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和上級政府報告,向本級政協通報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各級政府及部門的主要領導,應切實履行好推進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帶頭研究制定和執行依法行政的各項制度,推動建立政府領導負責、部門分工落實、社會充分參與的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長效機制。
二)統籌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突出工作重點。
制定貫徹落實《綱要》決定》和《意見》規劃、辦法和措施,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確定年度工作重點,有計劃、分步驟地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繼續抓好依法行政示范點建設,培育依法行政的先進典型,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經驗,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上級行政機關應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導、監督檢查。
三)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強化檢查考核。
將考核評價結果納入各級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落實《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辦法》不斷完善考核機制。并與組織人事部門的干部考核掛鉤,作為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定期組織對《綱要》決定》和《意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營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加大宣傳力度。
使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進一步做好《綱要》決定》和《意見》宣傳工作。特別是領導干部全面了解掌握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工作先進典型,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積極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推進“六五”普法,全市營造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濃厚氛圍。
五)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強基礎建設。
充分發揮好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等作用。應完善政府法律顧問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政府法制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及經費設施與所承擔的任務相適應。加大對政府法制干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政府法制機構應切實履行好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所承擔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評比等職責。全面推行政府部門聘任法律顧問。
六)完善依法行政經費保障機制,嚴格財政制度。
行政執法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統一保障,切實執行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規定。不得將行政執法經費與罰沒收入、行政收費等事項掛鉤。行政執法機關的經費在充分保障行政執法的基礎上,應重點保障執法人員培訓、執法裝備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支出。設立依法行政專項經費,保證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經費支出,支持和獎勵依法行政成績突出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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