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勞動關系建設若干意見

時間:2022-02-05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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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勞動關系建設若干意見

一、充分認識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意義

重要的勞動關系的和諧。勞動關系和諧穩定,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前提和基石。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是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建立規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既要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為企業搞好服務,積極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又要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規范企業行為,促進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努力形成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企業和勞動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有機整體。企業只有關注勞動者的全面發展,尊重勞動者的勞動保障權利,讓勞動者及時享受到企業發展的成果,才能吸引人、留住人、激發人的主動性和創造力,為企業發展積蓄力量。勞動者只有樹立與企業共存共贏的意識,關心企業發展,保質保量完成各項生產經營任務,才能從根本上穩定就業、增加收入、提高幸福指數。勞動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社會活動,重要的要以勞動者為本;社會和諧。以人為本。

二、努力構建企業與職工平等協商對話機制

企業與職工建立協商對話機制。對涉及職工重要利益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等問題,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內容。企業應與職工平等協商。雙方協商代表應按照法定程序產生,其中職工代表由工會組織推薦,并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通過,未建立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制度的應經過半數以上職工同意,未建立工會的由上一級工會指導企業職工民主推薦,并應經過半數以上職工同意。企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確定。協商雙方的代表人數應當對等,每方3至7人。集體協商采用會議形式進行,企業方和職工方都可以向對方提出協商意向書,接受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并商定會議日期。經集體協商達成一致的制作協議書向人力社保部門備案并向全體職工公布。協商結果可以作為企業的規章制度。多次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可申請人力社保部門協調處理。企業尚未建立、拒絕建立協商機制或拒絕職工協商要求的上級工會組織可提出整改建議書。企業拒絕進行整改的上級工會組織可提請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三、明確企業、勞動者和政府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的責任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工資分配政策。不得利用最低工資制度變相壓低勞動者工資。企業要實行人性化管理、民主管理,把職工勞動報酬增長擺在與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同等重要的位置。要認真貫徹實施《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使用農民工的應當與城鎮工同工同酬。落實勞動者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努力改善勞動者的待遇和生產生活條件。要加強完善內部文化設施,豐富職工業余文化生活。要關注年輕勞動者的精神追求,加強職工心理疏理,引導他正確對待工作、生活和情感等問題,要真正做到關心職工、愛護職工,促進企業和職工形成互利共贏的合作伙伴關系。

勞動者要樹立正確的事業觀。與企業共患難、同發展。勞動者要加強自身的學習,愛崗敬業。提高綜合素質,掌握專業技能,增強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

政府部門要依法維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幫助企業排憂解難,既要為企業搞好服務。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又要規范企業用工行為、促進企業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政府要加強工資宏觀管理,按照的工資指導線和指導價位,引導企業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發揮企業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解決就業問題、增加群眾收入等方面的主體作用,政府要用好培訓資金,

鼓勵企業重視和加強在職職工培訓。提高勞動者綜合素質,開展多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勞動者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要加強行政執法,檢查最低工資制度和職工福利待遇執行情況,嚴肅查處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努力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四、進一步健全構建勞動關系和諧的工作機制

一落實工作責任制。區政府負責綜合協調坐落在本行政區內企業的勞動關系工作。對在功能區注冊、坐落在區的企業。區國資委負責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勞動關系工作,實行以注冊地為主、坐落地為輔的雙重管理體制。落實部門責任。區人力社保局負責全區勞動關系工作的綜合協調。區合作交流辦區企業服務促進局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民營與民營控股企業的勞動關系工作,其他部門和區總工會按照職責協調、指導、監督做好相關工作。

二健全勞動爭議調處機制。區政府要進一步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發揮好在本區域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的重要作用。企業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建立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會同區總工會和企業組織代表定期研究解決勞動爭議的重大問題。各街道也應當建立健全本區域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預防和化解勞動爭議中發揮源頭疏導作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設立勞動爭議調解窗口,配備1至2名調解員,調處勞動爭議案件。人民調解組織應當積極參與勞動爭議調解。區政府將加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建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履行好勞動人事爭議調處職責。

三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本行政區內。應立即報告行業主管部門、上級工會和區人力社保局。超過200人或比較嚴重的集體勞動糾紛事件,企業發生20人以上集體勞動糾紛事件。區政府將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市政府報告,并在2小時內組成由政府牽頭的專門工作組,協調行業主管部門、工會、人力社保、安全生產監督以及公安等部門即時開展工作。

五、明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階段性目標

和諧勞動關系構建工作。任務十分艱巨,目標已經明確。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力做好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各項工作。要加強日常管理,適時對我區企業勞動關系狀況進行調研并作出評估,查找突出問題,明確工作重點,繼續推進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和諧園區建設;擴大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和諧園區創建活動覆蓋范圍。大力推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向街道、社區拓展,推動中小企業、民營企業開展創建工作。根據2011年在建立工會組織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比例要達到80%以上的工作目標,應結合實際制定工作計劃,完善工作措施、加大監督力度,調動多方面工作積極性,確保完成年度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