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辦公室管控公共節能意見

時間:2022-02-22 0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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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辦公室管控公共節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公共機構節能條例》,進步推進市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切實提高公共機構的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公共機構節能目標的通知》(云政辦發〔〕110號)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健全組織,明確職責

(一)本意見所稱公共機構,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市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二)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三)公共機構要建立各自的節能領導管理組織,設置能源管理崗位,配備專兼職人員和能源消費統計人員,認真履行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費統計的職責。

(四)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有關部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節能科學知識。

(五)公共機構要加強用能管理,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減少、制止能源浪費,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實現年度節電率、節水率、節油率5%以上。

(六)公共機構負責人對本單位節能工作全面負責,是實現節能目標的第一責任人,承擔領導責任。

(七)公共機構要建立健全本單位節能管理的規章制度,開展節能宣傳教育和崗位培訓,增強工作人員的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和節約意識,培養節能習慣,提高節能管理水平。

二、加強節能規劃和節能管理

(一)公共機構要根據全市公共機構節能中長期規劃,制訂本單位節能目標的詳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指導思想和原則、節能目標和指標、節能重點工作、實施主體、有關責任人、保障措施等。同時將節能目標和指標分解落實到內部相關部門和下屬單位。

(二)公共機構要結合本單位用能特點和上一年度用能狀況,制訂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報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有針對性地采取節能管理或節能改造措施,保證節能目標的完成。

(三)建立統計臺帳,實行能源消費計量制度。公共機構要根據本單位能源消費實際,有針對性地進行節能改造,區分用能種類、用能系統,實行能源消費分戶、分類、分項計量,指定專人負責能源消費統計;按照公共機構能耗統計辦法和臺帳模板,如實記錄能源消費計量原始數據,建立臺帳,并于每年3月10日前和每年7月15日前,向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上一年度能耗統計報表和當年上半年能耗統計報表。同時加強對能源消耗狀況的實時監測,及時發現、糾正用能浪費現象。

(四)建立能耗信息數據庫,實行能耗定額管理。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公共機構能耗消費狀況,建立能耗數據庫,構建公共機構用能管理的網絡化、數字化平臺;同時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訂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標準。公共機構要在能源消耗定額范圍內使用能源,加強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過能源消耗定額使用能源的,要向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出說明。

(五)嚴格政府節能采購管理。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及公共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強制采購或者優先采購的規定,采購列入政府采購名錄的節能產品、設備、車輛和環境標志產品,不得采購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設備。

(六)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和現有建筑維修改造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筑節能設計、施工、調試、竣工驗收等方面的規定和標準,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七)實行能源審計制度。公共機構要按照規定對本單位用能系統、設備的運行及使用能源情況進行技術和經濟性評價,根據審計結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三、強化節能措施,推進工作落實

(一)公共機構要建立健全本單位節能運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統操作規程,加強用能系統和設備運行調節、維護保養、巡視檢查,推行低成本、無成本節能措施。

(二)公共機構均要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實行能源管理崗位責任制。重點用能系統、設備的操作崗位要配備專業技術人員。

(三)公共機構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節能服務機構進行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和運行管理。

(四)公共機構選擇物業服務企業,要考慮其節能管理能力,在訂立物業服務合同中要載明節能管理的目標和要求。

(五)加強辦公建筑的日常管理。公共機構辦公建筑要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節能照明產品,辦公區域高效節能照明產品使用率要達到100%。優化照明系統設計,改進電路控制方式,推廣應用智能調控裝置,嚴格控制辦公區裝飾性景觀照明,除重大節日和慶典活動外一律關閉。

(六)加強辦公及服務保障耗能設備設施的管理。公共機構要盡可能減少空調、計算機、復印機等用電設備的待機能耗,及時關閉用電設備;嚴格執行室內空調溫度設置標準,夏季不低于20攝氏度,冬季不髙于26攝氏度,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對電梯系統要實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設置電梯開啟數量和時間,加強運行調節和維護保養;加強對網絡機房、食堂、開水間、鍋爐房等部位用能情況的重點監測,采取切實措施降低能耗。

(七)加大節能技改力度,積極應用節能新技術、新產品。要加大高能耗的空調、計算機、打印機、照明燈具等用電設備的淘汰力度,推廣使用節能產品和設備。對耗能較高的中央空調、電梯、電熱設施、鍋爐、電氣設備等用能設備,在綜合分析能效基礎上,采用變頻調速、無功補償、定時控制等技術,加大節能技改。對樓梯、走廊過道、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的照明,要更換安裝技術較為成熟的延時開關或感應開關等自控裝置,杜絕長明燈現象。更換使用節水流水現象型的水龍頭、潔具等產品,加強維修保養和檢查,杜絕跑冒滴漏。積極實行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的改造和使用,推行內部綠地、景觀環境用水使用雨水、河水和符合水質要求的中水,減少和杜絕使用城市自來水。

(八)公共機構組織開展辦公家俱、辦公設備、辦公用品、辦公用紙等資源的循環利用,積極推廣使用環保再生紙、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塑料購物袋,開展垃圾分類處理等專項活動,探索建立廢舊燈具、電子產品和辦公設備的集中回收處理機制。

(九)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公共機構、車編管理部門、政府采購部門要嚴格按照車輛編制、標準配置,優先選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潔能源的車輛,并嚴格執行車輛更新、報廢制度。健全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派車登記制度,合理安排公務用車,嚴禁公車私用。制定節能駕駛規范,加強車輛用油和維修管理,實行“一車一帳”、單車能耗核算制度。積極推進公務用車服務社會化,鼓勵工作人員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機動交通工具出行。

四、加強領導,強化監督,確保節能工作的有序開展

(一)加強節能工作的組織領導。市里已成立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科)以進一步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把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工作納入本單位節能的重要工作事項和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好落實。市級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明確分工,加強協作,落實責任,積極開展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加強節能指導和監督管理,確保節能工作落到實處。建立市級公共機構節能聯絡員制度,及時收集、整理、傳遞市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重要信息,確保節能工作有效開展。

(二)完善節能考核評價體系。按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責任目標考核辦法,明確節能考核考評的標準、程序和獎懲措施。對節能降耗工作突出、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完不成節能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建立和完善節獎超罰的激勵機制,增強公共機構節能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三)加強節能的社會監督。進一步健全公共機構資源消耗公示制度,將公共機構的水電和車輛用油、維修費用等耗費,面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改進公示的內容和形式,增強公示的可比性、直觀性;建立健全公示后的“跟進”機制,加強對公示數據的分析和通報,異常能耗的反饋和處理等工作,使公示起到應有的監督效果。同時,要充分發揮媒體輿論、社會團體、派等社會監督作用,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多渠道、立體交叉、功能齊全的監督機制,以完整合理的監督主體結構來推進節能監督。

(四)加強節能的監督檢查。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公共機構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的制定落實、能耗統計、能耗定額執行、節能管理規章制度建立、節能措施落實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于節能制度不健全、超過能源消耗定額使用能源情況嚴重的公共機構,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公共機構要配合節能監督檢查,如實說明有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和數據,不得拒絕、阻礙。

(五)嚴肅處理違反節能規定的行為。對公共機構違反《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和本《實施意見》精神,情節嚴重的,由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下達節能整改意見書;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并由有關機關依法依紀給予處理。

(六)本《實施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