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工程改進管理意見
時間:2022-00-0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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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縣大力推進以廉租住房、農村危房改造為重點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城鄉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明顯改善。但部分城鄉中低收入家庭及新增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問題仍比較突出,必須進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要求,做好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一步完善我縣住房保障體系,加快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逐步改善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條件,促進住有所居目標的實現,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
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是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是調整住房供應結構、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是完善城鎮功能、推進城鎮化建設的客觀需要,是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擴大內需、推動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作為調結構、促發展、惠民生的重要舉措,全面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切實解決好城鄉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二、明確目標任務
年,全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為: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600套,其中廉租住房500套、公共租賃住房100套;改造農村危房1800戶,其中拆除重建1000戶、修繕加固800戶。
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在柯街、卡斯等鄉鎮組織實施中小學校教師和衛生院職工周轉房300套;在縣城達丙保障房安居小區由縣佳陽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縣城投公司”)承建后政府回購300套,其中廉租住房200套、公租房100套。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具體任務分解情況詳見附表)
三、加大政策扶持
(一)強化財政支持。爭取國家和省、市專項補助資金3064萬元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農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廉租住房建設方面,國家和省、市按680元/平方米標準予以補助;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方面,爭取上級2萬元/套的專項資金補助;農村危房改造方面,拆除重建按1萬元/戶、修繕加固按0.2萬元/戶標準予以補助。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改造危房的,每戶增加補助0.1萬元(資金由殘聯系統另行安排下達)??h人民政府將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積極爭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支持,同時按規定渠道落實資金,將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扣除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的余額、土地出讓總收入的5%和房地產開發稅收的10%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二)完善融資機制。搭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資平臺,完善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縣城投公司在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運營中的職能作用,切實擔負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的融資和還款責任,通過運營劃撥資產和最大限度爭取金融機構中長期貸款,積極吸引和整合社會資金投入,切實解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籌資問題。
(三)加強用地保障。對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要實行單列,做到優先供應、應保盡保。結合“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規劃科學編制用地規劃,一是要在縣城規劃區儲備和落實保障性住房用地;二是各鄉鎮要根據建設任務,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則,合理選址、優先供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享受成本地價,一般實行劃撥供應,也可以采用協議出讓、租賃或作價入股等方式有償使用。
(四)落實稅費減免。嚴格執行現行稅收優惠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買賣、經營等環節涉及的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營業稅、房產稅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減免。免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建安營業稅等稅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采用有償出讓方式出讓的,不計提土地出讓平均純收益、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土地收益基金、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失地農民養老保障風險準備金等資金,以降低建設成本。
(五)完善審批程序。開辟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各審批部門要明確審批時限,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涉及多部門審核、審批的,由縣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相關部門采取現場聯合辦公的方式,統一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已批準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相關部門要主動服務,特事特辦,及時完善相關手續,確保8月底開工建設。
四、完善建管模式
(一)實行“兩房并軌”。為便于建設和管理,縣城規劃區內的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合并建設,統一規劃、統一選址、統一建設。按照以人為本、方便適用原則,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規劃設計工作,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設施齊全、公用事業完備、就業方便的區域,保障性住房小區可配建公共租賃住房總建筑面積15%的商業服務設施。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標準應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要求,以小戶型為主,單套建筑面積控制在70平方米以內。
(二)多種方式建設。根據省、市相關政策,結合的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方式建設保障性住房。
(三)實施分類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機制,加強對保障性住房準入審核、分配使用等環節的監督管理。一是逐步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保障性住房檔案,強化對保障對象家庭住房、經濟狀況及其變化情況的動態監測。二是規范準入審核。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公示、輪候、配租和租后管理制度,健全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民政、公安、鄉鎮協作配合的審核機制,加強運營監管,確保配租過程公開透明、結果公平公正;要提高分配效率,保障性住房和配套設施建成完工且具備入住條件的,一個月內必須安排保障對象入住,確保發揮最佳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三是分類分級定租。對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實施統一管理,分類分級定租,合理確定租金水平。廉租住房按我縣確定的標準收?。还沧赓U住房由縣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制定管理辦法,租金以不高于同地段同檔次市場價格的80%為原則,確定分級租金。
(四)完善退出機制。對保障對象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及時進行調整或給予退出。對提供虛假資料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經查實,立即責令退出,并取消其在5年內申請購買或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資格。
五、嚴格建設標準
(一)優化戶型設計。保障性住房規劃設計要堅持以人為本、方便適用的原則,綜合考慮資源配置、民族風俗習慣等因素,科學合理選址,完善配套設施,營造便利、優美的居住環境。規劃設計工作由縣建設局牽頭,設計不同的戶型以供租戶選擇。廉租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控制在70平方米以內。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拆除重建的,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25至60平方米以內。
(二)嚴控工程造價。嚴格落實工程建設的各項規章制度。通過加強項目策劃和組織專家論證,著力優化項目設計。實行嚴格的招投標,公開、公正、公平地選用施工隊伍。嚴密組織,加強管理,科學施工,嚴格控制工期、質量和造價,降低建設成本。加強項目管理,審計、監察部門要提前介入,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監督,確保建設資金發揮最大效益。
(三)強化質量監督。要盡快制定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質量監管辦法,切實加強全程監管,在規劃設計、建材選購、組織施工等各個環節上嚴格把關,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做到發現一起,整改一起。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質量要達到合格以上標準,安全性能要達到當地抗震設防標準。
(四)規范項目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要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完善工程招投標、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安全管理、工程監理、竣工驗收備案等基本建設程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住房建設的強制性標準。各項目單位要嚴格履行國家有關項目審批程序,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驗收制,精心編制項目進度計劃,切實加強工程質量監督和安全管理。項目完工后,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
(五)嚴格資金監管。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進行統籌管理,按照國有基本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建賬,實行獨立建賬核算,做到??顚S谩8鳂I主單位要健全內部財務、資金管理制度,加強對資金管理使用的內部監督,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保證項目資金安全。
六、強化組織領導
(一)落實工作責任。繼續完善我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機制。調整充實縣級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加大資金投入,制定落實措施,加快推進項目建設??h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和指導職能,縣人民政府督查室、縣監察局要協助做好任務下達、組織實施、檢查指導、督辦考核等工作??h建設局要編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項目規劃建設方案,并組織做好施工圖的設計等工作??h國土資源局要按照目標任務要求,提前落實保障性住房用地,確保按時開工建設??h教育局、縣衛生局要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機構,負責做好本系統職工周轉房建設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目標任務。發改、財政、殘聯、環保、氣象、地震、消防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合作,全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形成相互聯動、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機制。各鄉鎮要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機構,明確專人,落實責任,加強協調,推進工程建設。縣城投公司要切實履行公共租賃住房和縣城廉租住房建設的主要責任,做好項目融資、土地儲備、建設管理等工作。
(二)確保建設進度。各建設業主要高度重視,根據年度建設任務和目標,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采取有力措施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實行保障性住房建設月報制度,明確專人按時上報工程施工進度。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務必于年8月15日前履行完相關基本建設程序,并確保8月底全面開工,年內完成投資額占總投資的60%以上,竣工面積占建筑總面積的35%以上。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要及時開工建設,年12月底前全部竣工,并在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力爭提前完成任務。
(三)強化監督檢查??h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健全督查督辦機制,切實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的監管,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實行全過程監管,確保資金運行安全高效,項目管理科學規范,分配公平合理。要建立健全考核體系,嚴格考核獎懲。對完成和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鄉鎮和部門,將給予表彰獎勵;對未能按時開工、未按規定完成投資計劃、違規使用資金和發生質量安全的,按規定進行約談和問責;有違法違規情形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報紙、電視、電臺、網絡等媒體,要充分聽取群眾和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存在問題及時進行整改;要切實做好信息和宣傳解釋工作,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成為陽光工程、放心工程、群眾滿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