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科技服務中心建立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04 0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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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科技為“三農”服務的程度,增強服務手段,加強服務結果,依據市科技局《關于堅持縣級鄉村科技服務中心的意見》的通知精神,決定堅持縣鄉村科技服務中心,詳細意見如下:
一、堅持縣鄉村科技服務中心的需要性和主要性
堅持縣鄉村科技服務中心,就是經過運用科學的辦法和機制,協調鄉村科技領域各個方面的工作,保證有用應用農業科技資源為“三農”供應更直接快捷便當的服務,使鄉村科技服務工作步入一個充溢活力和生機的良性循環的軌道。
二、堅持縣鄉村科技服務中心的基本思緒
由縣科技局牽頭,整合農口科技資源,組建鄉村科技服務中心,負責承辦全縣鄉村科技治理的詳細工作,開展各類方式的科技開發和科技服務活動。
三、縣鄉村科技服務中心的工作職責
縣鄉村科技服務中心作為全縣從事農業、鄉村科技的服務機構,要緊扣全縣農業、鄉村發展中的科技需求,多方式、多渠道、寬領域地為鄉村發展、農民增收供應高效、優質、快捷的科技服務。首要工作職責有:
1、為縣縣政府、有關部分和社會供應農業科技征詢和籌劃;組織農業科技培訓;農業科技效果轉化與推行的服務工作。
2、為農民實時、有用供應科技信息、市場信息、政策信息等。
3、以鄉村科技服務中心為平臺,組織農業科技交流與協作,內引外聯,從全體上加強、提高服務功能和條理。
4、承當鄉村科技治理的詳細工作。
5、順應本地鄉村經濟發展的其它科技服務。
四、縣鄉村科技服務中心的單位性質和人員構成
1、單位性質:縣鄉村科技服務中心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對上承受縣科技局的直接指導,并承受市鄉村技能開發服務中心的營業指導。
2、人員構成: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服務中心成立后,要立刻開展工作,深化鄉村,切近農民,服務農業,為加速全縣新農村建設做出新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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