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散稅收協助管治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05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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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散稅收協助管治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增強依法治稅,充分發揚協稅護稅效果,積極共同全市零星稅收協稅護稅治理工作,摸清轄區內稅源戶管真實狀況,規范稅收次序,營建優越的稅收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治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答應法》相關規則,結合當前協稅護稅工作實踐狀況,對我區下一步協稅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組織指導與職責分工

協稅工作在區委、區縣政府指導下組織施行。區稅務部分是零星稅收行政法律主體,各街、鄉協助區稅務部分做好轄區范圍內的征收治理工作,財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

區地稅局成立由局長和分擔局長任組長、副組長的專項工作指導小組,在區財稅工作指導小組下開展工作;由相關工作人員構成工作專班,負責對街、鄉協稅人員進行崗前、營業常識的培訓以及零星稅收有關營業工作指導;實行協稅范圍稅收的定稅、公示、抽樣檢查或專項檢查等職責;負責對征稅人違法行為的定性、處分以及法定權柄工作。

各街、鄉詳細組織本街、鄉協稅護稅工作,成立首要指導為組長、分擔指導為副組長的協稅指導小組,并下設“協稅治理辦公室”,負責所轄區域內的日常協稅工作。

二、協稅經費保證

依據地稅發〔2012〕112號文件精神,開展當地零星稅收協稅護稅工作經費的起原首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市地稅局津貼。市地稅局將依據各區局的工作量,每年撥付必然經費予以津貼;二是區級付出。區地稅局將每年區縣政府獎勵經費,拿出10%作為協稅護稅專項經費,首要用于街、鄉協稅護稅治理工作審核獎勵和補償工作經費不足;三是區財務局每年對該項工作依據協稅量賜與恰當津貼。

三、協稅護稅治理的范圍和工作職責

(一)協稅護稅治理的范圍。

1、個別運營戶。

2、各類市場稅收(含以個別運營為主的各類小商品市場、生產材料市場、建材市場、農貿市場等,詳細由主管當地稅務機關確定)。

3、私家房屋出租運營戶。

4、經協稅護稅組織、人員查出的企業類漏征漏管戶(含房屋出租運營戶),在歸入正常戶管前查補的當地稅收。

5、其他無證從事暫時運營的征稅人(首要包括個人從事培訓教育、承接裝飾工程、貨運車輛運輸等,詳細由主管當地稅務機關確定)。

(二)協稅護稅組織和人員的職責。

1、協助稅務機關開展稅法宣傳工作。

2、征稅人應征稅款的催報催繳。

3、協助主管稅務機關審定征稅人的征稅定額(包括征稅定額的審定和調整)。

4、漏征漏管戶的清查。

5、破產戶的治理。

6、非正常征稅人的認定治理。

7、刊出戶的跟蹤治理。

8、協助稅務機關落實對征稅人的行政處分、稅收保全、稅收強迫執行等辦法。

四、協稅護稅人員治理

1、各街、鄉在選聘協稅人員時,應遴選政治本質好、文明程度高、營業本質強、有責任心的人員從事協稅工作,并對協稅人員進行法制、職業品德和執業規律的教育,提高協稅隊伍的本質。

2、區地稅局應依據街、鄉狀況,制訂營業培訓方案,增強對協稅人員在稅收司法、法律、規范性文件及營業常識等方面的培訓,嚴厲遵照培訓及格上崗、持證上崗的規則,保證協稅工作的正常開展。

3、各街、鄉應制訂《協稅人員治理方法》,依據《勞動法》等相關司法法律對協稅人員施行治理,并堅持人員相對不變。

4、各街、鄉負責對協稅人員的工作進行審核,依據業績賜與響應的待遇和獎懲。區地稅局對協稅人員的顯示和工作狀況可以提出評斷意見。各街、鄉制訂詳細的治理審核方法,并報區縣政府財稅工作指導小組立案。

五、工作要求

1、增強協調監管。各有關單位要增強與區地稅局的協分配合,堅持結合法律互通訊息準則,充分發揚其效果,一起完成零星稅收協助治理工作。區財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應增強對街(鄉)、社區(村)協稅護稅治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要實時發現和避免私自擴展協稅護稅治理范圍,添加街(鄉)、社區(村)收入分紅基數的錯誤做法。

2、制訂工作聯絡準則。各街、鄉要進一步完善協稅護稅機制,保證人員到位,經費到位。每月按期召開協稅護稅工作例會,普遍聽取意見。

3、明確工作職責。由區地稅局和街、鄉簽署《協稅和談書》。和談書由區地稅局統一制造,重點明確協稅范圍等內容。和談書一式三份,區地稅局、街鄉、區財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各執一份。

4、增強責任追查。在推行進程中,要增強協稅代征人員的教育、培訓、治理工作,切實做好協稅代征工作中稅收法律風險的防備,以緊密的準則、嚴厲的治理和有用的監督,杜絕協稅代征治理人員“收稅不給票”、“打白條”等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征稅人的權益。對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嚴厲處置,嚴厲追責,毫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