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人才培育若干意見

時間:2022-03-18 04:01:00

導語:校企合作人才培育若干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校企合作人才培育若干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精神,不斷滿足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與產業結構調整對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推動職業院校在專業設置、課程開發、師資培養和就業導向等方面與企業密切合作,全面提高職業教育主動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水平,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大力推進校企合作加快技能型人才培養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職業院校密切聯系企業的長效機制,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充足的人才智力支持

(一)明確校企合作的任務目標,真正把職業院校辦成企業發展的人力資源基地。各職業院校要建立以企業需求為導向的辦學機制,把工作重點切實轉變到主動聯系服務企業上來,緊緊圍繞企業需求開展辦學育人活動,提高職業教育與企業崗位的對口程度,促進職業院校畢業生充分就業。各企業要利用好職業院校的人才智力優勢,校企共同推進企業發展。到今年底,每所高校和省部級以上重點中職學校至少與20家規模以上企業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其他職業學校與10家以上的企業建立合作關系;市發改委、經貿委、農業局、中小企業局、貿易局等部門要根據企業需要,重點幫助年銷售收入過億元的企業聯系1—2家中高職院校、年銷售收入過10億元的大型企業聯系2—3家中高職院校,使校企雙方在人才培養、產學研聯合等方面實現實質性突破。

(二)積極推行訂單教育和“雙證書”制度,實現人才培養與崗位需求的無縫對接。各職業院校要逐年擴大訂單學生比例,實行訂單培養,定向就業。企業人才需求訂單由校企合作雙方共同商定,新員工錄用原則上通過校企合作、“訂單式”培養來實現。對長期沒有訂單的專業,要適當壓縮規模,逐步撤并。到2011年,高職院校訂單式培養學生占在校生總數的比例達到30%以上;中職學校訂單式培養學生占在校生總數的比例達到40%以上。積極推行“雙證書”制度,提高學生職業能力,到2011年,力爭30%的中職學校和所有高職院校建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有80%以上的畢業生獲得職業資格證書。

(三)合作共建實習實訓基地,努力提升職業院校基礎能力。大力推行“把教室建在車間,把車間建在學校”的校企共建實習實訓基地模式。各職業院校要積極爭取合作企業的技術、資金、設備支持,吸引合作企業到學校共建集生產、實習實訓功能于一體的生產車間,在生產產品的同時承擔學生實習實訓任務。職業院校也可通過簽定協議、在企業掛牌等形式,在合作企業建立相對穩定的實習實訓基地。職業院校要根據合作企業崗位需求,主動調整教學計劃,增加頂崗實習時間,確保中、高職學生到企業頂崗實習時間分別不少于一年和半年。

市財政今后用于職業院校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的資金,要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重點向扶持校企合作共建生產性實習實訓基地傾斜。市政府相關部門也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努力爭取國家、省政策性資金支持,加快中等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力爭用3到5年時間,建成20個與全市主導產業密切結合的實習實訓基地。各職業院校要根據各自特點,制定建設規劃,市財政根據規劃和資金預算情況進行配套。每所職業院校至少在學?;蚝献髌髽I內建成2個以上高標準學生實習實訓基地。

(四)開展校企“雙掛”活動,共建“雙師型”教師隊伍。積極開展以“職業學校領導干部、教師到企業掛職頂崗,聘請企業領導、技術骨干、能工巧匠到職業學校兼職”為主要內容的校企“雙向掛職”活動,建設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

建立職業院校領導、中層干部和專業教師到企業掛職鍛煉、頂崗實習制度,每人每年到合作企業鍛煉實習時間累積應不少于2個月。到2012年,全市職業院校專業實習指導教師75%以上獲得技師資格證書,30%以上獲得高級技師資格證書。

從今年開始,設立市級專項資金,每年聘請100名企業技術能手擔任職業院校專業實習指導教師。有關企業要選派技術骨干到合作院校兼任專業實習指導教師,加強院校師資力量。各縣市也要參照此辦法,支持所屬中職學校面向社會聘用實習指導教師。

(五)積極推進產學研結合,提升企業研發能力。市發改委、科技局等部門在安排技改項目和研究課題時,要將駐濰高校和市屬中職學校納入其中,對與經濟社會發展關系密切的項目和課題予以重點支持。各職業院校要利用自身的人才智力技術優勢和與國內外其他院校聯系密切的優勢,主動參與合作企業的技術創新和產品開發,與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組成研發團隊,在幫助企業提升研發能力的同時,提高教師的科研能力和教學水平,推進科研成果在生產服務和教學實訓領域的應用。

鼓勵企業利用職業院校場地、設備、教師資源,通過企校合作,建成新產品、新技術的培育孵化基地。

(六)積極搭建就業平臺,促進職業教育發展。要充分利用我市設立的“山東省應用型與高職類畢業生就業市場”優勢,加大投入,加強管理,積極建設就業品牌市場,吸引更多外地生源來濰求職求學,吸引更多外地企業來濰招聘,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

市教育局校企合作服務中心要發揮好信息交流平臺的作用,及時周到地為學校和企業提供學校生源、專業設置等信息,為學校提供企業所需專業人才信息。同時,要加強與人才市場、人力資源市場、畢業生就業市場的聯系與溝通,確保信息互通,工作互動,最大限度滿足企業人才需求。

(七)創新考核評價機制,增強職業院校服務企業能力。要研究制定校企合作評價指標,積極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校企合作評價體系,對職業院校滿足企業人才需求情況,學校服務企業的數量、效果情況,校企共建實習實訓基地情況等進行考核評價。對在校企合作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院校和企業予以表彰獎勵,并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扶持。

二、全面落實校企合作的各項優惠政策,支持企業積極參與校企合作

(一)根據財政部等十一個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財建〔2006〕317號),各企業要提取并合理使用職工教育與培訓經費,用于本企業職工培訓與高技能人才培養。企業要充分利用職業院校的人才培養培訓優勢,主要依靠合作院校開展在職職工的培養培訓。

企業接受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合作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和教師實踐,由此造成的消耗性支出應從本企業所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年度結轉扣除。

(二)企業或個人資助和捐贈職業院校用于教學和技能訓練活動的資金和設備費用,符合公益性捐贈條件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職業院校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可按稅收法律法規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進行稅前扣除。

(三)與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簽訂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協議的企業支付給學生實習期間的報酬、意外傷害保險費等費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三十五條的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四)對職業院校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的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五)對企業與職業院校共同開展產學研結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的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保證校企合作工作順利開展

市高校聯席會議統籌領導校企合作工作,負責制定落實推進校企合作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具體工作措施,協調解決校企合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高校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全力推進校企合作。市教育局具體指導職業院校開展校企合作工作,參與組織開展校企合作辦學工作的調度督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技工學校的校企合作工作,以及職業院校畢業生進入人力資源市場相應的管理工作,定期向全市職業院校技能型人才需求信息;市經貿委、中小企業局、貿易局負責指導企業與職業院校開展合作辦學,定期全市產業發展狀況及人才需求預測信息;市財政局負責制定落實校企合作辦學及產學研結合的財政政策;市國稅局、地稅局負責落實校企合作辦學中有關稅費優惠政策;市政府及經濟主管部門召開的重要會議,要通知駐濰高校及中職學校負責人參加。

市政府督查部門要將本意見責任分工進行分解,納入政府督查內容,聯合有關部門定期進行調度督查,將督查結果列入對部門、單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