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大接訪指導意見
時間:2022-03-31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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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引導群眾依法就近信訪,妥善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根據全縣領導干部“大接訪”活動動員大會精神和《新干縣領導干部“大接訪”活動實施方案》及干辦字[2008]165號、干辦字[2012]25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2012年“大接訪”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意見》,以密切聯系群眾、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以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努力減少不和諧因素為根本,以控制和減少群眾越級上訪、集體上訪和重復上訪為重點,切實履行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推進信訪工作重心下移,進一步形成群眾依法有序信訪、信訪問題依法按政策就地解決的良好局面。
二、目標任務
以黨委書記“大接訪”活動為平臺,帶動鎮、村干部的“大接訪”,努力形成集中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化解矛盾糾紛的良好態勢;通過固定接訪、重點約訪、帶案下訪等方式,接待處理本地、本單位重點疑難信訪問題、久拖未決的歷史遺留問題、重復信訪問題以及群體性上訪問題,并集中解決一批“沉積案”、“骨頭案”、“釘子案”;杜絕赴京訪、杜絕赴省、市集體訪和重復訪、杜絕非正常訪,努力實現我鎮“零”進京上訪和“零”赴省、市集體訪、重復訪。
三、工作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堅持以民為本,多辦實事的原則;
3、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的原則;
4、堅持解決實際問題與思想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四、工作程序
鎮班子成員“大接訪”活動由黨委書記掛帥,鎮班子成員共同參與,通過直接接待群眾,綜合分析解剖典型案例,切實落實源頭預防和首辦責任制及領導包案責任制,促進“人不越訪,事要解決,案結事了”。各村、鎮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也要按此要求,同步開展大接訪活動,整體聯動,形成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的合力。
1、定期公告。每月底向社會公告下一月的“大接訪”活動安排,主要應包括每天接訪領導姓名、職務及接訪地點和接訪時間。
2、開門接訪。鎮、村領導應準時在群眾來訪接待室,與群眾零距離接觸,熱情接待群眾來訪,并做好接訪登記,建立接訪臺帳(包括信訪人、信訪事項;引發原因,接訪時間及地點,處理意見等)。
3、接訪處理。鎮、村領導在“大接訪”活動中受理的信訪事項,能夠當場解決的,應當場給予解決;當場不能解決的,提出解決的時限;對在法律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不能解決的,要講清道理,做好思想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實行首辦責任。在“大接訪”活動中,上訪人第一次向接訪鄉鎮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或投訴請求時,首辦領導要有高度負責的責任意識,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認真對待,努力把信訪事項解決在首辦環節。
2、落實領導包案。通過全面大排查、大接訪,對疑難復雜、涉及面廣、群眾關注度高的重點信訪問題由鎮分管領導包案,對一些分管領導難以協調解決的重大疑難案件,由鎮黨委書記親自包案。包案責任人必須做到“五包”即包掌握情況、包解決困難、包教育轉化、包穩控管理、包依法處理。
3、實行限時辦結。對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以及本地領導包案負責的信訪件,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調查處理,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或存檔,同時書面答復信訪人。
4、改進接訪方式。鎮村領導要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變坐等上訪為主動下訪,深入到各村組和農戶家中下訪信訪人。要經常到信訪問題多發村組了解社情民意,體察群眾疾苦,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黨委、鎮政府成立“班子成員‘大接訪’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全鎮“大接訪”活動組織協調等工作。
(二)嚴格依法按政策辦事。要嚴格把握法律法規和政策界限,實事求是地解決信訪問題,防止翻歷史舊賬、防止引發攀比、防止引發新的矛盾。對一些跨村、跨單位信訪事項,有關村、單位要積極配合通力合作。要嚴格辦案標準,確保處理每一件疑難問題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三)堅持案結事了、息訴罷訪。班子成員在包案過程中,要按照問題不查清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信訪人不停訪不放過的原則,對應當而且能夠解決的問題,要盡一切努力立即解決;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在說明情況、做好解釋工作的基礎上,抓緊制定方案,積極創造條件,分步解決。要把解決實際問題與解決思想問題緊密結合起來,注意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重復信訪問題的發生。特別是對信訪人堅持過高要求或無理糾纏的,要耐心細致地做好說服教育、思想疏導工作,消除信訪人的誤解,使其息訴罷訪。
(四)正確規范信訪秩序。要把“大接訪”活動與規范信訪秩序活動切實結合起來,在解決信訪問題的同時切實維護好正常的信訪秩序。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法制教育宣傳,特別是廣泛宣傳國務院《信訪條例》、《省信訪條例》,積極引導信訪人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自覺維護信訪秩序和社會秩序。對個別嚴重纏訪、鬧訪和非正常上訪的典型案例依法從嚴處理,并以適當形式予以曝光,以案釋法、以案說理,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五)落實工作責任。要嚴格“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接訪中,能當場解決的必須當場解決,不能當面解決的,以包行業班子成員為主,由接訪人在1個工作日內將問題交包行業班子成員,由包行業班子成員牽頭,會同接訪人、包村班子成員共同解決,一般接訪問題在一周的工作時間內解決,對其他班子成員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將接訪件轉書記、鎮長,由鎮主要領導牽頭處理。決不允許對接訪件相互推諉扯皮。今年將鎮、村干部“大接訪”活動工作納入年終目標考核和個人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內容,對全鎮“大接訪”活動進行全面檢查,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對落實工作不力的單位或個人要進行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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