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豬肉市場場廠掛鉤意見
時間:2022-04-04 0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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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國發[]22號)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切實加強豬肉市場監管的緊急通知》(工商市字[]136號)精神,切實維護好豬肉市場秩序,經市政府同意,在市城區豬肉市場推行“場廠掛鉤”?,F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認識
市直相關職能部門、市政府定點屠宰企業、各市場業主及豬肉經營戶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場廠掛鉤”作為當前豬肉市場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層層建立工作責任制。切實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維護社會的安定和諧。
市城區從事豬肉銷售的市場、商場和超市以及學校及大型飲食企業,必須從合法規范的定點生豬屠宰企業進貨并足額交納國家規定的有關稅費,必須與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簽訂責任書,確保銷售者從合法正規渠道進貨。市場開辦者應與市場內從事豬肉銷售的經營者簽訂相關協議,強化質量和責任意識。非法屠宰的生豬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
二、建立健全相關制度
(一)“協議準入”制度。凡市場開辦者、豬肉經營者必須實行“協議準入”制度,直接與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簽訂協議,把好豬肉進貨質量關,保證豬肉質量。嚴禁其他渠道豬肉進入市場。進一步加大對不合格豬肉經營者的懲戒力度,市商務、工商、畜牧等部門如發現在市場內出現銷售非定點屠宰企業的豬肉、未經檢疫的豬肉、病死豬肉、“高溫豬肉”、注水豬肉等,必須責令經營者立即退市、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營業執照。
(二)“強制退出”制度。凡不合格豬肉、未經檢疫的豬肉及其制品,必須實行“強制退出”制度。因豬肉不安全而退出市場的經營者恢復銷售時,必須提供不安全豬肉處理證明、整改措施并簽訂保證書。
(三)“購銷臺帳”制度。市城區的所有豬肉經營者必須嚴格實行“購銷臺帳”制度,如實記錄豬肉的進貨渠道、進貨時間、產地來源、質量等級及數量等相關產品信息;從事批發業務的,要記錄銷售對象的時間、數量及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
(四)“索證索票”制度。相關職能部門必須實行“索證索票”制度。市政府屠管辦成員單位對進入市場的豬肉必須認真檢查定點屠宰專用章、肉品檢疫合格章、交納稅費的票證,繼續推行“一票制”,規范市場交易行為,實施市場準入、交易、退出的全方位監管,確保上市豬肉質量及國家稅費的不流失。
三、責任片區劃分
本著就近和按行政區劃劃分及歷史自然形成的原則劃分責任片區:武德路、南環路以北屬區范圍內的集貿市場與市康泓食品有限公司掛鉤;武德路、南環路以南、江漢路以西屬沙市區范圍內的集貿市場與市博興商貿有限公司掛鉤;江漢路以東的集貿市場與市天宇肉業有限公司掛鉤??缲熑螀^屠宰生豬或進貨的經營者,應在與責任區屠宰企業協商的基礎上,報市政府屠管辦審批,跨區域的屠宰場給予責任區屠宰場一定的經濟補償。
四、明確部門職責
市商務局負責市城區定點屠宰企業的宣傳發動、“場廠掛鉤”工作的落實、媒體單位聯系等工作,負責對定點屠宰企業的管理和打擊私屠濫宰作為,并會同市工商局定期將“場廠掛鉤”相關情況向社會公布,提高信息透明度,方便廣大人民群眾放心選購和監督。市工商局負責集貿市場業主和豬肉經營戶的宣傳發動,相關合同、協議、責任書、獎懲辦法的制定及“場廠掛鉤”工作的落實,對進入市場的豬肉認真做好市場巡查記錄,實行可追溯監管。市公安局負責方案實施過程中的治安工作。市監察局負責對方案實施進行全程監督。市畜牧局負責市內超市、商場宣傳發動、“場廠掛鉤”工作的落實等,會同市工商局負責市場管理,嚴把肉品市場關。市衛生監督局負責市內賓館、飯店、學校的宣傳發動、“場廠掛鉤”工作的落實等,負責賓館、飯店、學校、超市等集體用肉單位的管理。市政府屠管辦負責“場廠掛鉤”的協調工作,制定科學合理的結算方式,確保國家稅費的足額征收。沙市區、區和開發區負責轄區內居民的宣傳發動工作,配合做好“場廠掛鉤”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9月初)。市政府辦公室下發市城區豬肉市場推行“場廠掛鉤”的意見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做好定點屠宰企業、集貿市場及市場內豬肉經營戶和超市、商場、賓館、飯店、學校的宣傳發動工作。同時,通過多種形式做好市民的宣傳工作。
(二)簽署相關合同、協議、責任書等(9月上旬至中旬)。一是定點屠宰企業與集貿市場業主簽訂豬肉攤位整體承包合同(攤位承包價格以市工商局年12月21日對各集貿市場下發的《關于停止肉食品攤位轉租的通知》的價位為準)。二是定點屠宰企業與市場內豬肉經營者簽訂協議。協議包括質量保證金制度、預先賠付制度等。三是集貿市場業主、定點屠宰企業、豬肉經營者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責任書。責任書包括索票檢驗準入制度、經營主體退市制度、購銷臺帳制度等。四是超市、商場豬肉銷售質量責任保證書。五是市內賓館、飯店、學校豬肉消費質量保證書。
(三)進駐試點單位(9月下旬)。市直相關部門進駐5個試點單位。即:沙市區紅星路集貿市場、綠化村集貿市場、區鐘鼓樓集貿市場、新“一三五”飯店和武商量販沙市店。
(四)總結推廣試點單位的作法與經驗(10月中旬至下旬)。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在市城區內全面推行“場廠掛鉤”工作。
(五)總結驗收(11月中下旬)。對“場廠掛鉤”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全面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場廠掛鉤”工作在市政府屠宰檢疫管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由市工商局具體負責組織,各相關職能部門緊密配合。
(二)實行責任追究制。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對違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行為實施責任追究的辦法(試行)》、中紀委《黨員領導干部犯嚴重官僚主義失職錯誤黨紀處分的暫行規定》,健全完善領導責任制,轄區責任制和崗位工作責任制,逐級分解工作任務,層層抓好落實。市監察局要加大監察力度,對失職瀆職,監管不到位,執法不作為等行為,堅決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市政府定點屠宰企業、市場業主、肉食品經營戶要積極配合管理部門的工作。今后,凡集貿市場沒有實行“場廠掛鉤”的不能經營豬肉,凡豬肉經營戶沒有同定點屠宰企業簽訂協議的,不能經營豬肉;凡發現在市場內出現銷售非定點屠宰企業的豬肉,未經檢疫的豬肉、病死豬肉、“高溫豬肉”、注水豬肉等不合格肉品,要立即退市,依法懲處;在實行“場廠掛鉤”工作過程中,若有故意擾亂者、欺行霸市者,屬定點屠宰企業的,取消其定點屠宰資格,屬業主開辦者及豬肉食品經營者,吊銷經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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