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安居工程建設意見

時間:2022-04-17 0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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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安居工程建設意見

為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略,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英才計劃”的辦法(試行)的通知》(武辦發〔2010〕22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現就推進我市人才安居工程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企業參與。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積極參與的長效機制,在加大政府對人才安居工程建設投入的同時,切實采取土地、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勵各區、開發區(化工區)、產業園區和高??蒲性核捌渌嚓P企事業單位加大對人才住房保障的投入,有序開展人才安居工程建設。

(二)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人才安居工程建設要重點解決包括我市8個千億產業、15個新興產業在內的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其他鼓勵發展的產業及領域的人才住房問題。除重點保障領軍人才、杰出人才和高級人才住房供給外,還要考慮部分普通人才的住房問題,并妥善加以解決。

(三)分層供應,形式多樣。建立不同層次、形式多樣的人才安居工程供給體系,建設和籌集名人居(樓)、精英社區、人才公寓等住房,實行實物供給、租金補貼和購房補助相結合的方式,以更好地滿足各類人才的居住需要。

(四)科學謀劃,供需結合。將住房的供給與人才的實際住房需求緊密結合,對各區、開發區(化工區)內人才類型和數量作出科學合理的規劃,結合現有房源和實際需求總量,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各區、開發區(化工區)人才公寓的數量。要充分考慮人才自身對住房的需求,為其提供“配置合理、配套齊全、生活便利”的住房。

二、供給對象和住房標準

人才安居工程主要用于解決已納入“英才計劃”和各區、開發區(化工區)人才發展規劃的各類人才的住房問題,供給對象和住房標準分類別分層次確定。

(一)領軍人才。對已經認證并納入我市“英才計劃”的世界領先水平的創新團隊核心成員等領軍人才,凡在我市無住房且沒有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的,可憑《入選通知書》,按照200—300平方米的住房標準享受市人民政府免租提供的名人居(樓)。世界級人才團隊可根據需要選擇政府提供的歷史名樓辦公。連續服務滿5年且在工作中取得重大成績和突出貢獻的,首次在漢購買自住商品房的領軍人才,由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化工區管委會)按照5:5的比例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購房補助。

(二)杰出人才。對已經認證并納入我市“英才計劃”的高層次創新創業等杰出人才,凡在我市無住房且沒有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的,可憑《入選通知書》,按照100—200平方米的住房標準享受區人民政府免租提供的精英社區或采取市場方式籌集的其它住房。連續服務滿5年且在工作中取得重大成績和突出貢獻的,首次在漢購買自住商品房的,由開發區(化工區)管委會或區人民政府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購房補貼。

(三)青年人才。已經認證并納入我市“英才計劃”的青年人才以及各區、開發區(化工區)認定的青年人才,凡在我市無住房且沒有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的,憑《入選通知書》或相應的認證文件和工作合同,可租賃由用人單位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或采取市場方式籌集的其它住房。所在單位無法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的,可向所在區、開發區(化工區)提出申請,由各區、開發區(化工區)按照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相關政策予以支持。青年人才公寓供給和補貼標準,用人單位可按照市相關政策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確定。

三、配置方式和規模

采取新建、回購、騰退、改造、租賃等多種方式建設和籌集人才安居住房,在“十二五”期間開展人才安居工程建設。

(一)籌集名人居(樓)

此類住房提供給領軍人才居住或辦公。由市人民政府出資,通過回購、騰退、改造、購置等方式,將沿江地區、周邊區域和舊城風貌區歷史建筑或部分高檔樓盤建設成為名人居(樓),免費提供給世界領軍人才居住或提供給創新團隊辦公。名人居(樓)房產屬公有住房性質,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由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統一調配管理。

(二)建設精英社區

此類住房提供給杰出人才居住。由各區人民政府出資,通過采取限價商品房政策新建精英社區,或通過購置、租賃等方式籌集人才安居住房,提供給高層次創新創業杰出人才租住。購置和新建后的精英社區房產屬公有住房性質,為各區所有,由各區人民政府依照相關規定管理和調配。

(三)建設青年人才公寓

此類住房供青年人才居住。由各區、開發區(化工區)組織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利用公共租賃住房政策集中新建或購置。各區、開發區(化工區)、用人單位投資建設或購買的住房分別屬各區、開發區(化工區)和用人單位所有,分別由各區、開發區(化工區)和用人單位依照相關規定管理和調配。

四、政策保障

(一)市人才工程管理部門要按照“英才計劃”的要求,統籌好各區、開發區(化工區)人才發展計劃,提出各類人才住房需求。市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市住房保障房管、財政、規劃等相關部門根據各類住房需求編制總體建設計劃和年度計劃,對新建項目下達立項計劃。

(二)市國土規劃部門要多渠道滿足人才安居工程建設的用地需求,制訂專項規劃,在年度實施計劃及土地利用計劃中落實項目用地;通過政府提供儲備土地、企業自有用地和產業園區配套建設用地等多種方式保障人才公寓項目用地。加大對各類人才安居工程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精英社區可按限價商品房政策供地、青年人才公寓參照公共租賃住房政策供地。

(三)各區、開發區(化工區)要將人才安居工程建設納入住房保障規劃,市、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及各開發區(化工區)、用人單位要多管齊下,采取政府投資建設、政府收購回購、企業投資建設(購買或租賃)等多種舉措,籌集房源。

(四)市建設管理等部門要加大人才安居工程周邊環境改造和配套設施建設力度,按照同步規劃、同步施工和同步驗收的要求,加快其周邊安全、商服、醫療、教育、交通等配套設施的建設,確保與主體工程同步投入使用。

(五)市、區財政部門要積極支持人才安居工程建設,提供資金保障,滿足人才安居工程建設需要。

(六)市稅務部門對人才安居工程建設中的有關稅費優惠政策,參照限價商品房相關規定和保障性住房有關政策執行。

(七)各級政府要采取優惠扶持政策,引導社會資金參與人才安居工程的建設。

五、工作機制

(一)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機制。全市建設人才安居工程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按照“統籌兼顧、條塊結合、分工明確、就近配套”的原則,建立人才安居工程支持工作目標責任制。市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解決領軍人才的住房問題;杰出人才的住房問題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主要由各區、開發區(化工區)負責協調解決;青年人才的住房問題主要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解決,區人民政府給予政策支持。

(二)建立專項資金投入機制。按照市人民政府統一要求,市、區人民政府設立人才住房保障專項資金。市、區財政部門要按照人才安居工程總體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將建設資金和補貼納入財政預算進行安排;各用人單位要將此項資金納入本單位的資金計劃,以確保人才安居工程建設的順利推進。

(三)建立各部門共同推進協調機制。各相關部門要科學規劃,完善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的制度體系。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門要加強住房規劃指導工作,將青年人才公寓建設納入年度計劃,同時要加快制定人才安居住房的籌措、準入、使用和管理等具體實施細則,積極協助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名人居(樓)和“精英社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加強對“青年人才公寓”住房支持工作的監督管理。市發展改革、城鄉建設、國土規劃、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物價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人才安居工程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