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辦食品安全工作意見

時間:2022-05-15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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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辦食品安全工作意見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構建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加快實現全區食品安全“無縫隙、全覆蓋”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工作理念,堅持“預防為主、科學監管、依法治理”的工作方針,緊緊圍繞確保中心城區人民群眾食品安全這一核心任務,著力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管,著力強化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著力規范食品生產經營秩序,著力加快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保障身心健康,為“幸?!苯ㄔO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

力爭用2到3年時間,基本實現中心城區食品安全“無縫隙、全覆蓋”監管,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四大環節的監管水平顯著提升,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違法活動有效遏制,各類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時妥善處理,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食品企業責任意識進一步提高,科學有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基本建立,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意識、防范意識和維權意識明顯提高,對中心城區食品安全放心滿意。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

1.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和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制定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查考評鎮辦和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規范指導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的食品安全工作。各鎮辦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制訂本級食品安全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并組織實施;全面掌握轄區內食品經營企業(個人)的基本狀況,建立工作臺帳;建立健全本級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收集、匯總、報告本級食品安全信息,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食品安全協管員、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員的培訓及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參照市《關于調整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明確的職責分工,堅持分段監管與品種監管相結合,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分別對農產品種養殖環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流通環節、餐飲服務環節實施監管。畜牧、商務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分別承擔畜禽養殖、屠宰的安全監管;林業、水務、糧食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別承擔陸生植物、水產品和糧食的安全監管;城管執法部門承擔對食品攤販設點的地段、時間、經營設施及行為全程監管。公安部門對涉嫌犯罪的違法行為依法立案偵查,重大案件實行掛牌督辦。經信、教育、民宗、旅游、環衛、環保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承擔相應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各部門應從大局出發,加強與各鎮辦及同級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切實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4.在各村(居)、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員,負責收集本單位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食品安全隱患和食品安全意見、建議和投訴,及時上報所在鎮辦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各鎮辦、各部門應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信息員熟悉當地情況的優勢,使其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普查建檔等方面發揮輔助作用。

(二)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5.落實食品安全目標責任考核機制。科學制定食品安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考核評估辦法和實施細則。結合年度工作任務,由區政府與各鎮辦、各部門簽訂《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各鎮辦、各部門與食品經營單位簽訂《食品安全目標承諾書》,明確責任,量化獎懲,建立“分工明確、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食品安全工作實施定期綜合考核和不定期考評。定期綜合考核每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各單位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不定期考評,主要是對各單位專項整治開展、監管效能水平以及依法行政等情況進行專項監察考評??己私Y果適時予以通報。

6.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機制。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召集,每月定期召開食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及時總結分析全區食品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督查食品安全重點工作進度,研究解決和處理監管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部署下階段食品安全工作重點和聯合執法方案等。

7.健全聯合執法機制。整合各有關部門監管資源,針對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和區食品安全工作聯席會議確定的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以及廣大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問題,及時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整治。不斷加大聯合執法整治力度,緊緊抓住小餐飲、小商店、小作坊、集體食堂等薄弱環節,突出對重點食品、重點行業、重點市場、重點區域的聯合執法整治。進一步加強對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執法情況的督察力度,確保將各項執法行動取得實效。

8.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機制。順應食品安全監管體制變化,及時修訂食品安全相關應急預案,分級建立區、鎮辦、部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隊伍,建立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周密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不斷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涉及多環節、多領域或影響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具體由區食安辦會同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相關部門負責事故責任調查。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并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積極穩妥地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控制、緩解和消除食品安全風險,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

9.建立輿情信息機制。各監管部門應按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引導社會輿論,消除公眾疑慮,維護社會穩定。涉及多個食品安全監管環節和領域的突發事件,以及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由相關部門報區食安辦審核后依法,各職能部門不得擅自對外信息。

(三)做好食品安全各項監管工作

10.全面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工作。認真執行食品安全市場主體準入制度,嚴格按照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條件和程序實施行政許可,堅決取締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的違法違規企業。積極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模式,大力推行監管信息化、企業法人述職等食品安全監管辦法,不斷完善食品安全承諾、量化分級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日常監管制度,加快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全程監管。注重加強監管執法隊伍的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著力提高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改善食品安全執法裝備和檢驗監測條件,加大日常巡查和監督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無證照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

11.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按照國家、省、市的統一部署,強力推進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肉制品、乳制品、地溝油、餐廚廢棄物、酒類等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堅持早發現、早控制,依法從重從快予以懲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涉案人員刑事責任。

12.加快建立企業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堅持“宣傳教育與制度建設相結合、企業責任與行業自律相結合、政府推動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規范開展食品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增強食品企業“第一責任人”意識和誠信自律意識。把企業食品安全狀況作為衡量誠信水平的重要指標,進一步健全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嚴格執行食品經營企業“黑名單”制度,褒獎守信企業,嚴懲失信企業。

(四)強化風險監測和預警評估

13.健全食品安全預警評估機制。根據上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組織開展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不斷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的收集、分析、報送和管理。按照“預防為主、科學監管”的原則,定期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評估,針對食品安全事故的特點、可能、趨勢以及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做好預案,開展有針對性的工作。對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必須按相關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14.加快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切實發揮和整合農業、蔬菜、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檢驗檢測機構的作用,逐步實現檢測資源和檢測信息的共享與互通。進一步突出工作重點,加快關鍵檢測技術特別是以現場控制為目的的快速檢測技術普及與應用。

(五)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15.不斷加強全區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規范信息的收集、報送、分析和通報秩序,充分發揮食品安全信息在溝通情況、反映問題、交流經驗、服務決策等方面的作用,實現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農業、畜牧等部門負責有關食用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檢測信息;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負責聯合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區食安辦負責信息收集匯總、傳遞和分析整理,并定期向社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通過區政務網、《食品安全簡報》等渠道,及時通報各鎮辦、各部門食品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及經驗做法,推進全區食品安全各項工作落實。

(六)強化食品安全社會監督

16.積極構建社會監督網絡。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積極歡迎社會各界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依法行政行為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守法情況進行監督。建立完善有獎舉報制度,充分調動群眾監督積極性。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協管員和村(居)、企業食品安全信息員的作用,對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日常巡查,督促企業健全落實質量管理制度、臺帳和記錄,消除食品安全監管盲區。

17.切實落實社會監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民投訴處置辦法,各監管部門在接到食品安全舉報投訴后,對舉報投訴事項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及時依法進行核實、處理、答復;對舉報投訴事項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如舉報投訴事項的管轄責任明確,直接移送相應職能部門處理,并告知舉報人。對舉報投訴事項涉及多個職能部門管轄責任,或職責不清的,應及時報請區食安辦協調有關部門核實處理。對舉報屬實的,按照相關文件及時兌現獎勵。

(七)加強食品安全宣傳培訓

18.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利用報紙、電視臺、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工作成效,及時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認真貫徹國家《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定期舉辦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基礎知識等相關內容培訓,使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守法經營、規范生產成為監管部門和經營企業的自覺行為。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食品安全工作的積極性,推進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的社會化,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關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辦、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本單位目標責任管理考核,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靠上抓,及時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矛盾。要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對發生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鎮辦和監管部門實行“一票否決”。

(二)健全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綜合協調作用,完善工作機制,做好指揮調度、協調指導、監督檢查、應急處置等工作。逐步建立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組織開展綜合執法、聯合執法試點,有效整合資源,形成監管合力,實現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的無縫銜接和食品安全的全程可控、有效監管。

(三)落實經費保障。各鎮辦、各部門要將食品安全監管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優先保障執法裝備配備、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經費,落實鎮辦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硬件設施建設等所需資金,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提供保障。

(四)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著力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對措施得力、成效明顯的鎮辦和部門予以通報表彰和獎勵;對因履行監管職責不認真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鎮辦和部門限期整改;對工作推諉扯皮、失職瀆職、釀成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