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農民工援助意見

時間:2022-05-27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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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農民工援助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千萬農民工援助行動”統一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當前經濟形勢努力做好穩定和擴大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各項優惠政策,切實幫助解決農民工在就業、創業、培訓、維權和生活等方面的突出困難,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積極為黨和政府分憂、為農民工解難。現就開展“農民工援助行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根據自治區總工會“農民工援助行動”下達給我市的目標任務,結合我市實際,全市工會以就業援助為重點,通過開展就業創業技能、基本素質培訓,以及就業援助、創業指導、維權服務、生活幫扶等措施,對6萬名以上農民工實施援助,其中確保技能培訓的人數達到2萬人(實現就業1.2萬人),獲得維權服務、生活幫扶的人數達到1萬人。力爭技能培訓的人數達到3萬人(實現就業1.8萬人、獲得職業技能證書1.2萬人),基礎素質培訓人數達到3萬人以上。

二、具體措施

(一)創業、就業培訓

1、培訓內容

(1)就業、創業培訓。及時全面掌握返鄉農民工的培訓需求,對愿意從事農業生產的組織開展農業技術培訓,使他們盡快掌握農業生產的基本知識和關鍵技術;對希望重新外出務工的,組織開展市場需求大的建筑、電工、焊工、家政、縫紉、美容、汽車美容、推拿按摩、烹調、家電維修等職業技能培訓;對帶資金和技術返鄉、希望創辦企業的農民工,組織開展創業政策、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培訓。

(2)技能培訓。結合企業緊缺用工需求進行在崗培訓,幫助未獲技術等級的在職農民工取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實現持證上崗;對初級工和中級工開展職業資格上等級培訓,幫助他們取得中級、高級技術等級。

(3)基礎素質培訓。對農民工進行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安全生產知識等綜合素質培訓。

2、培訓方式

(1)發揮工會“大學校”的作用,充分利用農民工夜校、工會教育培訓場所、基地,為農民工提供基本就業技能和基礎素質方面的培訓。

(2)充分運用企業的培訓資源,包括場地、師資和設備等,根據企業崗位和技能需求,組織開展定向式、訂單式培訓,實現農民工培訓、就業一條龍服務。

(3)充分整合社會資源,市總工會和銀河職業技能培訓中心、市旭東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聯合開展培訓,各縣區總工會也要采取與社會機構培訓力量聯辦的方式,緊密結合市場需求開展技能培訓,培養初中級技術工人,取得政府勞動部門頒發的技能資格證書。

(4)各縣區總工會要加快本級培訓基地建設,確??h區都有1—2個達到工會職工就業培訓基地條件要求的“農民工技能培訓示范基地”。

(二)提供就業援助、創業扶持

各縣區總工會要積極主動介入勞動部門舉辦的招聘會,組織動員農民工參與招聘會;要廣泛收集和提供就業崗位信息,利用工會職業介紹機構和社會就業服務資源,實現幫扶中心和政府勞動部門的就業信息共享,通過多種途徑及時向農民工,向農民工提供免費職業介紹。

各縣區工會要在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開設專門窗口,開展政策性小額擔保貼息貸款助貸工作,提供貸款咨詢、指導服務。通過扶持農民工創業帶頭人,以及指導農民工實現集體創業,帶動更多的農民工實現就業。

(三)加強維權服務

加大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詢工作力度,充分發揮工會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幫助農民工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因裁員、欠薪、斷保等引發的勞動關系糾紛,及時幫助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突出問題;深入農民工集中的廠礦企業、車間工地,開展有關勞動就業、工資分配、社會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方面政策法規和維權知識的法律宣傳,增強農民工的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組織工會、職工與企業開展“共同約定行動”,督促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穩定農民工就業崗位。

(四)實施幫扶救助

要大力開展農民工“送清涼”活動。要將失業返鄉中的困難農民工納入幫扶范圍,對符合困難職工建檔條件的,及時錄入工會困難職工管理系統實施動態幫扶,為農民工提供一站式的幫扶和維權服務。對于因失業和患重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農民工,要及時為他們提供應急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要加大工會助學力度,深入開展“金秋助學”活動,對于因失業無力承擔上高中或上大學子女學費的困難農民工,要為他們的子女提供助學金,積極幫助返鄉農民工子女解決實際問題。

三、資金籌集

(一)積極爭取上級經費。

1、用好聯合培訓經費。各縣區總工會要積極主動地與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溝通、聯系,將工會培訓計劃(含培訓人數、培訓經費)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同時報市總保障工作部),并將每一期的培訓計劃(含培訓人數、培訓經費)和培訓后的實名制名單及時報勞動保障部門(同時報市總保障工作部),解決農民工培訓經費問題。

2、用好專項培訓經費。各縣區總工會要結合培訓任務指標拿出相應培訓計劃上報市總保障工作部,以便匯總后向自治區總工會申報經費。

3、用好幫扶專項資金。使用好今年中央財政和自治區財政配套的幫扶專項資金,其中用于下崗失業職工和農民工的培訓資金不少于兩級所撥資金的30%。因目前幫扶資金還沒到位,可暫按上年度的所得數額進行先墊資使用。

4、用好市政府補貼。南府發[2012]11號文規定財政給予返鄉農民工培訓補貼、生活補貼和職業介紹補貼,各級工會要主動與有關部門協調聯系人做好申報工作,促進農民工培訓和就業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加大工會自身資金投入。

市總工會和縣區總工會要安排一定資金用于工會培訓和就業服務機構、農民工救助及培訓獎勵等活動支出。

(三)要多方拓寬社會捐助渠道。

廣泛動員個人、企事業單位等提供援助資金,實施形式多樣的農民工援助項目,壯大資金實力。

四、培訓證書發放

各縣區總工會對農民工的培訓,要及時給他們發放培訓證書。培訓證書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印制,具體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聯系購買,購買費用從培訓經費中支出。

對參加技能培訓的農民工,可以參加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初、中、高級資格證書的考試,具體可與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聯系做好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總工會成立市總工會“農民工援助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加強對我市工會開展“農民工援助行動”的組織領導、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制定和分解目標任務,落實責任措施;積極與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建設委員會等部門聯系,整合社會資源,共同推動“農民工援助行動”的有效開展。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由保障工作部負責。

各縣區總工會也要成立“農民工援助行動”領導小組,加強對農民工援助行動的領導。要深入基層,摸清農民工的數量、就業情況和生活狀況,準確掌握國家經濟形勢和當地產業結構調整的方向和重點,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配備得力的工作人員,層層分解指標,明確工作責任。要加強與勞動部門聯系,有效整合社會資源,落實資金、場地。

自治區總工會已將“農民工援助行動”列入2012年工會重點工作目標考核,各級工會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實施“農民工援助行動”作為工會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推動。市總工會將在適當時間召開現場會,推進“農民工援助行動”的開展。

(二)加大對農民工援助行動的宣傳力度。廣泛宣傳黨和國家關于加強農民工援助的政策措施,大力宣傳工會“農民工援助行動”,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擴大行動的社會影響力。要將本地區開展農民工援助行動情況,以及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報送市總保障工作部。

(三)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援助資金的使用監管制度,援助工作實施全過程檢查和工作通報等。重點要加強對援助資金發放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嚴格審批程序,確保資金全部用到農民工身上。各級工會對農民工開展的各類援助行動實行實名制,建立實名制登記表。

(四)選樹創業典型和培訓基地典型。各縣區工會在開展“農民工援助行動”中要注意培養典型,每個縣區要選樹1-2個農民工創業典型、農民工培訓基地典型。

(五)時間要求。

1、各縣區總工會根據《2012年度各縣區農民工培訓、就業、幫扶指標數》制定本縣區年度培訓計劃上報市總保障工作部。

2、每月1日、16日前按時上報《農民工援助行動報表》(見附件2)。

3、6月20日前完成《2012年度各縣區農民工培訓、就業、幫扶指標數》(見附件1)任務目標。6月20日后各縣區開展技能培訓統計,清理培訓資金,6月25日上報培訓成果。

(六)各種材料要求

使用中央財政和自治區財政配套的幫扶專項資金用于農民工培訓的,必須在建立實名檔案的同時,錄入幫扶軟件。

上報的各種材料,均需將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檔一并報市總保障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