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管理服務安排意見
時間:2022-06-10 0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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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敬老院管理服務工作,是新形勢下改進農村五保供養方式、改善五保供養質量的有效途徑,是適應人口老齡化和養老服務社會化的需要,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關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精神的具體體現。近年來,我市堅持把敬老院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來抓,不斷加大投入,強化措施,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與上級的要求相比,與新形勢下農村養老服務的需求相比,我市敬老院管理服務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制度落實不到位,功能發揮不充分,資源整合利用不夠等。為進一步加強敬老院的規范化管理,不斷提高供養服務水平,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理念,按照社會福利社會化和養老服務社會化的要求,圍繞管理與服務主題,整合資源,拓展功能,健全機制,落實責任,推動敬老院管理規范化和服務優質化,使農村五保對象和入住敬老院的其他老人更好地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目標任務。拓展服務范圍,在確保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孤老優撫對象應保盡保的基礎上,進一步覆蓋農村低保對象以及空巢、高齡老人等社會各類老年人;豐富服務功能,在鞏固衣食住養功能的同時,注重拓展醫療、文化娛樂、康復護理等功能,并適應社會需要新增老人日托照料服務等功能;強化院務管理,推動敬老院人員、財務、安全、承包經營等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到2012年,把敬老院打造成集五保對象、孤老優撫對象集中供養和老人全托、日托照料服務等為主體的鎮級社會福利綜合服務平臺,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穩定在70%以上,全市所有敬老院達到省一級院標準。
二、多措并舉,全面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務水平
(一)加強敬老院規范化管理
1.健全組織機構。敬老院要配齊院長和工作人員,并明確崗位職責。在充分開發利用現有人力資源的基礎上,可通過公開招聘等多種方式選配工作人員,具體辦法由縣級民政、人事部門共同制定。要完善管理服務組織,由管理服務人員和入住人員代表組成院務管理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院內重要事項,檢查、監督院內各項工作,評議院長和工作人員的業績。院務管理委員會可根據工作需要設膳食安排、護理服務、安全保衛、衛生管理、生產經營、財務監督等小組。要制定相關制度和管理公約,鼓勵入住人員積極參與院務管理、生產勞動和文體活動。
2.強化人員管理。對敬老院院長和工作人員的選用實行資格認定制度,院長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初步資格認定,經所在縣級民政部門確認后方可上崗;工作人員由敬老院進行初步認定,經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確認后方可上崗。對院長和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全體入住人員投票表決同意后方可正式上崗。要加大對敬老院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培訓力度,通過組織授課、以會代訓、經驗交流、現場觀摩等多種方式,分期分批進行培訓。實行掛牌管理制度,由敬老院為工作人員統一配備工作服和工作牌,為入住人員制作身份胸牌。要統籌安排入住人員的活動內容,確保每日活動安排有序、內容豐富。要落實好工作人員相關待遇,工作人員工資標準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結合當地實際確定;被承包經營的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可由敬老院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當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并妥善落實好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待遇。
3.規范財務管理。敬老院要配備專(兼)職會計、出納員和物資保管員,供養資金、工作經費、代養收入、捐贈收入、“以副補院”收入及各項支出必須分類設賬、日清月結,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挪用、拖延、抵扣、截留或私分敬老院的任何物資和經費。要維護五保供養人員財產權益,保障其合法使用、處理個人財產的自由。
4.抓好安全管理。敬老院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并在顯要位置設立安全警示標識;要嚴格執行工作人員、入住人員請銷假和門衛值班制度;制定完善各種應急預案,建立餐后巡查等制度,定期排查安全隱患,落實責任追究制,嚴格做好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防人員走失、防交通事故等工作。
5.嚴格承包管理。對敬老院的承包、買斷等經營行為要嚴格把關,加大審批、管理和監督力度。原則上不再實行敬老院買斷經營,承包經營須經所在縣級民政部門按規定條件嚴格審批。各鎮(街道)要重點做好承包方主體資格的審查,以及承包經營合同的訂立、履行和監督檢查工作,切實維護好五保供養對象合法權益。
6.積極發展院辦項目。要因地制宜發展種植、養殖等“以副補院”項目,每個敬老院至少配備一個種植區、一個養殖區。要充分調動入住人員參加生產經營活動的積極性,可適當從生產經營收入中安排部分資金予以獎勵。要結合全市開展的聯系敬老院活動,充分發揮聯系部門、單位作用,為院辦項目爭取政策、信息、技術支持,增強敬老院自我發展能力。
(二)切實提高敬老院服務質量
1.增強服務功能。敬老院要針對不同的服務對象,設置五保供養區、社會代養區、優撫區、日托照料區等不同的居住區,并設置餐飲服務區、文體活動區、醫療保健區等不同的功能區,確保各區功能完善。要以敬老院為依托建立老人日托照料服務中心,優先接納周邊區域內的分散供養五保老人、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及其他貧困、高齡、“空巢”老人,并根據老人經濟狀況合理區分無償、低償和有償服務對象,主要提供生活照料、醫療護理、文化娛樂和精神慰藉等服務。
2.細化服務內容。敬老院各項服務要細致周到,根據服務對象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搞好服務。民族不同,尊重為先;季節不同,適時服務;需求不同,靈活服務;自理能力不同,分級服務。在飲食照料方面,要嚴格按照不低于五保供養經費70%的標準確定供養對象的伙食費用。膳食搭配要合理,飯菜要品種豐富、量足,保證營養。要為有飲食禁忌的入住人員單獨制定食譜,為過生日的入住人員安排生日餐,為生病的入住人員安排病號餐,重大節日安排加餐。在服裝配備方面,要尊重入住人員的選擇,不搞統一服裝,保證服裝整潔、大方、舒適、得體,無明顯破損、褪色,能夠滿足隨季節變換增減的需要。在衛生清潔方面,要保持窗明幾凈無死角,空氣流通無異味,地面潔凈無雜物,垃圾日清無殘余。要區分不同季節確定洗浴時間和洗浴次數,為需要特殊護理的入住人員安排專人陪同。
3.強化“保醫”措施。嚴格做到“三配一建”,即配備專(兼)職醫護人員;配有必要的醫療器械,有條件的配備必要的康復設施;配齊常規藥品;建立入住人員健康檔案。要采取五保供養經費負擔一部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一部分,大病救助資金幫扶一部分,五保對象原所在村(居)及其親屬資助一部分等措施,多渠道籌集五保對象醫療經費,切實把五保對象“保醫”措施落到實處。敬老院要主動與當地專門醫療服務機構建立合作關系,做到入住人員小病不出院,大病能夠得到及時救治。
4.豐富文化生活。要以敬老院為依托建立鎮級老年文體活動中心,設置室內外文體娛樂場所,并適當面向社會開放,吸引周邊老年人參與活動。要引導入住敬老院人員建立各類興趣小組,定期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娛樂活動和主題活動,重大節日可組織聯歡活動或觀光旅游等,豐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一)落實責任。各市區、開發區、工業新區(以下簡稱各市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穩步推進,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符合農村實際、滿足廣大老年人物質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敬老院管理服務新機制。民政、財政、人事、勞動保障、衛生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積極做好相關工作。民政部門主要負責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財政部門主要負責保障相關資金落實并實施有效監管;人事部門主要負責健全用人機制,規范人員管理;勞動保障部門負責配合做好相關人員的培訓、職業資格鑒定和社會保障等權益維護工作,并將敬老院工作人員培訓列入“2009—2013年就業與創業能力培訓項目”,爭取5年內全市敬老院工作人員全部參加培訓;衛生部門主要幫助開展老年護理培訓,提高從業人員護理能力,幫助敬老院與當地專門醫療服務機構建立合作關系,增強處置各種突發性疾病和其他緊急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
(二)保障經費。要建立多元籌資機制,確保敬老院管理服務各項工作所需經費落到實處。五保供養經費和敬老院工作經費按照現行渠道籌集和撥付;老人日托照料服務中心和老年文體活動中心所需工作經費由縣、鎮兩級財政予以解決,具體辦法由縣級民政、財政部門共同制定。要合理使用社會代養、院辦經濟等收入及各類獎勵扶持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確保敬老院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三)強化考核監督。市民政局負責制定對各市區民政部門的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各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制定對各鎮(街道)民政部門和敬老院及其院長的考核辦法,并與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共同組織實施。各級民政部門要根據崗位目標責任和考核辦法,制定具體的獎懲辦法和標準,嚴格按實績定獎懲。敬老院要設置院務公開欄和意見箱,接受入住人員和社會監督。要實行督導員制度,由市、縣兩級民政部門不定期向敬老院派駐民政督導員,并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或其他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公道正派、作風踏實、關心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和養老事業的人員作為社會督導員,重點對敬老院管理服務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對入住人員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調查處理。
各市區要按照有關標準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盡快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推進措施,切實解決好敬老院管理服務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推動全市敬老院建設總體水平邁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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