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專項治理指導方案
時間:2022-06-10 02:27:00
導語:房地產專項治理指導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為進一步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推動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房地產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省的部署要求,市政府確定,2012年上半年在全市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活動?,F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維護群眾利益、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健全完善規章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規范行業服務行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重點
(一)整頓開發項目審批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檢查整治房地產領域涉及的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在項目立項、土地取得、規劃審批、預售許可等環節違規審批、濫用權力等行為和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情況;檢查整治房地產企業哄抬房價、合同欺詐、商業賄賂、偷稅漏稅等行為。
(二)整頓房地產開發建設環節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檢查整治非法占地,在集體土地上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未按規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不按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進行開發建設;未取得開發經營權擅自開發,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抽逃注冊資本;住宅小區內不按規劃設計條件進行配套建設,配套基礎設施不完善、質量不過關、綠化硬化不達標;未經綜合驗收而交付使用等行為。
(三)整頓房地產交易環節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檢查整治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未按預售許可證批準范圍預售商品房,違規收取定金、預收款,房屋面積計算特別是分攤面積計算中弄虛作假、售房合同中未標明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共有建筑面積,擅自出租、出售公用部位、配套設施謀利,違規虛假及不規范廣告等行為。
(四)整頓房地產中介服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檢查整治未申領營業執照、未到房管局辦理中介機構備案手續,私自或超范圍從事中介業務,虛假或不實信息騙取中介費,偽造、涂改、轉讓注冊證、資質證、資格證,服務中弄虛作假、違規操作、謀取不當利益,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參與炒房,擾亂市場正常秩序的行為。
(五)整頓房地產物業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檢查整治無資質從事物業管理,不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降低服務標準,違反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服務態度惡劣等行為。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1月)。適時召開全市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會議,全面部署安排相關工作,明確整治范圍、內容、要求,落實相關部門職責。各市區、開發區、工業新區也要召開會議,及時安排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2月—2012年4月)。各市區、開發區、工業新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對轄區內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物業管理企業等開展自查自糾、群眾評議打分和檢查驗收。2012年2月中旬至4月上旬,組織對所有在建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全面清理,依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要認真對轄區內的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將書面報告和典型案例于2012年4月底前報市建委,市建委匯總有關情況報市政府,市政府將適時組織進行檢查。
(三)總結鞏固階段(2012年5月—2012年6月)。重點是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針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營造監管有力、市場有序的房地產市場環境。
四、職責分工
(一)市建委:提出專項整治總體思路和工作方案,組織實施專項整治;查處房地產開發、建設、交易以及中介服務環節的違法違規問題。
(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監控和研究提出調控住宅供應總量及各類房屋(含保障性住房)建設比例關系的意見,并及時上報市政府。
(三)市國土資源局:查處非法批地、占地進行房地產開發方面的問題。
(四)市財政局:負責專項整治的相關工作。
(五)市審計局:依法對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問題。
(六)市監察局:嚴肅查處房地產領域違紀違法案件。
(七)市國稅局、地稅局:落實房地產稅收政策和稅收征管措施,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情況開展專項稅務檢查。
(八)市物價局:完善住房銷售明碼標價制度,加強對虛假價格、違規收費等行為的監督管理;查處房地產交易過程中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問題。
(九)市規劃局:嚴肅查處房地產規劃審批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市房管局:嚴肅查處房地產交易、中介服務環節以及物業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一)市工商局:嚴格房地產市場主體準入;把房地產相關企業作為年度檢查的重點;強化廣告監管和展銷活動管理;會同房管部門加強房地產經紀機構管理;查處商品房銷售中違法廣告、合同欺詐、商業賄賂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和不正當競爭的違法違規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設、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財政、審計、監察、國稅、地稅、物價、規劃、房管、工商等部門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做好相關整治工作。各市區、開發區、工業新區也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建立相關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每項工作都要有部署、有要求、有檢查。
(二)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各級要建立信息共享、情況互通、聯合查處、齊抓共管的協調機制,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圍繞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的重點難點開展工作,對整治工作不力的單位和企業,要及時地加以指導和督促檢查。
(三)注重引導,搞好宣傳。要采取多種有效方式,大力宣傳房地產有關政策法規及專項整治工作,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積極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開設專項整治投訴電話、電子信箱等,及時查處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 上一篇:敬老院管理服務安排意見
- 下一篇:國稅局發票管理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