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困難學生資助意見

時間:2022-06-10 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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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困難學生資助意見

為全面建立和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意見》精神,市政府確定,繼續實施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主要內容

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原則,實施以政府助學金為主體,以財政投入為主渠道,學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積極參與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全面覆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一)完善政府助學金制度。自2007年秋季開學起,設立普通高中政府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1.資助范圍。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

2.資助標準。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具體分為1檔500元,2檔1000元,3檔1500元。

3.資助比例。政府助學金資助面平均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8%,以后年度視情況逐步加大資助比例。鼓勵各市區、開發區加大資助力度,尤其是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較多的農村高中,要予以重點資助。

4.經費來源。普通高中政府助學金所需資金,在省確定省與我市按4:6比例分擔的基礎上,對我市分擔的資金采取“分級負擔”原則,即市屬學校由市級財政負擔;各市區、開發區屬學校由各市區、開發區財政負擔。民辦學校由所在市區、開發區財政負擔。

(二)落實學費減免等政策。高中學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中學生實施學費減免、校內獎助學金等救助政策。

(三)爭取社會捐資助學。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充分發揮教育基金會等非營利組織的作用,積極引導和鼓勵地方政府、企業和社會團體等面向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二、加強資金和收費管理

(一)確保資金落實。各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及時撥付應負擔的資金。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顚S?;對于擠占挪用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規范收費管理。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堅決制止亂收費。要加大對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監督力度,杜絕一邊加大助學力度,一邊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的行為,切實減輕學生及家長負擔。對教育收費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規范支出管理。

三、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有利于減輕農民和城市弱勢群體的經濟負擔,有利于優化教育結構、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認真抓好落實。市財政局、教育局要密切配合,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指導、檢查、督促各市區、開發區抓緊開展工作。各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要在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確保學生資助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各級教育部門要將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情況納入辦學水平評估指標體系。各學校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作為工作重點,實行校長負責制。要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廣泛宣傳實施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重大意義和具體措施,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使廣大學生知曉受助的權利,確保政策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