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城市創建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16 06: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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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保障和推進科學發展,按照《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活動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0〕4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在全市開展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市創建活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節約集約用地加快經濟發展這一核心,以保護耕地為前提,建立以規劃和標準控制為基礎,以政策約束激勵為導向,以評價、監管、考核為保障,以市場配置為主導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長效機制,有效促進城鄉布局優化、產業結構升級轉型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努力走出一條耕地保護嚴、建設占地少、用地效率高的科學發展道路,為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土地資源保障。
二、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優化國土空間布局,科學配置城鄉、產業發展用地,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不斷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和土地產出率;嚴格執行工業用地控制指標,防止土地粗放利用;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保證轄區內耕地、基本農田數量和質量;積極探索,建立切實可行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新模式。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統籌規劃,開源節流的原則。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調控作用和剛性效力,加強相關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堅持開源與節流并舉,不斷拓展建設用地和開發耕地新空間,重點盤活現有建設用地,著力提高農村建設用地的利用效率。
二是堅持市場調節,政策激勵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逐步擴大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合理調整供地政策,建立節約集約用地獎勵機制,充分發揮土地占用成本的約束和產出激勵作用。
三是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建設用地供應向產業升級和城鄉優化布局傾斜,保障基礎設施、重點項目、重要產業和民生項目用地需求。
四是堅持強化監管,落實責任的原則。建立健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調查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考核制度,強化建設用地批后監管,切實落實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目標責任制度。
三、工作任務
(一)加大建設用地項目報批審核力度。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增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優先保證國家和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項目、民生工程項目以及基礎設施項目,做到有保有壓、合理兼顧。堅持實行建設用地項目會審制,合理利用年度計劃用地指標,對引進項目在土地征收過程中嚴格把關,進一步規范項目投資強度、規模、建筑密度、建設時限等要素。
(二)加大批而未供土地供應力度。對已批準的農轉用征收尚未供應的土地,按批次逐項清理、核實。對批而未供地塊,逐一落實未供原因,并納入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年度目標考核,力爭省農轉用土地供應率前三年達到90%以上。
(三)加大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力度。加大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力度。通過“三舊”改造,挖掘建設用地潛力,擴寬用地來源,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第二次土地調查,合理劃定農村居民點用地,力求做到農村宅基地管理規范、用地節約。采取收購、政府調劑、無償收回納入儲備等措施,對破產、停產或低效利用存量建設用地進行整合,促進土地高效利用。
(四)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開展閑置土地巡查認定,進一步加強閑置土地的監督檢查和清理處置。加大建設項目用地開發利用巡查力度,以2010年12月31日為統計時點,開展閑置土地的認定、分類、匯總工作,將閑置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土地來源等逐宗登記,加強對閑置土地的分類處置。根據閑置土地形成原因,按照“依法依規、明確責任、區別對待”的原則,對依法認定為閑置土地的,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有關規定,對超過合同約定期限1年未開工建設的收取合同總額的20%閑置費;超過約定期限2年未開工建設的,由市政府收回該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五)加大建設項目批后監管力度。建立跟蹤管理卡制度,嚴格土地出讓合同和劃撥決定書管理,抓好建設項目竣工用地復核驗收。對未按時繳納土地價款和未按合同約定動工建設等違規企業建立黑名單,限制違規企業參與新的土地競買。完善建設項目部門聯合巡查、共同監管機制,強化土地供應動態監管系統的應用。
(六)加大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執行力度。在政策引導上,堅持3個集中:即工業向園區集中,農民向城鎮集中,農民住宅向社區集中;在供地上,實行3個優先:即工業項目優先,外資項目優先,高新技術項目優先;在土地審批上,把好3個關口:即立項、環評關,土地審批關,批后監督管理關,確保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長任組長的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市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見附件),協調解決創建節約集約用地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以及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組建專門工作班子,認真落實政府主導、國土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國土資源管理共同責任和聯合執法機制,明確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創新工作措施,確保節約集約用地工作順利進行、各項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二)強化監管,嚴肅查處。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建設,完善動態巡查報告和社會監督機制。強化土地巡查執法力度,積極推進基層協管制度的開展。加大土地執法監察力度,從嚴查處違法案件,最大限度減少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發生。
(三)加強督查,強化落實。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要按照國土資源部和省、市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工作任務,定期進行檢查指導,確保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穩步推進,及時總結。按照統一部署,結合實際情況,穩步推進試點工作。在試點過程中,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把創建活動置于社會和群眾監督之下,在完成國土資源部有關要求的基礎上,解放思想,大膽實踐,突出地方特色,及時總結,研究探索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新機制,為創建活動深入推進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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