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會組建工作指導意見

時間:2022-07-20 09: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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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會組建工作指導意見

為依法推動企業普遍建立工會組織,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中的作用,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重點

加強區域性、行業性工會組建工作是依法推動企業,特別是小型非公企業普遍建立工會組織的有效方式,區域性、行業性工會組建工作以企業集中的開發區、工業園區、商貿樓宇、集貿市場為重點區域,以世界500強跨國公司等外資和港澳臺資企業,出租車、物流、商貿、建筑、勞務等中小非公企業為重點單位,以農民工、勞務派遣工為重點對象,通過建立區域性、行業性基層工會聯合會(聯合工會),實現企業工會全覆蓋。

二、建會方式

1、摸清家底。針對非公企業發展快、變化快的特點,各縣區開發區、產業要以全總“全國非公企業法人數據庫”為基礎,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對轄區所有法人企業進行全面摸底登記,做到不漏查、不漏核、不漏登。

2、因地制宜。針對樓宇、市場、產業園區、和街道社區的不同特點,不足25人的企業可以單獨建立工會基層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的企業會員(主要是10人以下企業)聯合建立工會基層委員會,即聯合工會委員會,聯合工會委員會可以作為工會聯合會成員單位;也可以分別由各自企業會員(主要是10—25人企業)選舉組織員或工會主席一人,在此基礎上組建工會聯合會,即工會聯合會委員會,工會聯合會成員單位組織員或工會主席是工會聯合會委員會當然委員。

3、規范程序。建立區域性、行業性基層工會聯合會(聯合工會)同樣要履行民主程序,做好宣傳動員和會員發展工作,讓成員單位和會員充分了解組建工會的目的意義,支持工會組建工作,建立區域性、行業性基層工會聯合會(聯合工會)必須依法報上級工會批準,依法組建的區域性、行業性基層工會聯合會(聯合工會)應充分履行工會職責,積極發揮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充分認識工會組建和會員發展,是工會生存發展的重要基礎,是工會聯系職工群眾、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的前提;充分認識工會組建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始終把工會組建工作擺在首要位置,確保全市工會組建工作三年目標任務全面實現。

2、抓住黨工共建創先爭優的契機,堅持黨建帶工建,工建服務黨建的工作思路,要根據新形勢的要求,積極探索基層黨組織與工會開展工作的有效結合點,把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與加強工會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把工會組建納入黨建工作規劃和考核體系,形成黨工共建的工作格局。

3、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現有政策資源,主動協調各方力量,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和方案,進一步形成黨委重視、政府(行政)支持、部門配合、工會運作、企業負責的工作格局,突出區域特色,彰顯行業特點,確保工會組建和會員發展工作扎實有效地向前推進,建立工會組織同時,要加強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女職工委員會組建工作。

4、認真做好“全國非公企業法人數據庫”修錄、補錄工作,明確專人負責,對數據庫已有企業狀況進行仔細核查,確定建會對象,對數據庫以外已建會企業及時進行補錄,確保數據庫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5、注意總結上報工會組建工作中的經驗與做法。按時報送《工會聯合會委員會登記表》(表一)、《聯合工會委員會登記表》(表二)、和《工會聯合會委員會(聯合工會)會員登記表》(表三)。同時,對以往成立工會聯合會委員會(聯合工會)及所含企業,請各縣、區開發區、產業按以上表格要求,于6月10日前予以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