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委小稅源委托代征意見
時間:2022-07-31 08: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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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零散稅收征收管理,推進依法治稅,充分發揮護稅協稅網絡作用,有效堵塞零散稅收征管的跑、冒、滴、漏現象,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和公平的競爭環境,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省國稅系統委托代征稅款管理辦法》以及《批轉縣國稅局關于推進中小稅源委托代征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按照政府主導、國稅主管、鄉鎮代征、部門配合的總體要求,鎮政府與國稅部門本著雙方自愿、簡便征收、強化管理和依法委托的原則,簽訂委托代征協議,負責對全鎮范圍內的中小稅源,特別是個體稅收、生豬定點屠宰場生豬稅收和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等稅收進行征收。
二、實施步驟
中小稅源委托代征工作從2012年6月份開始,按照“整體推進、分類實施、逐步完善”的原則,從個體工商戶委托代征開始,分步納入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和生豬稅收,逐步完善委托代征工作機制。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15日至6月19日)。采取開動員會、利用標語、廣告牌、廣播電視和宣傳車等多種宣傳方式,廣泛宣傳實行委托代征、代售發票的重要意義,使廣大納稅人理解、支持推行工作,減少阻力,保證推行工作順利開展。稅務部門要加強稅法解釋,送稅法上門,把稅收核定的依據、程序和政策規定交給納稅人。同時,要建立健全宣傳的長效機制,把稅收宣傳解釋工作貫穿于委托代征工作的全過程,努力營造依法治稅的濃厚氛圍。
(二)業務培訓階段(6月20日至6月24日)。按照《省縣國家稅務局委托代征管理辦法》的規定,確定委托代征人員和委托代征地點。由縣國稅局加強對代征員的培訓工作,使其熟練掌握一般稅收征管知識,學會基本的軟件操作技能,明確工作職責與任務。
(三)稅源普查階段(6月25日至7月5日)。組織稅源摸排、戶籍信息采集,對轄區內納稅戶集中清理,摸清稅源。
要對個體工商戶、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和生豬定點屠宰要逐一摸排,深入調查,認真分析,比較各戶的經營收入差別,開展分行業調查,協助稅務機關采集納稅人的定額信息,并及時將納稅戶核定定額等有關信息錄入代征代售管理系統。在核定階段與稅務部門一起調查,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建議。同時,加強定點生豬屠宰管理,對生豬稅收定點宰殺頭數的監控要制定進場、宰殺、清理、出場、收費的記帳制度,確定定點生豬屠宰點的辦稅人員負責代征。
(四)全面實施階段(7月6日以后)。協調各部門配合稅務機關認真做好納稅人典型調查、民主評議和核定稅源和征收,配合對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調查、核定和征收,配合落實定點屠宰生豬稅收的征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委托代征工作,大力構建協稅護稅網絡,對加強稅收征管、維護公平的稅收法治環境、增加稅收收入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也是緩解征管力量不足,堵塞征管漏洞,提高稅收征管質量,落實科學、精細化管理要求的有力措施。針對嚴峻的財稅收入形勢和個體、臨時經營納稅人納稅遵從度有待提高的實際情況,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轉變觀念,從講政治、講大局、嚴執法、樹形象的角度,充分重視清理無證經營和漏征漏管工作,要積極主動向縣政府匯報稅收工作和協稅護稅工作的開展情況和遇到的問題,爭取支持和重視,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鎮政府成立委托代征工作領導組,李必云同志任組長,祝澤選、李傳軍、胡耀文、傅世華、鄭傳富等同志為成員。具體負責本鎮范圍內委托代征工作的組織、實施、宣傳和協調工作。
(二)明確職責,加強配合。鎮政府是委托代征的實施單位,要嚴格按照委托代征管理辦法的規定,選聘符合條件的代征員,做發稅源普查、稅源信息采集傳遞和便民服務中心征收點日常管理工作,積極參與稅收核定前的民主評議工作,協助稅務機關對違法違章行為進行依法處理等。要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激勵措施和辦法,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協稅護稅的積極性,使協稅護稅網絡運行通暢,營造出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提高協稅護稅的工作成效。
(三)嚴格代征稅款和手續費管理。要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做好對代征對象日常的稅款征收工作,建立代征稅款工作帳冊和管理臺帳,對收取的現金稅款及所填用的完稅憑證應嚴格執行“雙限”制度,按照票款結報繳銷的限期、限額標準向稅務機關辦理結報繳銷手續。同時將代征的稅款及時足額繳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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