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示制發展意見

時間:2022-08-19 09: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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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示制發展意見

近年來,市直機關各基層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嚴格按照市直工發〔2000〕8號文件精神,堅持實行發展黨員公示制,嚴把“入口關”,增強了發展黨員工作的透明度,確保了新黨員質量。但在實行發展黨員公示制的過程中,個別單位還存在發展黨員公示程序、公示內容不夠規范的現象。為了進一步規范黨員發展工作,結合市直機關黨建工作實際,現就規范市直機關發展黨員公示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為指導,以提高黨員質量為目標,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工作方針,通過實行發展黨員公示,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防止和杜絕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不正之風,保證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二、公示對象

1、經支委會討論擬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吸收為中共預備黨員的發展對象。

2、預備期滿,經支委會討論擬提交支部大會討論轉正的中共預備黨員。

三、公示內容

1、擬吸收為中共預備黨員的發展對象的公示內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現在單位及職務(或職業)、申請入黨時間、列為入黨積極分子時間、培訓情況和政審、獎懲情況。是共青團員的團組織“推優”情況。

2、擬轉為中共正式黨員的預備黨員的公示內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現在單位及職務(或職業)、被批準為預備黨員的時間、預備期內受獎懲情況。

四、公示方式和時間

發展黨員公示在基層黨委、機關黨委(直屬黨總支)領導下,一般由黨支部組織實施。黨支部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和行業)的特點,以實效性、廣泛性和便于群眾監督為原則進行公示。各單位可利用政務、廠務公開欄、板報或單位的宣傳媒體等多種形式,在本人所在單位(或黨支部轄區范圍內)公示。

公示時間為7天。

五、公示程序

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研究提出發展對象或需轉正的預備黨員后,由支部及時將這些對象的情況進行公示。支委會要根據公示內容,認真按照市直機關工委統一制定的公告格式(附后)如實填寫。公示期間,要設置公示信箱、電話,廣泛聽取群眾意見,要確定專人負責受理來信、來訪、來電。公示時間截止后,要及時研究辦理黨內外群眾反映的情況,并認真填寫《公示情況登記表》(附后)。登記表存入本人人事(或黨員)檔案。

六、公示結果的處理

公示結果不論有無問題,在召開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黨支部大會上都應作出明確的說明。

對公示中沒有問題的公示對象,要及時辦理入黨或轉正手續。對反映出的屬公示對象的問題,基層黨組織要進行認真分析,重要問題要指定專人進行調查核實;問題查清后,如反映的問題失實,要按有關程序及時研究發展或按期轉正;如反映的問題屬實,要根據問題的性質、情節的輕重作出處理。對不完全具備預備黨員條件的暫緩發展或不予發展;對不完全具備或不具備轉正條件的預備黨員,要按黨章規定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屬于基層黨組織的問題,市直機關工委將派人調查核實。對群眾反映的違反規定不按程序發展黨員的基層黨組織,工委將及時糾正,并追究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處分。

公示結果及處理情況要及時報上級黨組織。

發展黨員公示制是廣泛聽取群眾對發展和轉正對象意見的一種形式,不能代替《細則》規定的發展黨員工作程序。各級黨組織必須嚴格按照發展黨員工作程序和規定,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