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11 04:49:48
導語: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村黨組織書記是村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的關鍵。加強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重中之重。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培養造就一支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村黨組織書記隊伍,根據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的意見(試行)》的文件精神,結合本鎮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注重政治關愛
從政治上關心村黨組織書記,切實調動現職村黨組織書記的工作積極性,經組織考察符合下列條件由鎮黨委討論可安排到鎮屬單位掛職或任職:
1、任村黨組織書記職務累計達15年以上(含在任村黨組織書記期間被組織安排到單位、部門工作的任職時間);
2、在任村黨組織書記期間本人或村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組織表彰的,有一次可加算村黨組織書記職齡1年;
3、年齡達50周歲以上。
二、落實待遇報酬
自黨委討論明確到單位掛職或任職的,其工資報酬從下一年度起,按鎮屬單位編外人員正職標準執行。
1、到單位掛職的,其工資仍由村發放,如單位工資標準高于村黨組織書記工資標準的,其差額部分由單位補足。
2、到單位任職的,工資待遇按單位標準執行。
三、明確否決條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有關待遇:
1、任職期間本人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
2、任職期間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及以上處分的;
3、連續3年所在村在全鎮全年工作目標考核倒數后3位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享受有關待遇:
1、任職期間,所在村未能按規定要求及時完成鎮部署的中心工作或突擊性工作任務,受到鎮黨委、政府及以上組織書面通報批評的;
2、本人有違紀行為受到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處分的。
有一次延期一年享受,以此類推。
- 上一篇:農村用電安全強基固本工作方案
- 下一篇:事業單位生活補助工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