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04 04: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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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縣征兵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現將我鄉2016年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傳動員、報名階段
8月3日前,采用多種形式開展廣泛征兵宣傳工作,鼓勵有志青年踴躍參軍,特別是加大大專以上學歷青年參軍的宣傳力度。
二、2016年征兵政策
1、征集對象和年齡
男青年征集主體對象為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為主。同等條件下,優先征集學歷高的青年和應屆畢業生入伍。初中畢業的,年齡為18至20周歲;具有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齡為17至22周歲;大專、本科在校生,年齡為17至22周歲;大專以上畢業生,年齡為17至24周歲;征集的非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條件高中應屆畢業生優先。已錄取未就讀的未報到大學生也可征集。
2、征集條件
按新修訂的《新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和《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執行。
3、征集辦法
適齡青年必須在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應征,經政審、體檢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條件,由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
4、征集時間
從2016年6月開始,9月30日前完成。
三、總體安排
8月25日前做好做好以下工作,并將工作情況掛在網上:
1、組織送檢人員開展體檢工作;
2、打印政治考核表,進行政治考核;
3、開展異地違法犯罪清理通報工作,進行走訪調查;
四、要求
1、各村應加強領導,成立由村主任為組長、民兵連長為副組長的征兵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宣傳工作,特別是加強大學生參軍入伍的宣傳工作,確保完成任務。
2、嚴格執行政策,嚴格兵員質量,做到誰調查誰簽字,誰政治考核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
3、嚴格征兵紀律。不準弄虛作假,嚴禁搞假文憑、假戶口、假年齡;不準請客送禮,做到廉潔征兵,嚴禁征兵不正之風。
4、征兵工作完成情況將納入年終目標考核,各村每入伍1人大學生,獎勵該村工作經費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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