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合作社增強為農服務能力實施意見

時間:2022-09-14 03: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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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銷合作社增強為農服務能力實施意見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供銷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務增強為農服務能力的指導意見》(政辦字〔2021〕7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供銷合作社增強為農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聊政字〔2021〕16號)要求,為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以深化土地托管服務為切入點,增強為農服務能力,結合實際,經縣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總書記對供銷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規范提升供銷合作社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力,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助力全面鄉村振興。

二、目標任務

以土地托管服務為切入點,開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及托管服務試點,2021年秋季實現第一個目標:每個鎮街托管服務3000—5000畝、全縣托管服務3—5萬畝。到“十四五”末實現第二個目標:每個鎮街托管服務2萬畝、全縣托管服務20萬畝。提升供銷社包括規?;?、規范化、產業化服務和聯合合作在內的土地托管服務水平,完善供銷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務體系,增強為農服務能力。

三、工作重點

圍繞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和增加村集體收入,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基礎,發揮好支部、村委、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供銷社托管服務組織各方面作用,以土地股份合作社及土地托管服務試點為抓手,深化土地托管服務,提高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質量水平。

(一)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開展土地托管服務

省供銷社已將確定為“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務”試點縣,為深化土地托管服務、增強為農服務能力、促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徹底釋放農村勞動力,在農村土地政策和農民家庭聯產承包政策范圍內,推進村支部領辦農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對農民實行“保底收益+盈余分紅”分配機制,讓農民消除后顧之憂,同時增加村集體收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將集中起來的土地統一托管給省、市、縣三級供銷社共同出資成立的專業農業服務公司,雙方實行“全程托管+保底承諾+約定提成”服務機制,疊加農業保險、擔保融資、基礎設施配套、政府購買服務等政策。專業農業服務公司提供全程耕、種、管、收、加、儲、銷等系列化服務,種地收益按約定提成分配給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兌現農民土地保底收益后,剩余部分實施二次分紅。專業農業服務公司以土地托管為切入點,整合當地農機和農機手,開展集約化大田糧食現代化生產和經營,通過訂單打通產業鏈,在金融、大數據、互聯網、物聯網條件下,達到訂單農業市場準入標準,實現從農業投入到產出的閉環糧食貿易,使我縣糧食種植具備產業化條件,促進托管服務產業化,在“全程托管+保底承諾+約定提成”中,保底承諾為每畝900元人民幣,約定提成比例為土地股份合作社占60%、供銷社公司占40%。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

(二)提升為農服務中心建設、運營與管理水平

指導規范提升為農服務中心建設、運營與管理,強化農資供應、農機作業、統防統治、秸稈利用、糧食烘干、農產品加工銷售、農業技術培訓等服務功能,提供農業全程社會化服務,打造土地托管服務平臺。在落實為農服務中心建設政策措施方面,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各鎮街圍繞當地土地托管需求,給予資金和用地等支持,指導項目單位規范建設、提升和高質量運營。

〔牽頭單位:縣供銷社;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打造縣域服務綜合平臺,加強聯合合作

1、將為農服務中心培育成為縣域農業全產業鏈綜合服務平臺,依托其加強與各鎮街為農服務中心、村集體、村級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聯合合作,推進縣域為農服務一體化。

2、加強與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服務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合作,推廣“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務”和“新型經營主體+土地托管+綜合服務”模式。

3、加強與村兩委合作,發揮村黨支部組織優勢和供銷合作社的服務優勢,按照試點先行、保障農民權益的原則,指導村黨支部領辦土地股份合作社,將村內耕地整合成方連片,達到農業規模化生產經營條件,供銷合作社與村黨支部領辦的土地股份合作社進行對接,開展土地托管服務,促進服務功能向田間地頭延伸。

4、加強供銷系統橫向聯合和縱向合作,開展供銷合作社橫向聯合和縱向合作,構建三化(企業化運營、規范化管理、標準化服務)五統(統一運作方式、農資供應、耕作標準、銷售加工、融資保險)、十服務(種肥供應、深耕深松、機種機收、劃片管理、統防統治、節水灌溉、秸稈利用、糧食烘干、產銷對接、技術培訓)機制,打造為農服務“供銷品牌”。

〔牽頭單位:縣供銷社;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農業農村局、縣地方金融監管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

(四)加大農業人才供給,搞好業務培訓

整合農業社會化服務力量,鼓勵和引導鄉村專家、大中專畢業生加入基層供銷社。聘請托管服務業務專家團隊,搞好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土地托管服務試點業務培訓。加強農業技術培訓,打造現代化職業農民隊伍。

(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縣供銷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建立協同高效、執行有力的推進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有關問題,現成立縣支持供銷合作社增強為農服務能力工作專班,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以及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供銷社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相關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

(二)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供銷合作社持續深化綜合改革。財政部門要支持供銷合作社深化綜合改革,提高土地托管服務能力;農業農村等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多環節、全托管服務,支持供銷合作社等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參與全托管服務區域高標準農田建設、糧食高產創建等項目的設計、實施、使用和管護;自然資源部門要對供銷合作社土地托管項目用地規劃給予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出臺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土地托管的信貸政策,農業擔保公司制定針對性的擔保業務產品,加大對土地托管等社會化服務的支持力度。

1、用地支持。支持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中心建設,根據當地需求落實為農服務中心用地。

2、資金支持。支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發展,在涉農整合資金中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予以保障,用于供銷合作社在深化土地托管服務增強為農服務能力中發展實體性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提升基層社。

3、政策支持。支持供銷合作社統一承接政府購買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落實農業農村部印發的《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方案》(農計財發〔2019〕6號)關于“供銷合作社承擔農業社會化服務任務量不低于當地總任務量的20%的要求”文件精神和支持政策。

(三)強化考核機制。土地托管服務是鄉村振興的一項重要工作,將土地股份合作社及托管服務試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全縣鄉村振興考核體系,由專班統一調度和考核。組織部門負責牽頭抓總,各鎮街、相關單位和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工作扎實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