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治理商業賄賂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22 09: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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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治理商業賄賂實施方案

一、要求和目標

開展治理教育系統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要求和目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依照《省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意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教育系統實際,統一部署,突出重點,綜合治理,標本兼治。一方面堅決糾正在經營活動中違反商業道德和市場規則,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另一方面使教育工作者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抵制商業賄賂的自覺性和廉潔自律意識。

通過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堅決遏制商業賄賂蔓延的勢頭;二是針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健全、規范各項管理制度,建立預防和抵制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不斷鏟除商業賄賂滋生的土壤和條件;三是涉及商業賄賂問題和案件明顯減少。

二、指導原則

1、堅持標本兼治,實行綜合治理。要綜合運用教育、經濟、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對商業賄賂進行治理,既要糾正、從嚴懲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預防的措施。

2、協調安排,穩步有序推進。要通盤考慮,精心組織,既要立足當前、搞好專項治理,又要著眼長遠、建立治理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積極穩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3、嚴格把握政策,維護發展大局。要從大局出發,堅持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既要區分正常的商業交往與不正當交易行為的政策界限,又要區分違紀違規行為與違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業賄賂,又要保持正常生產經營,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三、治理重點

這次教育系統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重點是:著力解決公益性強、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嚴重破壞市場秩序的商業賄賂問題;抓好在經營管理活動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利用職權參與或干預企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謀取非法利益和索賄受賄的行為。主要是:

1、各教育行政機關領導、工作人員、校長及有關人員在基建工程、物資采購、招標等活動中,收受有關企業和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給予財物的行為;

2、各學校校長及有關人員在訂購教輔資料等活動中,收受有關企業和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給予財物,不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入賬、私設小金庫、用于私分的行為;

3、各學校校長及有關人員在教學儀器采購等活動中,收受有關企業和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給予財物的行為;

4、其它方面訂購活動中的商業賄賂行為。

各學校、單位在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基建工程、物資采購、招標企業和經銷人員的行賄線索,要及時報告縣教育局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積極協助有關執紀執法部門認真查處。

四、工作安排

教育系統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和依法查處及鞏固提高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06年3月至4月中旬)。

主要是參加省市縣有關治理商業賄賂動員大會并提出工作要求,成立局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實際制定縣教育系統治理業賄賂專項工作方案,4月中旬召開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動員會。明確目標要求和方法步驟,抓好落實,做好本系統的動員部署工作。

運用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學習、宣傳上級黨委政府關于治理商業賄賂的部署要求和教育局的《實施方案》,形成良好社會氛圍。認清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的重大意義,提高對商業賄賂嚴重性和危害性的認識。積極運用典型案例開展法制宣傳和警示教育,增強自覺抵制商業賄賂的意識,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和依法查處階段(2006年4月中旬日至9月)。

1、自查自糾。對照縣委辦、縣府辦“關于印發《縣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縣委辦[2006]61號)”要求,組織好本系統、單位及工作人員,用半年左右的時間,對涉及商業賄賂和不正當交易行為進行自查自糾。要緊密結合本行業實際,制定周密科學的自查方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引導各單位認真開展自查,摸清不正當交易行為的底數,掌握所涉及的單位、人員等基本情況,提高自查的效果。自查自糾要堅持原則、嚴肅對待、不走過場,同時要把握政策、講求策略,自查從寬、被查從嚴,要根據錯誤事實、情節輕重、影響大小和認識態度等,予以區別對待,對情節輕微的,以批評教育和自我糾正為主;對雖有問題,但能主動說清并認識錯誤的,可以依據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問題較大、經組織幫助仍不交待問題、不上繳所收受錢物甚至頂風違紀違法的,要嚴肅處理。對在某些行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結合糾風工作進行自查自糾。對自查自糾不力的單位,教育行政部門要加以督導。對拒不自查自糾、掩蓋問題的,一經發現,要從嚴處理。

2、依法查處。一是縣教育局將根據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要抓住重點線索,集中力量,突出查辦大案要案,堅決查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涉案范圍廣、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和破壞市場秩序的商業賄賂案件,要依法從嚴懲處;二是要嚴肅查處涉及國家公務員在商業活動中收受賄賂的行為;三是暢通發現商業賄賂問題線索的信訪渠道,設立并公布舉報聯系電話:6013538。鼓勵群眾和企業內部人員舉報投訴,注意保護投訴舉報人,敦促有商業賄賂問題的單位和人員向執紀執法部門主動交代。認真對待在行業自查和專項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案件線索,要組織專門人員收集、分析、排查線索,建立情況通報、線索移送、案件協查,信息共享機制,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審計、檢察、公安和工商等部門的協調作用,認真進行查處。

堅持依法辦案、文明辦案,既要堅持原則,又要把握政策界限,防止在查辦商業賄賂案件中,處理偏寬、偏軟的現象。

各學校、單位要針對自查自糾和案件查處中發現的問題,認真查找監管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認真加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落實整改責任,加強督促和指導,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到實處。各學校單位要在9月10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書面報告局專項工作小組辦公室。

第三階段:鞏固提高階段(2006年10至12月)。治理商業賄賂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任務,既要集中時間開展專項治理,又要從大局和長遠出發常抓不懈,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相結合,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相統一。要認真總結前一段專項治理工作,對下一步轉入經常性工作提出要求,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加強監管,堵塞漏洞,從源頭上懲治和預防商業賄賂,建立健全治理工作的相關制度和長效機制,鞏固專項治理的成果。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治理教育系統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是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點,也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各有關學校、單位要結合實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切實抓好本實施辦法的落實,扎實有效地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

1、建立組織機構、明確責任分工。建立由局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其它班子成員及相關科室負責人、學校校長為成員的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室承擔日常工作。各學校、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設立相應的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抽調人員承擔日常工作。

對教育系統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明確分工,局紀委負責牽頭和組織協調工作,各學校、單位要進一步理順工作關系,要根據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條塊結合、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形成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合力。

2、監督與查處相結合。加強對本系統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監督檢查,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和工作落實到位。建立嚴格的領導責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機制,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責任。

3、深入分析研究。在專項治理工作中,各學校、單位要及時研究解決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注意總結和推廣治理商業賄賂的成功經驗,確保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取得實效。在12月15日前各學校單位要寫出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書面總結材料,并及時上報縣教育局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