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校車服務運行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07 1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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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校車服務運行工作方案

為有效解決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后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問題,市政府統一配備專用校車,為上下學路途較遠的學生提供校車服務,現就做好校車服務運行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投入、部門聯動、公司管理”的原則,堅持校車服務運行公益化,建立和完善運行管理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二、服務范圍、運行模式、車輛配備和收費標準

(一)服務范圍和運行模式。村里集、小門家、大柳行、潮水、大辛店、北溝、劉家溝七處鎮實行專用校車服務模式,委托交運集團負責承運。南王、新港兩處街道實行公交服務模式,委托市公交公司定時定點接送。校車服務對象以在校小學生為主,兼顧初中生,堅持學生自愿的原則。

(二)車輛配備。車輛由市財政出資,統一采購,分期配備到位,年內實現全市農村中小學校車服務全覆蓋。一期投入46輛標準校車在七處鎮先行試運行,根據試運行情況,適時配齊全部車輛。

(三)收費標準。實行專用校車服務模式的,以物價部門批復價格為準。實行公交服務模式的,按現行中小學生乘坐公交車收費標準執行。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市政府成立全市農村中小學校車服務運行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市長任組長,相關部門、鎮(街道)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校車運行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在市教育體育局下設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共同抓好校車服務運行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1.市教育體育局。牽頭抓好全市農村中小學校車服務運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會同財政等部門做好車型確定和采購工作,會同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審查辦理校車使用許可申請和證明;做好學校、校車服務公司與學生家長的溝通協調;組織人員做好隨車服務和安全管理,記錄接送情況,并核定服務補貼;組織學校配合相關單位做好校車服務運行宣傳、管理等工作;指導各學校制定惡劣天氣和特殊情況下的應急預案,確保校車安全正常運行;監督校車服務公司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培訓,定期組織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演練;協助校車服務公司做好駕駛員的管理、監督和考核工作,并根據乘車人數和線路的變化,適時調整校車運行數量和路線,最大程度地提高校車利用率,降低運行成本。

2.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校車運行實施行業監管;會同公安部門查處違規營運校車,依法嚴厲打擊干擾校車正常運行的違法行為;監督校車車輛維修保養和綜合性能檢測工作。

3.市公安局。負責協助教育部門加強校車和校車駕駛員安全監管,審查校車使用許可申請和證明;會同交通運輸、公路部門嚴格按照校車條例要求完善相關警示設施,在校車運行的沿線道路增設交通安全防護設施、限速標志、警告標牌,施劃校車??空军c標線;對校車服務公司招聘駕駛員進行嚴格審查,辦理相關手續;負責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學生上學、放學時增派警力,維護校門口以及周邊的交通安全秩序;會同交通運輸部門查處違法營運校車,依法嚴厲打擊干擾校車正常運行的違法行為;每半年進行一次校車安全技術檢驗。

4.市財政局。負責會同教育部門做好校車采購,籌措校車購置、運行費用及加強財務監督工作。

5.市審計局、監察局。負責會同教育部門做好校車采購、運行費用的監督、審計工作。

6.各鎮、街道。負責在轄區每個村莊確定一處校車接送點,并協助教育部門、校車服務公司確定校車運行線路;改善校車途經村莊道路的安全通行條件,整改會車困難的路段,及時組織清掃積雪,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做好校車服務運行的宣傳和社會穩定等工作。